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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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和效率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一、对“效率”概念的分析
对“效率”概念,应该从两个基本层面进行分析。第一个层面,要区分技术性效率和价值性效率。技术性效率没有社会价值特征,价值性效率具有社会价值特征。价值性效率又可以区分为正当效率和不正当效率。第二个层面,从活动主体来看,效率区分为个人效率、团体效率和社会效率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之间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甚至产生矛盾。
迄今为止,人们对“效率”的认识,仅仅把它作为一个技术性的、机械性的概念来理解。这是关于效率和公平关系问题讨论、争论中的一个认识误区,各种不同观点,甚至对立的观点,在这一点上是共同的,这是它们共同的理论预设。从这个理论预设,产生了关于效率和公平关系的很多混乱认识。如果对“效率”概念仅仅作技术性的、机械性的理解,效率和公平关系问题,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无法得到正确解决。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正确解决效率和公平关系问题,必须重新认识效率概念,不能对效率概念仅仅作技术性、机械性的理解。公平是一个社会性问题,与之相对应的效率也是一个社会性问题,因为我们所讨论的是人的活动效率,而不是机器、机械系统的运行效率。对效率概念必须从社会意义上来理解,而不能仅仅作技术性、机械性的理解。这是一个必须解决的基本理论问题。
从技术的角度看,“效率”的定义是:(1) 泛指人们在日常工作中所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效果的比率。(2) 一种机械系统(原动机或工作机等)在工作时输出能量与输入能量的比值,即效率=(有效能量/原有能量)×100%=(输出能量/输入能量)×100%。(《辞海》)这两种定义就是效率的技术性、机械性定义。虽然第一个定义中讲到人的“工作”,但只是把人当作一个物质能量系统,把人的活动中的社会因素抽象掉了。如果把这种效率定义简单地推广到人的社会活动效率上,把人作为机器、机械系统来看待,就会忽视或舍弃了对人的活动效率的社会价值意义的分析。
人们经常用的效率概念就是“投入产出比”,即效率=产出/投入。这是经济学计量经济效益的标准。其实,这个效率概念实质上也是一个技术性的效率概念,因为它只考虑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数量比较关系,开始这端投入多少?结果这端产出多少?二者的数量比值就是“效率”,而舍弃了从投入到产出过程中的复杂社会因素。以往人们常用的三个效率概念,即“劳动效果/劳动量”、“输出能量/输入能量”、“产出/投入”,实质上都是技术性效率概念,没有涉及到效率的社会价值特征。
在讨论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时,首先必须明确,效率是人的活动效率,而不是机器、机械系统的运行效率。任何一个人的行为都受到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他的行为也对社会产生各种影响,人的活动效率是在社会关系中实现的,一个人不可能孤立地实现自己的活动效率。当一个人在社会关系中实现自己的活动效率时,这种效率就必然产生社会价值特征。对“效率”概念应该作社会价值分析。人的活动效率不是抽象的,而是
具体的。人是社会的人,人的行为不同于机器、机械系统的运行,而是受到各种社会的、价值的、思想心理因素影响的,因此人的活动效率,不同于机器、机械系统的运行效率。在社会生活中,人的活动效率反应的是目的和手段、投入和产出之间的比较或比例关系。一般来说,从定性的角度看,采用有效的手段充分实现目的,就是一种高效率的行为;从定量的角度看,投入产出比(产出/投入)的比值越大,效率越高。但是,问题不是这么简单的,深入分析我们就可以看到,目的和手段、投入和产出都具有社会价值特征,因此人的活动效率是具有社会价值特征的。从社会价值意义上,可以把效率分为正当效率和不正当效率。对个人有利,对别人、对社会有利的效率,是正当效率;对个人有利,对别人、对社会不利或有害的效率,是不正当效率。在下述的分析中,我们将会看到,正当效率与公平是一致的,而不正当效率与公平是矛盾的。我们所追求的应该是正当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所要反对的是不正当效率对公平的破坏。
从定性的角度分析,人的活动效率反映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关系。在社会活动中,人的行为目的和手段是具有社会价值特征的,可以把这种价值特征区分为正当和不正当两种基本类型。概括地说,“正当的”就是合法的、合理的、对社会有利的,“不正当的”就是不合法的、不合理的、对社会不利或有害的。行为目的和手段的正当性决定效率的性质,正当的目的和手段所产生的是正当效率,不正当的目的和手段所产生的是不正当效率。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人的活动目的和手段,有些是正当的,有些是不正当的,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有些人的活动效率,对自己是有利的,但对别人、对社会是不利的,这样的效率是不正当的,不仅不能提倡而且要反对和禁止。我们所承认、肯定、提倡、鼓励效率,应该是对自己有利,对别人、对社会也有利的效率,即正当效
率。人们常常从定量分析的角度,把效率定义为投入和产出之间的比较关系。其实,“投入”是手段,“产出”是目的。因此,对于“投入-产出”关系,不能仅仅把它归结为经济活动中“产值/成本”的数量比例关系,而应该从定性和定量、狭义和广义、过程和结果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
从狭义上看,效率就是经济活动中“产值/成本”的数量比例关系,这个比值越大,效率就越高。这只是从结果和数量上来反映效率。按照这种效率概念,投入多少,产出多少,折算为数值,计算出比值,就可以知道效率如何,而且从数量关系上看,投入(分母)越小,产出(分子)越大,效率就越高。这种分析,不考虑效率的实现过程和社会价值特征,不管你是什么人,有什么目的,采取什么手段,只要实现了产出大于投入,其活动就是有效率的。这是一种抽象的数量型的效率概念。这些年来,社会上普遍认同的就是这种效率概念。这种狭义的(或者说片面的)效率概念,普遍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行为,甚至影响到公共政策的制定,产生了不良后果。当然,这种狭义的效率概念在它所特指的意义上(比如经济核算),它本身并不错,问题在于,人们没有看到它只是效率的一种量化特征,而并不是效率的全部意义。如果把它作为效率概念的唯一内涵,那就是片面的、错误的。
从广义上看,人们所从事的各种社会活动,都是一个“投入-产出”的过程,投入是综合性的,产出也是综合性的。对人的活动效率,不仅要从结果、从数量上来分析,还要从实现过程和社会价值上来分析。人们的社会活动,投入什么,如何投入,是一个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