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昌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0年11月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近3万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人,增长13.72%,平均每年增加60840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29%。

二、家庭户人口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共有家庭户户,家庭户人口为人,占总人口的87.44%,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3.3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8人减少了0.2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人,占总人口的52.23%;女性为人,占总人口的47.77%。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35,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性别比持平。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人,占总人口的18.47%;15-64岁的人口为人,占总人口的73.82%;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总人口的7.7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8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5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27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人,占总人口的99.60%;各少数

民族人口为20002人,占总人口的0.4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

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人,增长了13.53%,占总人口比重减

少了0.18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0029人,增长了100.56%,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0.18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7450人上升为18845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4930人上升为15823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3150人下降为32402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0340人下降为22657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3383人,文盲率由5.92%下降为2.60%,下降了3.32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人,占总人口的65.7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人,占总人口34.2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6.83个百分点。

八、按行政区划分县、区常住人口

全市按行政区划分四县五区常住人口如下表:

九、分县、区(开发区、新区)常住人口

全市13个县、区(开发区、新区)常住人口如下表:

备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5、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或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