中国历代状元考3——唐代状元(一)唐代科举制度下的状元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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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状元考3——唐代状元(一)唐代科举制度下的状元
概览
唐代科举是哪一年开始的?这个问题学术界看法不一,这里说说我的看法,供朋友们参考。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九《选举》二记录了武德元年“上书拜官一人”,二、三、四年均“不贡举”,五年有“进士四人”。看来他认为唐代科举始于武德五年。
明·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二则记武德元年有状元孙伏伽,这就是说唐代科举始于武德元年。
清·徐松《登科记考》卷一所载几乎全依《文献通考》,并将孙伏伽移为武德五年状元,在其名下注曰:“惟唐贡举始于武德五年”,还说《玉芝堂谈荟》“言元年者误”。但是,其卷二二大中十年引郑颢为进《诸家科目记》所上的《表》却有“《诸家科目记》撰成十三卷,自武德元年至于圣朝……”等语,显然《诸家科目记》所记自武德元年始,《登科记考》于此处未提出异议,则与第一卷自相矛盾。
郑颢是当朝人,状元出身,且奉命专门组织人搜集整理过科举资料,不至于信口开河。他的说法最早,应该有依据,也最可靠。唐代科举特色唐代将科举制度化,几乎年年开考,在科举考试的选拔层次、国家主考的级别、考试内容及方法、考试科目的划分、考试程序的制定、录取后何时
授职及起点官阶等方面都作了艰苦的探索,对实行了1300
年的科举制的确立有奠基之功,同时也表现出了早期的幼稚与不规范,科举还不是补充官员的主要手段,政府及国民对科举考试及其中选者的重视程度亦远不如宋、明、清诸朝,对科场案查处不力,选才亦远未扩展到中下层。
一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繁多[1],而人们最重视的又是“进士”科,当时就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2]。从整个科举考试史的角度看,唐代的科举毕竟处于早期,尚为探索阶段。其他科目且不论,其进士科考试就始终不糊名,更无誉录之说,考试并不严格。多数的录取并不完全倚重考卷,还要看平时的文字高下,考生的声名、影响其家世、地位等等,有时甚至完全不看考卷,未曾开考,名次已定[3,4,5]。正因为如此,所以有人说“唐代科举考试只是一种虚假的形式”[6]。尽管如此,其草创之功不可抹杀。关于唐代科举的方方面面,已有不少著作和论文进行过研讨。本文仅拟就几个小的问题做点拾遗补缺的工作。据《唐会要》卷七六、七七及《唐摭言》、《新唐书·选举志》、《文献通考·选举考》、《登科记考》等书的记载,唐代在科举考试的探索过程中,较大的变更只有一次:开元二十四年(736年)下诏,从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始,规定由礼部侍郎任知贡举,别的人临时担任此职称“权知贡举”,而任“权知贡举”者都不得低于礼部待郎(正四品下①)的官衔。此前一直是由
吏部的考功员外郎(从六品上)担任知贡举。这次改革无疑提高了科举考试的档次、是有积极意义的,且一直坚持到唐末,形成了定制。
较小的变更是多方面的,大多变来变去,未能贯彻始终。1.考试内容:
自中宗神龙三年(707年)始,规定进士科的国家级考试(即省试)考3场,次序为:帖经——诗——杂文。第一场合格方许考第二场,第二场合格才有资格考第三场。此后虽然一直是考3场,但哪前哪后经常有变化,且各场的考试内容,如“帖经”时贴哪几种“经”,考诗时如何用韵,杂文考哪几种文体等也屡有更动。2.参加考试的人数与录取名额: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定贡士名额为:上州每年3人,中州2人,下州1人,确有才行者,不限其数。这种规定实行不久,即经常被破坏。德宗贞元十八年(802年)又规定:今后每年考试者,明经不得过100人,进士科不得过200人,如其无人,不必满此数。这一规定也没有一直贯彻下去。文宗大和四年(830年)敕令:进士及第不得过25人;大和八年(834年)又改为不超过40人;开成三年(838年)改为不超过30人;会昌二年(842年)仍改为不超过25人,取士人数经常变动,没有哪一种能形成定制。3.进士及第后的授职:
唐代进士及诸科及第,一般都不立即授职。《文献通考·选
举考》云:“唐时所放进士,每岁不过二三十人。士之及第者,未便解褐,入仕尚有试吏部一关。韩文公三试吏部无成,则十年犹布衣。且有出身二十年不获录者。”但,贞元元年(785年)、大和九年(835年)之前几年却特许当年各地藩镇可以奏请试用为官;大和九年(835年)则明令,进士及第后4年方许藩镇奏用;大中二年(848年)又改为及第的第三年即任凭大僚奏请试用为官;至乾符二年(875年),进一步改为满两年方许诸道藩镇及朝中各大衙门奏用。这一条的变动亦甚频繁。到可以授职时,新进士的起点官阶又如何呢?《新唐书·选举志》云:“进士、明法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取在前面的极少数人为“甲第”,从倒数第二阶做起,而多数人则必须先任最低1阶的官职。这一点倒只是偶尔有些特例,一直变化不大。4.殿试:
不少人认为,武后载初元年(689年)举行了科举史上第一次殿试。其实这还不能算“殿试”,与后世较成熟的殿试相比,只能算作是对殿试的尝试。这年分“神都”、“西京”两处开考,各自出题,各自放榜,武后充其量只是代行了“神都”试场的知贡举的职任而已。这也只是偶一为之,并未形成制度。昭宗乾宁二年(895年),皇上亲自出题复试进士,这次重新排名,重新放榜,将原先的状元也刷掉了。这倒像后世的“殿试”,不过,仅此一次而已。唐代读书人要夺状元,不像宋、明、清诸朝那样,先经县、州、府筛选,再经
各省筛选,然后参加国家级考试:通过会试定1回名次,再通过复试定1回名次,再通过名义上由皇帝出题的殿试、10来位重臣“公同阅卷”、公推出前10名,由宰相在皇上面前“读卷”,最后由皇上“钦点”状元、榜眼、探花。唐代一般只在几个大区稍微认真地选拔1次,合格者便可直接参加“省试”(名义上由尚书省主持的全国性考试,相当于后来的“会试”),其录取人选与各人的名次全由知贡举一人确定。知贡举一般是3年一换的,有时1年一换,各人的学识、品性、心态不一,当然也就不可能有个统一的标准。而且考卷不糊名,有时尚未开考,而名次已定,更有强要状元[7]
(P777)、自定状元[8,9]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唐代的状元实际最多只相当于宋、明、清的“会元”(会试第一),甚至连会元都不如。因为宋、明、清诸朝科举考试已是主要的选拔官员的途径,筛选层次既多且严,参加国家级考试的人数亦远远超出了唐代(唐代应考的举子多则2000人,一般每年1000人左右[10],而北宋真宗咸平五年各科举子齐集京师竟达44562人[11]),录取比例自然很小,而且会元的确定有极严格的程序,一般不是哪一个人说了能算数。5.别头试:权要及考官的子弟、亲戚另设考场,另分名额录取以防嫌,称“别头试”,始于高宗上元二年(675年)。这种制度时行时辍。开元二十九年(741年)规定:别头试不再由礼部郎官主持,而移送吏部考功司,依然时行时辍。6.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