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淡化产业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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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水淡化产业研究报告

一、海水淡化概况

1、全球概况

目前,全球有海水淡化厂1.3 万多座,海水淡化日产量约3500 万吨左右,其中80%用于饮用水,解决全球1 亿多人的供水问题。主要市场集中在中东、美国等地区,具体分布如下:

全球著名海水淡化公司主要是以色列的IDE 、法国的威立雅、新加坡的凯发集团、美国海德能、日本电工集团、英国Weir、意大利Fisia等。

全球海水淡化装置容量年增长速度为10%-20%,世界海水淡化工程合同金额十年内预计将达800亿美元。

2、我国概况

截至2011年底,我国已建成海水淡化装置60余套,海水淡化能力达到66万吨/日。正在建设和运行的最大海水淡化工程日产水量为10万立方米。最近几年,我国海水淡化增长的速度在20%以上,快于全球的平均速度。

我国企业目前已掌握万吨级海水淡化装置成套制造技术,建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单套1.25万吨/日低温多效和1万吨/日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我国海水淡化企业中,实力最强的是杭州水处理研究中心和天津海水淡化

所,两者均为国家海洋局下属企业。其中杭州水处理研究中心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市场份额最多的海水淡化工程服务商,市场占有率超过60%。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则作为以色列IDE公司在中国地区的唯一设备供应商,承担了天津北疆电厂日产淡水10万吨、印度日产淡水7.5万吨的海水淡化项目装置制造。

二、我国政策及规划

1、“十一五”期间的规划

2005年发布的《海水利用专项规划》是我国首次详细规划部署海水淡化的未来发展。当时我国建成的海水淡化产量仅为3.1万吨/日。

该规划详细部署了2010 年、2020 年海水利用发展重点、区域布局和重点工程,提出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到2010年,规划海水淡化总目标为80-110万吨/日(但实际截至2011年底仅完成66万吨/日)。

2005年对各个地区海水淡化发展的规划如下:

2、“十二五”期间的各项规划:

经过多年科技攻关和工程示范,我国在反渗透、低温多效等主流海水淡化技术方面均取得重大突破。由于华北、沿海等地缺水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海水淡化有望在“十二五”期间继续保持较快发展速度。

2011年3月,《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到:“大力推进再生水、矿井水、海水淡化和苦咸水利用。”在此总体纲领的指引下,国家各部门陆续发布了多个文件,对海水淡化在“十二五”期间的具体目标作了详细规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2012年2月13日):

至2015年海水淡化规划达到220-260万吨/日(即5年内新增160万吨到200万吨/日)。到2015年建成2个日产能5万-10万吨的国家级海水淡化重大示范工程和20个日产能万吨级海水淡化示范工程,5个浓盐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分离膜行业“十二五”发展指南》:海水淡化用高压RO膜实现产业化;

海水淡化工程逐步实现大型化,建立10万立方米/日的RO膜示范工程及与之相匹配的膜法(超滤、微滤)预处理工艺、系统,实现系统优化;单机产水规模达到1万~3万立方米/日,设备造价比目前降低30%;研发和优化国产压力容器、能量回收装置和高压泵等关键配套设备,使造水成本比目前降低20%左右。设计与建造20万~30万立方米/日的RO法海水淡化系统;新增RO法海水淡化能力100万~150万立方米/日,使我国成为国际上膜法海水淡化大国。在全国建成3~5个RO技术(结合热法海水淡化技术)示范城市和示范区。

⏹《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开发高效智能化的大型

反渗透、低温多效海水淡化成套技术和装备,发展适用于海岛的多能源耦合海水淡化装置,并在重点海岛建立示范工程;研发膜蒸馏、正渗透、膜膜耦合等海水淡化新技术和装备,加快海水淡化的自主化和规模化;开展产业技术经济和政策性示范,实施海水淡化科技产业化工程,鼓励并支持沿海城市、海岛组织实施大规模的海水淡化产业化示范工程,促进海洋高技术产业园建设。

⏹另外,科技部、发改委正在制定《“十二五”海水淡化科技发展专项规划》,

目前已经通过初步评审,预计将在下半年正式推出。

3、重点地区规划实施情况及未来发展

2005年,我国规划发展海水淡化的重点地区主要为天津、山东(青岛为主)、

浙江(舟山为主)、辽宁(大连为主)等。目前各地情况大致如下:

(1)天津

天津已建成海水淡化项目4个,总体规模22万吨/日,分别是北疆电厂(10万吨/日,国投电力等投资,以色列IDE提供设备)、大港新泉(10万吨/日,新加坡凯发集团投资)、泰达新水源(约1-2万吨/日,法国威尔公司技术)、大港电厂(6000吨/日)。

近期天津市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十二五"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规划2015年海水淡化规模48万吨/日,占2015年总用水量的3%。

(2)青岛

青岛已建成海水淡化项目总体规模10余万吨,包括大唐黄岛(1.6万吨/日,五年内扩建至10万吨)、青岛碱业公司项目(2万吨/日,工业用)、青岛百发(10万吨/日,Befesa出资近3000亿欧元占91.25%的股份,青岛碱业和青岛海润分别占8.72%和0.03%,蓝星东丽提供反渗透膜,基建已完成,计划今年通水)以及华电青岛、海晶化工等企业的小规模海水利用装置。

2005年通过的《青岛市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规划》中曾规划,青岛要在2010年形成20万吨/日的淡化规模,2015年达到40万吨/日。在应用方面,青岛市将按照"先企业,后民用;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海水淡化厂主要以满足电力、化工等行业工艺用水为主。

(3)浙江

浙江海水淡化主要集中在宁波-舟山,已建成的海水淡化项目运行规模9.35万吨/日。

国务院2011年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把以宁波市—舟山港海域为核心区的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将重点建设象山、六横、洞头等10万吨级海水淡化工程。

(4)大连

大连已建成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华能大连电厂等多座小型海水淡化装置,规模都在万吨以下,合计仅1.2万吨/日。

大连“十二五”规划纲要显示,大连将开展多个海水淡化工程,其中包括红沿河核电海水淡化工程、旅顺国电电力海水淡化工程、长兴岛热电海水淡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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