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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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谢婷
摘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之一,是审计机关或其他审计机构通过对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情况和按其职务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而作出的结论性评语。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是特指审计机关或其他审计机构,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领导干部本人对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借以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情况的较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活动。中办、国办于xx年5月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标志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正式纳入了国家审计范围,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迈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新台阶。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的提高,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经济体制及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
一、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定义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机关或其他审计机构通过对企业领导
人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情况和按其职务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而作出的结论性评语。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体及其特点
审计评价的主体是审计机关或其他审计机构,即审计机关或其他审计机构代表政府(或所有者)通过一些特定指标考核,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评价。它是一个相对较为独立的层次,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审计评价主体就是审计机关或其他审计机构代表所有者(委托经营者进行经营和管理的委托人)对企业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二是审计评价是评价管理人(经营者)在经营期间的价值增量,是相对价值;三是审计评价是评价经营者是否达到了委托人期望目标,或达到水平怎样及其原因和责任。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以获取的会计信息资料、经济数据资料和经济活动情况真实可靠为前提的。对真实的数据资料分析评价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也难以做到客观公正。根据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情况和客观公正评价的要求,应坚持以下几项评价原则:。
1.坚持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为限定范围的评价原则
根据《审计法》、《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监督只能限于经济领域,主要是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重大经济决策和其他经济活动事项,而对于非经济活动事项和问题不审计、不评价。另外,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实施审
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的一些非经济方面问题,对于此类问题审计组一般不应介入核查,更不去评价,做到依法行使监督权,不越权不越位。
2.坚持以审计认定的事实数据资料为对象的评价原则
根据自身专业技术水平和手段,如对一些特殊的经济事项、数据资料和高新设备等不能给予确切的核证和认定,就应说明情况,不予评价,以回避审计风险。
3.坚持以经济责任为主的评价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界定和认定其所在部门、单位和地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事项和个人经济行为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因此,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评价时,首先应界定哪些经济活动事项是其行使权力和个人经济行为所作用和影响的,对于被审计领导干部没有关系的经济活动事项一般不予评价,即使是需要向有关部门反映的和需要处罚的违纪违规问题,如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无关,也不要在审计结果报告中进行评价。
4.坚持以量化政绩为特点的评价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行,弥补了干部管理监督部门不能全面了解领导干部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情况和不能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的缺陷。审计机关提供的审计结果报告,逐渐成为干部管理监督部门评价和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在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必须以数据资料事实证据来量化政绩,否则就无法被采用,更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5.坚持区分现任责任与历史的评价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在评价时,必然要遇到被审计领导干部与前任领导干部交叉的经济问
题,哪些应当由上任领导干部负责任,哪些经济事项和经济活动应由被审计领导干部负责,在界定清楚之后进行评价。
6.坚持区分主观责任与客观因素影响的评价原则
一个部门和区域经济发展状况,首要因素取决于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努力程度,但由于一定时期或某一方面外部客观因素的影响,往往投入与收益是不一致的,因此在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要分清主观责任与客观因素影响的界限。一是正确处理实现经济效益与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政策的关系;二是正确评价合理与合法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失职、渎职与改革探索失误的关系;四是划清主观有意违纪违规与政策界限不清的关系;五是划清个人决策失误与上级、部门行政干预的关系,不盲目评价。
7.坚持以任期目标为参照依据的评价原则
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指标,一是上级党委和政府编制的计划经济指标;二是本级党委和政府、单位集体研究制定的经济目标,包括经济指标和需要解决的经济事项以及领导干部在就任之初所承诺达到的经济指标和要完成的经济事项。在评价时应将这些经济指标和计划目标作为参照依据,看完成程度如何。
8.坚持区分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的评价原则
一个部门、单位和地区的主要领导干部应对所管理、管辖的单位
和地区的经济工作负全面责任,但实际行使权力时也有直接与间接问题,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在政绩认定和处理上是不相同的。因此,在评价领导干部政绩时不能一概而论,一定要分清直接经济责任与主管经济责任。
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一般方法主要有比较分析评价法和评分评价法两种。前者属于定性评价的方法,后者属于定量评价的方法。在整体审计评价实践工作中,要将比较分析法和评分法有机结合,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相结合,这样才能使审计评价既全面完整,又具有针对性,避免评价中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1、比较分析评价法
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定性评价是最基本的,每一个审计项目都不能缺少,比较分析评价法就是一种定性评价方法。比较分析评价法,就是根据审计所查明的结果,对照审计标准进行衡量,然后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推出评定意见的方法。如果说对某单位的年终财务计算进行审计,发现该单位虚增资产价值,并导致利润和权益数额的虚增,而且金额很大,根据这一结果,可以做出评判,该单位财务核算有违反财务制度
的行为;同样,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果发现被审计领导人员的个人责任导致国有资产遭受损失,或者被审计领导干部存在个人问题,贪污腐败,挥霍浪费,则可以判定,该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未得到很好的履行。搞好比较分析的关键是要注意以下两点。即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