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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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体制

张元明

今天,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管理体制问题,什么是管理体制呢?我们新成立的企业,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管理体制,才能顺应企业的优化组合,并不断发展壮大呢?

一、管理体制的概念

我们再回到管理体制问题上来,管理体制是指管理系统的结构和组成方式,即采用怎样的组织形式以及如何将这些组织形式结合成为一个合理的有机系统,并以怎样的手段、方法来实现管理的任务和目的。具体地说:管理的体制是规定企业在各方面的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利益及其相互关系的准则,它的核心是管理机构的设置。各管理机构职权的分配以及各机构间的相互协调,它的强弱直接影响到管理的效率和效能,在企业整个管理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企业不断发展提供体制保障。这就是我们所期望的高效运行的管理体制。

二、我国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与演变过程

下面,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我国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与演变过程:

1、行政一长负责制(1951—1956年)

1951年起,中共中央决定在华北地区实行企业管理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这种企业管理体制规定,企业领导以党委为核心实行统一领导,重大事项一律经企业党委讨论通过,作出决定。同年5月,中共中央批准东北地区实行厂长在生产行政管理工作中的负责制,后来简称为“一长制”。其主要内容是:1、厂长由国家经济机关委派,对企业的生产行政工作负责,厂长领导下的工厂管委会讨论和决定厂内大事,厂长拥有最后决定权;2、企业党组织对企业的思想政治领导负有完全的责任,对生产行政工作起监督保证作用;3、贯彻实行厂长负责制与管理民主化相结合的原则。

现在来看,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企业行政一长负责制对国家恢复和发展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突出了厂长个人的作用,加上

厂长个体差异较大,因此也出现过不少问题。随后不久。就开始对这一制度进行批判,并予以否定。

2、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56—1966年)

1956年9月,中共八大正式决定在企业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的领导体制。其主要内容是:“建立以党委为核心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凡是重大的问题都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和共同决定,凡是日常的工作都应当由专人分工负责。”此后,我国企业普遍开始实行这种管理体制。实际上,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是针对“一长制”提出来的,它强调企业中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这对于促进党的基层组织面向生产建设以及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显然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在“政治挂帅”的口号下,各执行部门凡事都请示书记,企业的权力日益集中在企业党委。由此,造成企业领导活动中以党代政、党政不分,以及权责分离,不能形成有效的决策指挥系统的扭曲现象,致使企业生产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3、“革命委员会”制(1966—1976年)

在1966年5月到1976年10月的十年内乱时期,我国的政治经济生活遭到严重破坏。企业管理以及企业领导制度,也受到严重摧残。“文化大革命”时期,在“打倒一切”的恶浪声中,党的组织一度瘫痪,厂长的行政指挥权也被取消。后来,在工厂中建立了所谓的“三结合革命委员会”,行使全面的行政管理权。“文革”后期,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企业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权力又往往集中在书记一人身上,形成党政合一,党委包办一切的不正常局面。我们在座的有相当一部分人对这段历史并不陌生,甚至是记忆犹新的。

4、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恢复与改革(1978—1984年)

“文革”结束后,我国的企业管理工作进入恢复与整顿阶段。1978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明确提出建立和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规定党委行使决策权,厂长负责管理权。但是,在具体实践中暴露了许多弊端:一是权责分离,二是以党代政。从1981年起,少数企业进行了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试点。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制定了“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厂长行政指挥”的原则,作

为我国工业企业领导制度的根本原则。

5、厂长负责制的试点和全面推行(1984年开始)

1984年10月,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肯定了厂长负责制。1986年,党和国家重新制定和颁布了若干条例,要求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1988年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立法程序,从法律上确定了企业的法人地位和厂长(经理)负责制。

6、以股份制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1986年开始)

1986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指出:“各地可以选择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在国务院的认可下,上海、深圳、武汉等城市相继选择了一些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的深化,全国上下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认识进一步成熟。1992年,中共十四大明确宣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久,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从而把企业改革由政策调整推向制度创新的新阶段。此后,中共十五大又进一步肯定了股份制在公有制实现形式中的重要地位,并重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

以上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为经济发展相适应而建立的管理体制,除“文革”这一特殊历史时期外,其管理体制基本上是适应当时环境下的企业发展的。

由此可见,要建立高效的管理体制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发展稳定的关系。实现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根本转变,为实现企业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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