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养老设施布局规划(2017-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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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养老设施布局规划(2017-2030)》

简介

一、规划目标

通过5到15年努力,将咸丰县建设成为:城镇养老设施体系完善、空间布局合理,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服务优良、运行规范、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协调发展,多种养老方式相互融合,多种投资方式相互补充,实现咸丰县养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使咸丰县成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的养老示范县与全国长寿明星县。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与《咸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规划范围保持一致,分为县域、县城两个层次。其中:

县域规划范围:咸丰县行政辖区,国土面积2868平方公里。

县城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区范围北起高乐山镇青山坡,西侧沿恩黔高速向西南至恩黔高速丁寨高坡出入口,南抵丁寨乡集镇以南笏山安置区,向东跨越高山,至忠堡镇镇区平坝内。规划区范围69.33 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本次总体规划期限为2017年至2030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至2020,远期规划至2030年。

四、规划依据

1、政策文件

(1)《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

(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 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标[2014]23号)

(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鄂发[2011]21号)

(5)《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养老院的意见》(鄂民政发[2014]7号)国家

(6)《州卫计委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

(7)湖北省及咸丰县关于养老的其他政策文件

2、规范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

(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

(4)《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

(5)《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咸丰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

3、相关规划

(1)《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2)《湖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3)《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

(4)《咸丰县总体规划(2014-2030)》

(5)《咸丰县旅游发展规划(2016-2030)》

(6)《咸丰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2014-2030)》

(7)咸丰县相关部门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五、老年人口规模预测

依据总体规划确定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及城市发展定位,并结合近几年的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老龄化率,本规划按老龄化年均增长率4.5%来预测老年人口规模,具体数据如下:

近期:2020 年全县人口约为43.35万,老龄化率18.29%,老年人口7.49万人。

远期:2030 年全县人口约为49.87万,老龄化率20.25%,老年人口9.13万人。

(一)各乡镇老龄人口规模预测

考虑各乡镇城镇职能以及城镇性质的不同,结合现状各乡镇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发展规模。对预测结果进行修正,结果如下:

附表1:各乡镇近远期老年人口数及老龄化率预测表

(二)中心城区老年人分布预测

在中心城区老龄人口规模预测过程中,充分考虑咸丰县城镇化水平提高,县城机械增长对老龄人口影响;同时考虑随着旅游业发展,旅游养老人口对咸丰县城的影响,对原预测模型进行修正后结果如下:

附表2:中心城区老年人口数及老龄化率预测表

六、养老模式预判

参照《咸丰县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9064”养老格局,即90%的老年人通过自我照料和社会化服务实现居家养老,4%的老年人通过社区组织提供的各种专业化服务实现社区照料养老,4%的老年人通过入住养老机构实现集中养老。预计咸丰县未来养老模式也将呈现“9064”格局,其近远期享受不同养老模式的老年人数如下:

附表3:2030年咸丰县不同养老模式人口数量预判

七、养老设施需求预测

(一)各乡镇机构养老设施预测

结合咸丰县所面临的老龄化速度、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等因素,按照机构养老设施满足老年人总数4%的目标,预计到2030年咸丰县机构养老床位总需求量约3655张。目前,咸丰县现有机构养老床位717张,到2030年需增设床位2938张。

附表4:各乡镇机构养老设施预测表

(二)社区养老设施需求预测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及《湖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应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把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星光老年之家、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纳入中心社区配套建设规划。本着就近、就便和实用的原则,开展日托、临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 0.1㎡的标准,咸丰县养老服务设施所需用地2.7ha。

卫生资源配置方面,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注册护士数和每千人床位数分别达到2.36、1.85和4.0;每千人拥有0.85名以上的社区医生,居民20分钟内可达医疗卫生机构比例达到90%。卫生事业投入达到咸丰县当年财政经常性支出总额的5%以上。

(三)居家养老设施需求预测

居家养老的主要服务形式为上门服务,其养老设施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整合养老资源依据国家标准并参照其他城市经验,结合咸丰实际情况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宜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合建。

到2030年,居家养老服务应实现中心社区全覆盖,需在已建成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需增加居家养老功能,规划新建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应包含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两种功能。

(四)老年活动设施需求预测

老年活动设施是老年人开展健康有益活动和教育学习的场所,是基层老龄工作的延伸,也是落实“六个老有”工作目标的主阵地,老年大学和老年活动中心为丰富老年人的生活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根据咸丰养老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我县老年大学建设计划,需设置规模更大、设施更优的老年大学1所,老年活动中心(室)应全面覆盖各中心社区及组团。

八、规划布局

(一)布局体系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按县级——社区(乡镇)——居住区(村)三种等级配置。逐步建立以“中心城区级机构为引领,办事处级机构为主体,中心社区级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模式,根据以上原则分级,形成的老年人设施网络能够基本覆盖中心城区各社区,满足老年人使用的需求。

(二)布局策略

1、整合资源,增加总量

采取现状挖潜、其他设施利用、新建机构养老设施等方式,加速形成一批机构养老设施,扩大全县养老机构的总量供给,以适应咸丰老龄化进程快速发展的形势,解决迅速增长的养老需求。

现状挖潜:对现状土地利用率较低或老旧不达标设施进行挖潜改造,对与规划、土地等政策无原则性矛盾的现状设施完善手续,提高现有设施、特别是乡镇和农村地区机构养老设施的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其他设施利用: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利用自有用地或闲置设施建设养老设施,如闲置的市政设施、工业厂房、学校等。

新建设施:依托建设用地存量资源,安排新建设施,不增占城市非建设用地。通过规划独立选址和居住区指标配建新增部分设施;与优质医疗资源结合建设,满足其就近养老、方便就医、交通便捷、环境宜居等需求。

2、全面发展,完善结构

在服务类型上,优先发展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人及60岁以下重度残疾人服务的护养型床位,兼顾为健康老人服务的生活型床位,重点发展老年活动中心、日间照顾中心、社区养老中心等居家式养老中心。

在档次类型上,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控制”原则,保证低、中端的为“三无”、“五保”、低收入老人以及残疾人服务的保障型床位和为工薪阶层服务的普通型床位,适度建设满足高端养老需求的舒适型床位。

3、分区指导,优化布局

针对咸丰县城区发展的差异化特点,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依托中心城区及新城区层面控规,优化咸丰县养老设施空间布局,分区域明确设施规划目标和发展策略,适度引导养老服务设施向新城转移。

老城区:考虑到老城区用地以及现状建设条件,对老城区充分挖掘现有设施潜力,以增加老年活动中心及老年协会为主,以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辅,满足老城区现有老人的日间照顾和娱乐。

新区:规划新增为主,设置疗养型(中高端)养老设施,适度增加养老床位,完善咸丰县的机构养老设施,在充分满足区域养老需求的前提下,承担老城区转移的服务需求。

4、图则指引,逐步落地

本次专项规划将以咸丰县城市社区区划,采用“一区一图”的形式,对中心城、新城机构养老设施发展方向、建设总量、建设标准及空间进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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