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三年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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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文化艺术学校
音乐表演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
一、招生对象与学习年限
(一)招生对象:初中毕业生。
(二)学习年限:三年。
(三)学历层次:中专。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职业岗位所必需的知识与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音乐人才。
本专业含声乐表演与器乐表演两个专业方向。
毕业生应该具备以下素质、知识和能力:
(一)素质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团结协和艰苦奋斗,养成文明行为和热爱劳动的习惯。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有良好的健体和卫生习惯。
4、具有正确的文艺观和审美观,在艺术实践的过程中不断陶冶情操,提高素养。
(二)知识要求:知识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原则,要求掌握:
1、高中阶段文科相关课程的文化基础知识。
2、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和初步的文艺理论知识。
声乐演唱方向:掌握声乐演唱和合唱的专业理论知识;器乐演奏方向:掌握器乐演奏和合奏的专业理论知识。
3、初步的就业和创业知识。
(三)能力要求:能力分为一般能力和专业能力。
一般能力,要求具备:
1、较好的汉语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初步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2、初步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信息收集能力。
3、专业进修和继续学习的能力。
4、较强的就业能力和一定的创业能力。
专业能力,要求具备:
1、基本的演唱技能(声乐演唱方向)和演奏技能(器乐演奏方向),并具有较好的音乐表现能力。
2、一定的钢琴伴奏、合唱能力(声乐演唱方向)和合奏能力(器乐演奏方向)。
3、初步的音乐(含声乐、器乐)辅导能力。
4、初步的审美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
三、职业面向与就业岗位
(一)主要就业岗位:职业或非职业演员(含声乐演员、器乐演奏员)。
(二)其他就业岗位:群众文化辅导员。
四、职业分析与教学分析表
五、主要专业课程设置及介绍
本专业实行学分制。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一)必修课:
必修课指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课以及实践课。
必修课的教学时数占总学时数的80%左右。
必修的专业课程主要有:
(1)基本乐理
基本乐理是音乐表演专业必须掌握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
通过本课程教学,要求学生能较好地掌握音、音律、音程、节奏、节拍、调式、转调等基本乐理知识,为进一步学习专业奠定基础。
本课程教学要注意与视唱练耳教学相配合。
共计144学时,9学分。
(2)和声基础
和声是学习多声部音乐中的和声规律及其应用的一门基础理论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和声的基本理论,能够分析音乐作品中的和声现象,掌握初步的和声写作技能,为演唱、演奏音乐作品打下良好的基础。
共计36学时,2学分。
(3)中国音乐史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音乐文化发展的历史,不同时期的主要音乐现象、音乐思想、音乐流派、音乐人物、音乐作品及其演变轨迹,丰富知识,拓宽视野,提高音乐素养。
共计72学时,5学分。
(4)欧洲音乐史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以欧洲为主的外国音乐文化发展的历史,不同时期的主要音乐现象、音乐思想、音乐流派、音乐人物、音乐作品及其演变轨迹,丰富知识,拓宽视野,提高音乐素养。
共计72学时,5学分。
(5)声乐主修(声乐演唱方向)
通过本课程教学,要求学生掌握演唱发声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科学的发声方法,能够正确运用呼吸、共鸣、位置与吐字四大要素,演唱一定数量的中、外声乐作品,具备一定的声乐演唱水平与音乐表现力。
共计180学时,11学分。
(6)器乐主修(器乐演奏方向)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掌握演奏某一门乐器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演奏技能,演奏一定数量的中、外器乐作品,具备一定的演奏水平与音乐表现力。
共计180学时,11学分。
(7)视唱练耳
通过本课程的训练,要求学生较好地掌握音准概念、各种节奏与调性,能运用音乐的各种表情记号,具有较熟练的五线谱和简谱的视唱能力,提高音乐的听辩能力和记忆能力,积累音乐语言。
共计288学时,18学分。
(8)音乐欣赏
本课程通过对不同时期、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中、外优秀音乐作品的欣赏与讲析,使学生开阔音乐视野,丰富音乐知识,增加音乐语汇,了解不同时期的音乐作品风格,提高对音乐的感受能力与欣赏水平。
并结合中国音乐史的学习,重点对中国民歌、民间器乐、戏曲音乐和曲艺音乐的进行讲述,使学生能初步掌握我国民族民间音乐语言,了解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基本形态和不同特征,并能
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继承发扬民族民间音乐的优秀传统。
共计180学时,11学分。
(9)钢琴基础训练
通过本课程教学,要求学生掌握钢琴弹奏的正确方法和基本技能,弹奏一定数量的初、中级作品,并能为简易的歌曲伴奏。
共计72学时,5学分。
(二)选修课:选修课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限定选修课是为不同专业方向或学习目标的学生设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课程;任意选修课是为拓展学生知识和能力,培养、发展学生个性和潜能的课程。
选修课的教学时数占总学时数的10%左右。
1、限定选修课
(1)形体训练(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方向)
通过本课训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形体姿态习惯,掌握简易的舞蹈动作,为专业表演所需的优美姿态打下良好的基础。
共计72学时,5学分。
(2)合唱(声乐演唱方向)
通过合唱训练,使学生掌握声乐合唱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合作演唱一定数量的中、外声乐合唱作品。
共计72学时,5学分。
(3)合奏(器乐演奏方向)
通过合奏训练,使学生掌握器乐合奏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合作演奏一定数量的中、外器乐合奏作品。
共计72学时,5学分。
(4)声乐选修(器乐演奏方向)
器乐学生通过训练,能掌握基本的演唱方法,演唱一定数量的声乐作品,以
此拓宽学生的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的音乐综合素养,增强就业及升学优势。
共计54学时,3学分。
(5)器乐选修(声乐演奏方向)
声乐学生选修一门除钢琴以外学校已经开设的器乐课程,通过训练,能掌握该乐器基本的演奏方法,完成一定数量的曲目,以此拓宽学生的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的音乐综合素养,增强就业及升学优势。
共计54学时,3学分。
(6)配器知识(器乐演奏方向)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乐队配器的基本知识和技法,为提高学生的合奏能力和音乐创造能力提供帮助。
共计36学时,2学分。
(7)正音(声乐演唱方向)
通过本课程的训练,要求学生掌握语音的基础知识,正确地说好普通话,达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并通过测试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共计108学时,7学分。
2、任意选修课
该专业主要任意选修课程有:
(1)钢琴即兴伴奏
本课程在钢琴基础训练的基础上,训练学生怎样为歌曲作简单的伴奏,了解并掌握钢琴即兴伴奏的基本知识与技法,使学生具备初步的钢琴即兴伴奏能力。
共计36学时,2学分。
(2)群众文化辅导
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了解群众文化辅导的历史、基本原理、特点及其规律,初步掌握群众文化辅导的基本方法。
共计36学时,2学分。
(3)化妆
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初步掌握舞台演出化妆的基本知识与技法。
共计36学时,2学分。
(4)街舞
通过训练,增强学生的身体的协调性、灵活性、控制力和节奏感,配合通俗演唱教学,培养学生的舞台感觉。
共计36学时,2学分。
(三)、实习
实习是一门特殊的必修课,含毕业实习与毕业汇报演出。
共计340学时,20学分。
(1)实习目标
通过实习,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增强就业能力。
(2)实习内容
与专业相符的音乐表演相关岗位的职业实践和见习。
(3)实习形式及管理
通过学校推荐、自主选择等方式确定实习单位,并签订相关协议;
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实习管理规范,采取实地检查指导、师生定期联系、学生定期汇报、学生实习记载等方式,对学生毕业实习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将学生实习过程评价、实习单位评价、学生自我评价及毕业汇报演出等结合起来,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综合评价。
六、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
单位:周
七、教学活动计划表
八、培养方案编制说明
(一)实施方案的必要条件:
1、关于师资的配置及任职要求
专业教师应具备职业学校教师的基本任职条件,并应努力提高双师素质,要强化实践技能的培训,促进专业教学以实践教学水平的提升行。
2、关于校内实训基地和专业实训资源配置
(二)实施方案的说明
1、本方案根据中专音乐表演人才培养的指导性方案制定。
我校在制订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时,已在该方案原则框架下,根据本校实际,对课程及其学时、学分的设置作了适当调整。
2、每学期按20周计算,扣除放假及机动2周,实际教学按18周计算(期中期末考包含在实际教学周中)学生在校学习五个学期,第六学期为实习。
本方案声乐演唱方向总课时为3474课时、219学分;器乐演奏方向总课时为3402课时、213学分;其中包含任选课程72课时、4学分,毕业实习360课时、22学分。
学生修满规定的学时与学分,即准予毕业。
3、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是检查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手段。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必修科目一般为考试科目,选修科目为考试或考查科目。
文化课实行教、考分离,统一命题和阅卷;专业技能课实行统一考试、集体评分。
英语,计算机应用和普通话考核采取学校和社会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课程结业,学生可参加相应的社会认可的等级考核,普通话要取得三级乙等(声乐方向三级
甲等)以上证书。
4、为全面衡量学生学习成绩,学科总评成绩由平时、期中、期末三部分组成(平时占30%、期中占30%、期末占40%)。
考试科目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科目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记分。
考核成绩及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学分计算以学期为单位时间,以课程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一般以16学时为1学分
5、毕业前夕,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音乐会汇报演出,专业突出的学生的可以举办个人独唱或独奏音乐会。
6、学校成立学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协调全校各专业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工作由教务处、各专业教学科、各班班主任以及实习单位负责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工负责。
徐州文化艺术学校
音乐科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