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二维码为感知入口的智能包装规范 编制说明

基于二维码为感知入口的智能包装规范 编制说明
基于二维码为感知入口的智能包装规范 编制说明

《基于二维码为感知入口的智能包装规范》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微电子、电脑、工业机器人、图像传感技术和新材料等在包装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创新型产品包装走上了商业化道路,智能化包装市场前景将十分可期,其应用领域也将不断扩大和深化。对消费者来说,智能包装可获得透明的商品信息,增加了挑选余地;对生产者来说,智能包装提供了与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大容量平台;智能包装在商品防伪上也将取得质的突破。

近年来,二维码技术作为物联网的核心感知技术和互联网的重要信息入口迅猛发展,已逐步渗透到国民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全球新兴信息产业竞争的重要战略支点。由于其便捷的消费识别,使其在快消品包装领域大量应用。然而二维码快速普及的同时伴随而来的安全隐患日益增多,因扫描不明来源或含有木马、病毒等安全风险的二维码而遭受经济损失或泄露重要信息的事件频频发生,二维码被复制盗用屡有发生。二维码已经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网络诈骗、传播不良信息的新工具。因此,二维码安全问题亟待解决,基于二维码为感知入口的智能包装规范亟待制定。

(二)标准的起草单位及起草人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劲嘉盒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臣防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上峰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柯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延边长白山印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布瑞特水墨涂料有限公司、KEZZLER、深圳圣德京粤科技有限公司、海普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永盛密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正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印刷学院、天津职业大学、中柔凹印技术服务(北京)

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俊科、张光桥、吕伟、徐良衡、高芸、游斌、蒋材辉、罗田、谢名优、马宏刚、戴嵩、王华、张颖、杨伟纯、崔鸿雁、孙静、陈宣叶、解洪银、曲明会、徐聚元、宋文广、王建程、张笠峥、郝晓秀、修艳华、张云、冯梦珂、张保平。

(三)主要工作过程

1.项目筹备

中柔凹印技术服务(北京)中心负责本标准起草组成立工作,向行业内知名的二维码技术企业、包装印刷企业、产品追溯服务商、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发出邀请函,征集到20余位来自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组成了标准起草组。

2.起草组成立暨第1次工作会议

为尽快开展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基于防伪型二维码的智能包装规范》的起草制定工作,中国标准化创新战略联盟包装印刷专委会于2019年8月22日在北京印刷学院新创大厦第四会议室召开本标准起草组成立暨第1次工作会议,正式着手组建《基于防伪型二维码的智能包装规范》团体标准起草组。高俊科对深圳劲嘉盒知科技有限公司及项目的启动背景作了简要介绍。会议就起草组的组建及标准制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协商与研究,对标准草案框架进行了认真讨论,重点讨论了草案第4章内容。

(1)会议确定,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劲嘉盒知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臣防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上峰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柯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延边长白山印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布瑞特水墨涂料有限公司、KEZZLER、深圳圣德京粤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印刷学院、湖南工业大学、中柔凹印技术服务(北京)中心、天津职业大学、烟台海普制盖有限公司为《基于防伪型二维码的智能包装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

(2)会议确定,《基于防伪型二维码的智能包装规范》标准起草人为:吕伟、高俊科、张光桥、高芸、蒋材辉、罗田、谢名优、王建程、马宏刚、王尚卿、王华、张颖、杨伟纯、崔鸿雁、庞亚娟、解洪银、熊亮、许文才、曹国荣、钟云飞、张笠峥、张云、冯梦珂、郝晓秀、修艳华。

(3)会议确定,本标准执笔组成员为:吕伟、高俊科、张光桥、马宏刚、高芸、张笠峥、解洪银。确定吕伟为组长,高俊科为副组长。

(4)会议对《基于防伪型二维码的智能包装规范》标准的题目、框架、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将标准的题目定为:《基于二维码为感知入口的智能包装规范》,英文题目为Specification for intelligent packaging directed from two-dimension code。

(5)会议确定,术语3.1智能包装术语修改为“具有可识别、监测、记录、追踪、连接互联网等功能的包装,英文修改为“Intelligent Packaging”,删除3.2防伪补充“感知入口”的术语和定义。

(6)会议确定,保留4.1材质,内容由张笠峥、冯梦珂修改完善,4.3.1数据信息中表1修改为流程图形式,补充4.3.1.1二维码基本要求(分辨率、响应时间)4.3.2.1数据采集条件;4.3.2.2数据采集基本要素,由张光桥补充完善。

(7)会议确定,4.3.1.3修改为“数据安全与防伪”修改为“数据安全”。删除4.4 包装标识,4.5智能包装成型。

(8)会议确定,补充4.4互动性及数字化由解洪银补充完善。

(9)会议确定,将5.1.二维码检测中增加分辨率及响应时间检测,5.2修改为智能元素检测。

3.起草组第2次工作会议

为尽快开展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根据《基于防伪型二维码的智能包装规范》的起草制定工作,中国标准化创新战略联盟包装印刷专委会于2019年11月12日在北京印刷学院新创大厦第四会议室召开本标准起草组第2次工作会议,会议就起草组的组建及标准制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协商与研究,对标准草案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重点讨论了草案第3、4章内容。

(1)会议确定,将1范围修改为“本标准规定了具有数据安全信息二维码的智能包装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具有数据安全信息二维码作为感知入口的智能包装,物联网感知环境下的其它物联网”

(2)会议确定,将 3.7“二维码”术语修为“在两个维度方向上表示信息的条码符号”英文为“two-dimensional bar code”。

(3)会议确定,删除术语3.10“封装设备注册号”3.11“销售终端设备注册号”(原因为:后文中没有涉及到封装设备注册号、销售终端设备注册号。)(4)会议确定,删除4.1材质部分要求(原因为:二维码对材质没有特殊要求),删除4.1.2 印刷质量要求(原因为:印刷质量要求再其他标准中已经规范)。

(5)会议确定,将原4.2“印刷质量”要求修改为“二维码图文质量”,具体要求为“二维码图案清晰,不影响信息的完整性。”修改4.1.1.3.3 为外包装的二维条码检验方法宜符合GB/T 23704要求。(原因:GB/T 23704要求太高)(6)会议确定,将第4部分技术要求,结构修改为

(7)会议确定,将原4.1.1.1 二维码基本要求为“二维码尺寸宜不小于6mm

×6mm,二维码分辨率宜不低于150dpi,感知设备识别响应时间宜不大于 3.0秒”,删除其他质量等级要求(原因为:同上,GB/T 23704要求太高)。

(8)会议确定,补充 4.1.1.2“码制”,具体要求为“商品二维码应采用汉信码、快速响应矩阵码(简称QR码)或数据矩阵码(Data Matrix码)等具有GS1或FNC1模式,且具有国家标准或ISO标准的二维码码制。其中,编码数据结构在进行二维码符号表示时,应选用码制的GS1模式或者FNC1模式进行编码。”

(9)会议确定,将原4.1.1.3“二维码位置及尺寸要求”修改为“二维码位置要求”具体要求为:二维码放置位置离包装边缘折痕线宜不小于 1.0mm,并易于查找、识别。

(10)会议确定,将 4.1.1.5“二维码防伪特征”修改为“智能包装内可具有感知设备可识别的防伪元素,感知设备识别的二维码信息可以和防伪元素相关联,防伪元素的防伪性能参考GB/T 19425-2003来执行。”

(11)会议确定,将4.1.2.1“数据采集条件”修改为“数据感知条件”。具体要求如下:感知设备宜支持联网、位置定位,有配套的感知信息处理系统支持。感知环境的光源应符合GB/T 23704-2017要求,网络条件良好,不能屏蔽或干扰感知设备的通信或定位信号;感知过程不应影响生产效率。

(12)会议确定,将4.1.2.2.数据采集基本要素示意图,由张光桥补充完善(加图题,注:突出区块链为推荐,用虚线,并且补充所有环节的感知内容)。

(13)会议确定,由张光桥补充术语“互动平台”“感知入口”,将 4.2.1.1要求修改为:互动平台应适用于各类互联网智能终端硬件系统及操作系统。删除4.2.1.2“互动平台支持Windows、macOS及Android等操作系统”,(原因:广告嫌疑)。“互动平台分级权限设置”修改为“互动平台权限应根据不同感知要求分级管理。”4.2.1.3修改为“互动平台支持多种形式的互动内容及产品数字化内容上传与下载,如:图片、音频、视频、AR/VR/MR、抽奖等。”

(14)会议确定,4.2.1.4 “互动平台支持百万级的数据并发”(待下次讨论)(15)会议确定,将4.2.2“互动平台信息源”修改为“互动信息”,具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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