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地质灾害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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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的认识
1 概述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由地质灾害的定义可知,地质灾害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即致灾的动力条件和灾害事件的后果。地质灾害是由地质作用产生的,包括内动力地质作用和外动力地质作用;随着人类活动规模的不断扩展,人类活动对地层表面形态和物质组成正在产生愈来愈大的影响,因此,在形成地质灾害的动力中还包括人为活动对地球表层系统的作用,即人为地质作用。只有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产生影响或破坏的地质事件才是地质灾害。如果某种地质过程仅仅是使地质环境恶化,并没有破坏人类生命财产或影响生产、生活环境,只能称之为灾变;例如,发生在荒无人烟地区的崩塌、滑坡、泥石流,不会造成人类生命财产的损毁,故这类地质事件属于灾变;如果这些崩塌、滑坡、泥石沉等地质事件发生在社会经济发达地区、并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或)财产损失,则可称之为灾害。
1.1 国外地质灾害研究现状
1976 年,前国际工程地质协会主席Arnould 教授在发表的题为“地质灾害—保险和立法及技术对策”一文中提出了“地质灾害(geological hazard)”一词,他把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震灾害看成是一种地质灾害。
1965 年,WI.Garrison 提出了“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GIS)。20 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 年代,GIS 大量地应用于地质灾害,国外尤其发达国家将GIS 应用于地质灾害研究方面做了较多工作。
随着高精度遥感技术的出现,遥感“眼”在地质灾害的评价与预测方面显示出广泛的应用前景。如法国利用SPOT卫星三维测量立体成图技术进行大范围的灾害监控。另外干涉雷达技术和差分干涉技术也广泛应用于地质灾害研究。
国外关于地质灾害研究多集中在模型的建立和计算机实现上,如“3S”在地质灾害的监控与可视化、数字减灾系统DDRS(Digital Disaster Reduction System)等方面的应用。DDRS 是利用遥感技术(Remote Sensing)、全球定位系统
(Global Position System)、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用数学和物理模型来数字仿真,模拟灾害发生传播的全过程。
从总体上讲,国外对地质灾害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从更深更广的角度,借助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深入系统研究地质灾害的致灾机理,继续加强对单体地质灾害的特征、分类、成因机理、预测预报以及防治处理等方面的深入研究;②重视灾害制图技术方法和“3S”技术的应用,采用现代技术(如3S 技术)对中小流域地质灾害进行区域性评价,查明地质灾害时空分布规律,划分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同时将此危险性等级与土地资源的可利用性和土地售价联系起来,使地质灾害研究成果直接为公众服务;③地质灾害研究成果的经济效益可观,能够实现成果社会共享,为社会经济服务,部分发达国家(如日本)已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与城市的绿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防护工程要求不但要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还要能美化环境,使防护工程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
1.2国内地质灾害研究现状
我国地质灾害研究工作起步较晚,20 世纪30 年代至70年代多以地震灾害研究工作为主。“八五”期间,我国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才全面开展,重点反映在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岩溶塌陷、土壤侵蚀、土地荒漠化、矿区灾害等。80 年代,西安矿业学院杨梅忠教授开始对煤矿区地质灾害问题开展研究;
90 年代后,科学工作者们对我国地质灾害的类型、特征、影响因素、分布状况和区域发展规律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许多新理论、新观点。特别是定量化方法,如灰色系统模型、遗传算法、元胞自动机和BP 神经元等大量用来对地质灾害的研究和治害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取得显著进展,美国地质调查局与气象局合作,在上世纪80 年代中期在SanFrancisco 海湾地区建立的滑坡预警系统,第一次利用电视和电台比较准确发布了1986 年 2 月12-21 日,该地区累计800mm 降雨量所诱发的大量滑坡事件。从此区域地质灾害预警系统研究在国际上迅速发展。
2 地质灾害的特点
由于地质灾害是自然动力作用与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故两者是个统一的整体。地质灾害具有以下特点:
2.1地质灾害的必然性与可防御性
地质灾害是地球物质运动的产物,主要是地壳内部能量转移或地壳物质运动引起的。从灾害事件的动力过程看,灾害发生后能量和物质得以调整并达到平衡,但这种平衡是暂时的、相对的;随着地球的不断运动,新的不平衡又会形成。因此,地质灾害是伴随地球运动而生并与人类共存的必然现象。
然而,人类在地质灾害面前并非无能为力。通过研究灾害的基本属性,揭示并掌握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条件和分布规律,进行科学的预测预报和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就可以对灾害进行有效的防御,从而减少和避免灾害造成的损失。
2.2地质灾害的随机性和周期性
地质灾害是在多种动力作用下形成的,其影响因素更是复杂多样。地壳物质组成、地质构造、地表形态以及人类活动等都是地质灾害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强度等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以说,地质灾害是复杂的随机事件。
地质灾害的随机性还表现为人类对地质灾害的认知程度。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水平不断提高,从而更准确地揭示了地质过程和现象的规律,对地质灾害随机发生的不确定比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受地质作用周期性规律的影响,地质灾害还表现出周期性特征。统计资料表明,包括地质灾害在内的多种自然灾害具有周期性发生的特点。如地震活动具有平静期与活跃期之分,强烈地震的活跃期从几十年到数百年不等;泥石流、滑坡和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也具有周期性
2.3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和渐进性
按灾害发生和持续时间的长短,地质灾害可分为突发性地质灾害和渐进性地质灾害两大类。突发比地质灾害大都以个体或群体形态出现,具有骤然发生、历时短、爆发力强、成灾快、危害大的特征。如地震、火山、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均属突发隆地质灾害。
渐进性地质灾害指缓慢发生的,以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变异、迁移交换等作用逐步发展而产生的灾害。这类灾害主要有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飞地面沉降、煤田自燃等。渐进性地质灾害不同于突发性地质灾害,其危害程度逐步加重,涉及的范围一般比较广,尤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比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