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股权之争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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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27 日 晚 间国美管理 层最后发文: 希望股东现 身特别股东 大会,并对 1-3 项 决 议 投支持票。
胜败分析
胜败分析
终见分晓
1、重选竺稼为非执行董事 2、重选Ian Andrew Reynolds为非执行董事 3、重选王励弘为非执行董事 4、即时撤销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 会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 5、即时撤销陈晓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之职务 6、即时撤销孙一丁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7、即时委任邹晓春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8、即时委任黄燕虹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被否决】 【被否决】 【被否决】 【被否决】
起因——大股东控制权的丧失
2010年5月11日,国美年度股东 大会上,大股东黄光裕突然发难,投 票否决 5 项决议包括贝恩资本三人成 为非执行董事。此外,大股东也否决 了向董事会增发授权的普通决议,显 示出大股东对国美电器董事会的不满。
当晚,国美召开董事会,执行董 事一致否决了股东投票,重新委任贝 恩的三名前任董事加入国美董事会, 大股东彻底失去对董事会的控制权。
国美股权之争
主角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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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黄光裕:国美电器的缔造者 姓名:黄光裕 身份:国美电器创始人 现状:因经济犯罪被判刑14年 简介:国美创始人,于1987年创办国美电器; 2008年11月19日被调查;2010年5月18日,一审 被判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2010年8月30日二审维持原判。现仍为国美第一 大股东。
8 月 20 日国美董事局再发 致全体员工公开信,反击 18日黄光裕的公开信中的 指责。
增加筹码
8月24、25日黄氏家 族通过公开市场上增 持国美股票1.2亿多股, 增持均价约为2.42港 元左右,占国美电器 0.8%股份,共计耗资 2.904亿港元。
8月27日黄光裕 向国美发出《通 知》,以终止上 市和非上市公司 的采购管理协议 威胁董事会,并 要求认购新股。
8 月 30 、 31 日黄 氏家族通过控股 公司再斥 4 亿港 元入市增持国美 1.7705亿股,持 股 总 量 增 至 35.98%。
突增变数
8 月 30 日 北京高院作出 二审宣判,黄光裕维持 原判,其妻杜鹃改判三 年缓刑。杜鹃出狱,黄 氏家族再添筹码。
8 月 30 日 国美董事局开 始陆续向国美股东发函, 回应《通知》并解释股 东大会召开原因,请求 股东支持现有管理层。
• (三)贝恩资本:私人股权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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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贝恩资本 身份:国美电器第二大股东 现状:正常工作 简介:国际性私人股权投资基金,2009年6 月,贝恩以可转债形式投入18.04亿港元, 2010年9月,贝恩债转股,持有国美9.98% 的股权,成为国美第二大股东。
贝恩债转股后的持股比例
国美管理层
反思(二)
• 我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董监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陈黄之争的根本在于公司的控制权,那么陈晓这种引 入外资,稀释大股东股权,利用股权激励捆绑公司管理层, 驱逐创始人的经营管理模式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忠实义 务?
反思(三)
• 陈黄之争引起了社会上对于创始人与经营管理人信任危机 的大讨论,陈晓虽然在特别股东大会上取得胜利,但却引 起了舆论的谴责。那么中国民营企业家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独立董事?监事会?
台前幕后
9 月 5 日黄光裕公 开道歉信,尊重 法院判决,感谢 国家和政府,但 未提国美之争。 9月10日及13日摩 根大通及大摩申 报 合 计 减 持 1.43 亿 股 , 套 现 3.18 亿元。
9 月 8 日黄光裕的 律师邹晓春走向 台前,开始参与 董事局主席的竞 选,有意取代陈 晓。
9月15 日贝恩资本 行使换股债,增 持至占扩大后股 本 的 9.98% , 成 为第二大股东并 站队陈晓。
奋起反抗
2010年10月20日,杜 鹃提出要用一揽子方 案解决国美现状,但 进展并不顺利。
2010年10月28日,杜 鹃再发声明,直逼陈 晓,再次表明诉求, 否则终止非上市业务 的托管,甚至再次召 开特别股东大会,并 调整董事会席位。
妥协和解
• 2010年11月10日,国美发布公告,表示与 黄光裕的控股公司签订了《谅解备忘录》: • 1.许可董事局最高人数从11人增加到13人 • 2.邹晓春被任命为执行董事 • 3.黄光裕胞妹黄燕虹被任命为非执行董事
主角简介
• • • • • (二)陈晓:曾经的永乐创始人 姓名:陈晓 身份: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 现状:正常工作 简介:永乐创始人,于1996年创办永乐家 电;2005年10月14日,率永乐在香港成功 上市;2006年7月,永乐被国美收购;2009 年1月16日起,出任国美董事局主席兼总裁。
主角简介
反思(四)
• 贝恩资本作为国际性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其与国美签订的 融资协议中,以拥有不到10%股权的出资比例,却在11人董 事会中绑定了4席自己的人选,另外还有3位核心高管被ຫໍສະໝຸດ Baidu少 绑定2人。这份显失公平的融资协议可否被撤销?
• 且我国公司法赋予了大股东重大融资事项的知情权,而黄 光裕作为大股东对该融资协议毫不知情,可否以知情权受 侵害而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拉票大战
9月23日大 股东黄光裕 于率先投票, 对撤销陈晓 董事局主席 职务、取消 增发股份授 权等五项决 议投赞成票。
9 月 26 日 黄 光裕发文, 呼吁股东对 其提出的5 项决议投赞 成票,并设 想推出新的 期权激励计 划拉拢股东。
9 月 27 日 黄 光裕再次发 文,回顾上 半年开始的 国美内部的 矛盾斗争过 程,打亲情 牌,以博舆 论支持。
背景——大股东股权被稀释
2006年11月,国美收购永乐,陈晓出任国美董事兼总裁。 2008年11月,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国美陷入危机。 2009年1月,黄光裕正式辞职,陈晓出任董事局主席,初步完成权力交接。 2009年6月,国美董事局接受贝恩资本以可转债形式投入18.04亿港元,此时 黄光裕仍处于控股地位。 2009年7月,国美董事局宣布股权激励方案,把占现有已发行股本约3%的股 权授予105名高管,总金额近7.3亿港元,陈晓等11名高管共获1.255亿股。
倒戈相向
8月12日国美四位副总裁和 首席财务官5名高管集体公 开表态与董事局共进退。
8月13日黄氏家族发言人透 露,国美如发生增发20% 新股,大股东必将坚决予 以反击,并将对投票赞成 的董事个人提起法律诉讼。
书面交锋
8 月 18 日黄氏家族发布国 美大股东致全体员工的一 封信,对国美董事局主席 陈晓进行了批判,并揭露 陈晓夺权的三步棋。
反思(一)
• 2006年5月,拥有国美电器75.6%股权的黄光裕及其家族, 对国美电器的公司章程做了修改,2006年召开的股东周年 大会上,作为排他性实际控制人,国美电器董事长黄光裕 授予了国美电器董事会如下权利: • 国美电器董事会可以随时任命董事,而不必受制于股东大 会设置的董事人数限制;国美电器董事会可以各种方式增 发、回购股份,包括供股、发行可转债、实施对管理层的 股权激励,以及回购已发行股份。 •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职权,当 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交叉时,发生争议时董事会是否可以 否决股东会决议?
揭开序幕
8月4日黄光裕通过独资公司向国美发函要求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撤销陈晓、孙一丁职务。
8月5日国美在港交所公告宣布起诉黄光裕,称其 违反公司董事的受信及信托责任,并寻求赔偿。
8月6日黄光裕通过独资公司向媒体发出“关于国美 起诉黄光裕”及“重组董事局”的声明。
8月6日国美在《董事会致员工的一封信》中称, 董事会坚决反对黄光裕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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