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整理的煤矿地质资料知识共30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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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地质资料
1、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水原则。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井巷。
2、接近含水层、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带或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之前。
3、打开防水隔离煤柱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
5、接近可能涌水的钻孔时。
6、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隔水岩层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7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并有出水征兆时。
8、接近其它可能出水地区时。
二、突水征兆
一、矿井突水的一般预兆: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淋水由小变大,铁锈色水迹;工作面气温降低,出现雾气及硫化氢气味;
有时听到“嘶嘶”水叫声;矿压增大,发生片帮、冒楠及底鼓。2、冲积层突水预兆:突水部位发潮、滴水并逐渐增大仔细观察可发现水中有少量细砂;发生局部冒顶,水量突增并有间歇性流砂出现,水色时清时混,水量、砂量逐渐增加,甚至流砂大量涌出;底板发生涌水、涌砂。
三带:冒落带、裂隙带、整体移动带。
水文地质台帐:1、气象资料台帐,2、钻孔水位及井泉动态观测台帐,3、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帐,4、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帐,5、抽放水试验成果台帐,6、井下水文钻孔台帐。7、水质分析成果台帐,8、封闭不良钻孔台帐,9、井下突水点台帐。
底板带压开采应研究以下问题:
1、查明石灰岩灰厚度、岩性、水位、富水性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的变化,岩溶发育分布规律隔水层岩性,力学性质和厚度变化等情况。
2、查明补给水源和补给关系,地下水迳流带动态规律。水化学变化情况。
3、研究实施截流、堵源措施的可能性和具体部位。
4、圈定出可能突水危险区,预计最大涌水量。
5、确定探放水的具体位置。
6、预测、预防和处理岩溶塌陷。
探水结至断交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一20米。水压大于1.96mpa时,每增加0.098Mpa水压,超前距离增大0.5M计算。
一)常用的防水煤(岩)柱类型
(1)断层防水煤(岩)柱:在导水或含水断层两侧,为防止断层水溃入井下而留设煤(岩)柱,或当断层使煤层与强含水层接触或接近时,为防止含水层水溃入井下而留设的煤柱。
(2)井田边界煤柱:相邻两井田以技术边界分隔时,为防止一个矿井淹没(由突水或矿井报废引起)后影响另一个矿井的安全生产而留设的煤柱。
(3)上、下水平(或相邻采区)防水煤(岩)柱:在上、下两水平(或相邻两采区)之间留设的防水煤(岩)柱。这种煤(岩)柱为暂时性的煤(岩)柱,在上、下两水平(或相邻两采区)开采末期或透水威胁消除后,这部分煤(岩)柱中的煤,仍然可以回收出来。
(4)水淹区防水煤(岩)柱:在水淹区(包括老窑积水区)四周和上、下水平留设的防止水淹区水溃入井下采掘工作面的煤(岩)柱。
(5)地表水体防水煤(岩)柱:为防止采煤后地表水经塌陷裂缝溃入井下而留设的煤(岩)柱。
(6)冲积层防水煤(岩)柱:为防止采煤后上覆冲积层中的强含水层水溃入井下而留设的煤(岩)柱。
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内容:1、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观测2、井巷及采面的突、涌、淋、渗、滴水点的水量、水质、水温观测。3、井下各类水文地质钻孔、地质孔的水量、水位(压)、水
质、水温的动态观测。4、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导(阻)水断层、陷落柱、喀斯裂隙、喀斯特暗河洞穴、涌沙点等的水文地质调查及编录。
5、矿井可能的充水通道的水文地质编录。
6、定期检查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情况。
(二)防水煤(岩)柱的留设原则
(1)在有突水威胁但又不宜疏放(疏放会造成成本大大提高时)的地区采掘时,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
(2)防水煤柱一般不能再利用,故要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把煤柱的宽度或高度降低到最低限度,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了多采煤炭,充分利用资源,也可以用采后充填、疏水降压、改造含水层(充填岩溶裂隙)等方法,消除突水威胁,创造少留煤柱的条件。
(3)留设的防水煤(岩)柱必须与当地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煤层的组合结构方式等自然因素密切结合,还要与采煤方法、开采强度、支护形式等人为因素互相适应。(4)一个井田或一个水文地质单元的防水煤(岩)柱应该在它的总体开采设计中确定,即开采方式和井巷布局必须与各种煤柱的留设相适应,否则会给以后煤柱的留设造成极大的困难,甚至无法留设。
(5)在多煤层地区,各煤层的防水煤(岩)柱必须统一考虑确定,以免某一煤层的开采破坏另一煤层的煤(岩)柱,致使整个防水煤(岩)柱失效。
(6)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留设煤(岩)柱的条件时,所留设的煤(岩)柱必须满足各个留设煤(岩)柱的条件。
(7)对防水煤(岩)柱的维护要特别严格,因为煤(岩)柱的任何一处被破坏,必将造成整个煤(岩)柱无效。防水煤(岩)柱一经留设即不得破坏,巷道必须穿过煤柱时,必须采取加固巷道、修建防水闸门和其它防水设施,保护煤(岩)柱的完整性。
(8)留设防水煤(岩)柱所需要的数据必须在本地区取得。邻区或外地的数据只能参考,如果需要采用,应适当加大安全系数。
(9)防水岩柱中必须有一定厚度的粘土质隔水岩层或裂隙不发育、含水性极弱的岩层,否则防水岩柱将无隔水作用。
什么是矿井水害
1、矿山水害的基本概念
矿山水害是指矿山在建设开发过程中,不同形式、不同水源的水通过某种途径进入矿坑,并给矿山建设和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和灾害的过程和结果。
矿井水:凡在矿井开拓、采掘过程中,渗入、滴入、淋入、流入、涌入和溃入井巷和任何工作面的水源,统称矿井水。
矿井突水:凡因井巷、工作面与含水层、被淹巷道、地表水体或含水的裂隙带、溶洞、洞穴、陷落柱、顶板冒落带、构造破碎带等接近或沟通而突然产生的出水事故,称为矿井突水。
3、防治水部的原则是:“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原则,落实“探、防、堵、截、排”五项措施.
探:地质勘探、物探、化探、钻探
防:地面防洪、井下防排水、防水煤岩柱的留设;
堵:封堵突水点、有闸墙封堵、注浆封堵;
截:拦截补给水源
排:安设排水设施,排出突水量将矿井涌水量排到地面。
水文地质图件(综合性图件)综合水文地质图、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水文地质剖图。抽放水试验综合成果图、长期观测综合曲线图。
1、矿井防治水害高度,
2、水文地质不清、补勘编水文地质报告,提供详实可靠的资料。
3、各矿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内容齐全切实可行应急预案及时演练,
4、完善防水设施,带压、防水闸门、注浆耐压实验。
5、加强探测、先防后治有水必治有水必堵。
6、带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