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规范(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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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13年9月

目录

前言 (3)

1引言 (4)

2总体要求 (5)

2.1意义与作用 (5)

2.2目标与原则 (6)

2.3内容与组成 (7)

2.4组织结构与体系 (8)

2.5实施过程 (13)

3师生发展 (15)

3.1数字校园与师生发展 (15)

3.2学生发展 (15)

3.3教师发展 (17)

4数字资源 (20)

4.1数字资源的分类 (20)

4.2数字资源的来源 (20)

4.3数字资源建设与应用要求 (20)

4.4通用性资源 (21)

4.5仿真实训资源 (21)

4.6数字化场馆 (22)

4.7数字图书馆 (24)

5应用服务 (26)

5.1应用服务的类型 (26)

5.2应用服务的提供方式 (26)

5.3应用服务的总体要求 (26)

5.4应用服务的集成 (27)

5.5决策支持应用服务 (28)

5.6网络教学服务 (28)

5.7实习实训教学服务 (29)

5.8产教结合服务 (29)

5.9工场实时教学服务 (30)

5.10校企共享信息服务 (31)

5.11远程职业培训服务 (32)

5.12专业建设服务 (32)

5.13教学资源管理与共享服务 (32)

5.14教学管理服务 (33)

5.15学生管理服务 (34)

5.16科研管理服务 (35)

5.17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35)

5.18办公自动化服务 (36)

5.19财务管理服务 (36)

5.20设备资产管理服务 (36)

5.21学校后勤服务 (37)

5.22校园一卡通服务 (37)

6基础设施 (40)

6.1基础设施的组成 (40)

6.2校园网络 (40)

6.3数据中心 (41)

6.4网络信息服务 (43)

6.5网络管理与网络安全 (43)

6.6多媒体教室 (45)

6.7仿真实训系统环境 (48)

6.8数字广播与网络电视系统 (51)

6.9数字安防系统 (52)

7附录 (55)

7.1规范性引用文件 (55)

7.2术语与定义 (56)

前言

为了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关于“加强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制定和应用推广”的要求,规范职业院校数字校园的实施,推动职业教育信息化良性发展,特制订《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规范》。

《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分为六个部分:引言、总体要求、师生发展、数字资源、应用服务和基础设施。

——第1部分:引言。根据国家标准GB/T1.1-2009要求的编写结构,该部分规定了《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其中“术语和定义”部分列出了本规范使用但并非本规范规定的术语、定义、符号、代号和缩略语等,以便在其它部分直接引用,不再重复定义。

——第2部分:总体要求。该部分规定了职业院校数字校园的意义与作用、目标与原则、内容与组成、组织结构与体系、实施过程。

——第3部分:师生发展。该部分规定了数字校园实施过程中对教师能力提出的要求,以及数字校园对学生能力的发展提出的目标。

——第4部分:数字资源。该部分规定了职业教育中使用的三类数字资源:课堂与实训室数字化教学资源、数字场馆资源和数字图书馆资源的建设要求。

——第5部分:应用服务。该部分规定了数字校园中七类主要应用服务的建设要求,包含数字化教学、数字化科研、数字化管理、数字化文化生活、数字化公共服务、数字化社会服务和决策支持应用服务。

——第6部分:基础设施。该部分规定了数字校园中八类主要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包括校园网络、数据中心、网络信息服务、网络管理与网络安全、多媒体教室建设、仿真实训系统环境、校园网络电视与数字广播和数字安防系统。

本规范撰写的格式遵循国家标准GB/T1.1-2009中规定的层次划分及其编号规则,每个部分采用章、条、子条、段或列项的结构,“章”用1、2等编号,“条”用1.1、1.2等编号,“子条”用1.1.1、1.1.2等编号,“段”即一个自然段,无编号,“列项”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条目项,用字母a)、b)等编号。

本规范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规范由中央电化教育馆组织起草,参与起草单位:清华大学、山东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大学、辽宁省职教信息中心、天津工程师范大学、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国教育技术协会。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程建钢、刘雍潜、葛连升、陈丽、宋继华、韩锡斌、于双和、肖波、张剑平、郭文革、魏民、詹青龙、王巍、郭玉清、张生、刘英群、周潜。

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规范

(试行)

1引言

本规范适用于职业院校数字校园的实施,职业院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数字校园的实施应按照规划与设计、建设与部署、管理与维护、应用与推广、评价与改进等步骤进行,是一个持续改进的循环过程。

数字校园是指以网络为基础,利用信息技术将学校的主要信息资源数字化,并实现数字化的信息管理方式和沟通传播方式,从而形成高度信息化的校园环境,其内涵为:

•良好的网络设施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是建设数字校园环境的基础;

•数字化包括信息资源的数字化、信息管理方式的数字化和沟通传播方式的数字化;

•数字化渗透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公共服务、学校文化生活以及对外服务等各个方面;

•根本目标在于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育管理、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的模式,从而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要求。

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应围绕职业院校改革与发展的目标进行实施,注重学生信息化职业能力的全面提升,增强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

职业院校数字校园不仅仅是信息化技术系统的建设,更重要的是职业院校信息化组织结构与体系的构建。组织结构与体系是整个数字校园顺利实施、平稳运行和持续发展的保障,包括信息化领导力、信息化组织机构、信息化政策与规范、信息化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机制、运维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七个方面。

职业院校数字校园的技术系统包括数字资源、应用服务和基础设施三个部分。数字资源的建设要根据自身情况突出专业特色,在建设的过程中遵循优先引入、慎重自建、开放共享的原则。应用服务的建设需要各院校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实施,量力而行,逐步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设应充分利用网络互连和云计算技术的优势,借助社会力量,协同构建院校中心机房、服务器和网络等基础设施,将来自校外的数字化服务与校本提供的服务相结合,经济高效地为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数字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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