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环境美学与环境保护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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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审美欣赏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有着悠久而有趣的历史。环境哲学家尤金·哈格洛夫在他关于美国环境信仰与态度的历史性研究中对这段历史做了详细阐述:在过去的三百年中,通过依靠艺术与科学的带动,自然环境的审美之维已经越来越多地受到公众关注。[1]因此,在哈格洛夫看来,审美欣赏在一些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决策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例如,在对北美洲大多数壮美景观环境的保护与存留工作中,审美欣赏就发挥着这样的作用。其他环境哲学家对哈格洛夫的这一评价也表示赞同。例如贝尔德·凯利考特就认为:

当我们面对一个地方,需要决定是对其保存、重建、修缮还是改为它用的时候,评判此地是否

具有非凡美感的标准往往会导致做出天壤之别的决策。所以,对有效的保护政策与土地管理工作来说,一个令人信服的自然美学就显得至关重要。[2](P106)

对于环境保护论来说,一个有效的自然审美价值观念非常重要,这种重要性在其他环境思想家那里得到了共鸣与回应。内德·海丁格尔研究了环境美学对环境保护论的意义后总结道:“如果更加重视环境美学,环境伦理学将会获益匪浅。”

[3](P76)

一、传统自然美学当代环境美学与环境保护论的要求

[加]艾伦

·卡尔松[著]刘心恬[译]程相占[校]作者简介

[加]艾伦·卡尔松(Allen Carlson ),加拿大埃德蒙顿阿尔伯达大学哲学系教授,研究方向为美学、环

境哲学和认识论,发表环境美学专著多部,主要有《自然与景观:环境美学导论》(2008)、《自然、美学与环境主义:从美到责任》(合编,2008)、《美学与环境:对自然、艺术与建筑的欣赏》等。译校者简介刘心恬,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程相占,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济南,250100)。

[摘要]自然审美经验对于保护和保存自然环境是至关重要的。针对与自然审美欣赏相关的两种传统立

场,即如画性景观立场和形式主义艺术理论,一些环境保护论者认为这两种自然审美欣赏立场所关联的模式

存在一定误区,指责它们是人类中心主义的、风景迷恋的、肤浅的、主观的和道德缺失的。基于传统自然美

学的这些不足,环境保护论对构建恰当和完善的自然审美欣赏模式提出了五项要求,即自然美学应该是非中

心的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关注环境的而非风景迷恋的,严肃认真的而非肤浅轻浮的,客观的而非主观的,

关涉道德的而非道德缺失的。从这个角度对当代环境美学中的参与美学与科学认知主义这两种立场进行考察

和评价,可以看出当代环境美学重视环境保护论的要求,不仅关注风景性的环境,也关注其他类型的环境,

对传统自然美学有质的超越。

[关键词]传统自然美学环境保护论当代环境美学自然审美欣赏

〔中图分类号〕B83-0;I0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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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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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全面地理解自然审美欣赏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当代环境美学与环境保护论之间的关系,我们有必要对自然美学的发展历程做以下简要的回顾梳理。在这个发展历程中,有两个关注传统自然美学与环境保护论之间关系的流派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一是如画性景观欣赏传统,一是艺术的形式主义理论。简单回顾大致的历史背景之后,我将依次对这两条发展线索进行反思与省察。

在西方,自然审美欣赏及其在哲学领域的研究在现代社会早期已经呈现繁荣趋势,尤其是在18世纪。18世纪之时,现代西方美学的奠基者们由于受到科学新发展及越来越多的经验主义倾向的影响,开始视自然为审美经验的理想对象,提出并完善了作为审美经验标志的无利害概念。根据一种标准的解释,在整个18世纪的进程中,这一一直延续至今并作为审美评判标准的无利害概念之所以被详尽阐释,是为了区别于日益增长的关联化及概念化的审美欣赏倾向。[4]无利害的概念在18世纪末终于达到了理论发展的完善程度;与此同时,恰当的无利害审美体验不仅被用来区别于个体的、经济的经验,也同样排斥道德伦理的甚至认知性的经验。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在其《判断力批判》一书中对无利害概念进行了经典性阐释,同样认为“自然美具有凌驾于艺术之上的优越性”。[5]

一旦自然被视为审美经验的理想对象,自然审美经验就以无利害概念为基础而产生了三种不同的模式。首先是传统的优美,这一理念在欧洲传统风格的景观与园林中很容易找到。其次是崇高概念。在崇高的体验中,来自自然的威胁越多,例如山峰及荒野,就越能够被审美主体以无利害的视角审美地欣赏,而非简单地被主体惧怕或轻视。然而,对于自然欣赏来说,第三个模式即如画性的景观欣赏传统较之优美和崇高更为重要,正是无利害的概念为其发展扫清了障碍。如画性历史研究的专家约翰·康荣如此概括三者之间的区别:优美的形式倾向于小巧和平滑,变化极为巧妙而细微,在色彩上精致而美丽;崇高的形式与之相反,是有力的、巨大的、紧张甚至令人恐惧且“不清晰”的;而如画性典型地处于崇高与优美之间,它所描绘的对象“复杂而古怪、多变而不规则、丰富而有力、富于生机活力”。[6](P17-18)(一)传统自然美学:如画性景观欣赏传统

正如康荣所指出的那样,如画性处于优美与崇高之间,因此在这三个模式中,如画性取得的成就是最卓越的。用康荣的话来说,它具有“复杂而古怪、多变而不规则、丰富而有力、富于生机活力”的中间特征,所有这些特征看上去都恰当地契合了自然。此外,如画性的理念也植根于18世纪早期部分美学家的理论之中,他们认为,虽然自然是审美体验最恰当和重要的对象,但只有当所谓“大自然的作品”接近艺术品的时候,才更具有吸引力。的确,从字面上看,“如画性”意谓“像画一样”,因而,如画性的理念就促成了这样一种审美欣赏模式,即主体通过将自然分解成一幅幅的画卷、景致来欣赏、体

—尤验自然。这些风景是从主体的视角和位置出发并为满足主体欣赏的目的而生成的,体现的是艺术——其是风景画——

—所阐明的审美理想。这些审美理想起初出现在17世纪艺术家如克劳德·洛兰、塞尔维特·罗萨等人的作品中,后来在画家保罗·珊德拜的作品中得到了更进一步的表现。所以,尽管无利害概念将自然从主体剥离并使之客观化,但现在,如画性又重新使之穿上了主观的和艺术化的外衣,比如:潺潺流淌的小河穿过拱形桥,悬崖峭壁上伫立着破壁残垣的古老城堡。①

18世纪后期,对自然的如画性景观欣赏传统达到鼎盛,它在威廉·吉尔平、尤维达尔·普赖斯及理查德·佩恩·奈特等人的作品中尤为流行,例如吉尔平著名的《三论:论如画性之美,论如画性旅行,论素描一样的景观》,又如普赖斯的《论如画性》及奈特用于阐述如画性的诗歌《风景》。②那时候,在这

①这两种不同对待方式的代表分别是:Christopher Hussey,The Picturesque:Studies in a Point of View(London:G.P. Putnam’sons,1927),和W.J.Hipple,Jr.,The Beautiful,the Sublime and the Picturesque in Eighteenth-Century British Aes-thetic Theory(Carbondale: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1957).

②William Gilpin,Three Essays:On Picturesque Beauty,On Picturesque Travel,and On Sketching Landscape(1792);Uvedale Price,An Essay on the Picturesque(1794);Richard Payne Knight,The Landscape(1794),Analytical Inquiry into the Principles of Taste(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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