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机要场地整治规范20110503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 整治规范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目
• • • • • • • • 1 2 3 4 5 6 7 8 范围 引用标准及文件 总体要求 整治要求 安防要求 营业室外部装修要求 营业室内部装修要求 内部作业场地装修要求
录
2
2011年4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设立1个或1个以上 窗口席位;配备客户 休息座席
县(区) 局网点
30-50m² (县以下 20-30m² )
业务联系电话、投诉电 话、写字台、书写工具、 饮水机、打包机以及用户 意见簿 营业室悬挂机要业务宣 传画(不少于6幅)
11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功能分区图
•
4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
•
• • • •
3.2 为确保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安全,方便用户交寄,营业室应设置在二层以下,并符合 保密、安全的要求,不得将门临街开设。营业室应将收寄人员工作场地与待交寄场地区域 严格分开,且不得与普通邮政混合作业,实行独立作业。 3.3 机要通信服务网点新建、改建、扩建,应当将保密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一并设计 和施工。生产处理场所必须独立可控,应当按规定安装电子门禁、电子监控、防火、防盗、 防爆、报警等保密安全装置,实行封闭作业。 3.4 处理和存放国家秘密载体的各种场所应当具备完善可靠的人防、技防、物防条件,确 保国家秘密载体的安全。 3.5 机要通信服务网点分为省会局网点、地市局网点、县(区)局网点及县(区)局以下 网点四个档次,每个网点均包括营业场所,内部处理场所等。 3.6 新增、撤销机要网通信服务网点,应当报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 3.7 整治规范中未涉及的内容参照《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相关标准执行。
7.1地面 营业室内用户活动区域地面色彩应为米白色,宜采用不少于600mm×600 mm的抛 光砖材料,地面踢脚线采用100mm或120mm高黑金砂大理石。 7.2顶面 营业室顶面应为白色,宜采用600mm×600 mm的矿棉板或铝扣板等材料。局部可 采用石膏板造型。灯具宜采用600mm×600 mm(灯盘)格棚灯。县(区)局及以 下网点营业室可采用涂料。 7.3 墙面、柱子 营业室墙面及柱子宜采用600*600米白色抛光砖,县(区)局及以下网点可采用白 色ICI涂料。 7.4背景墙 地市以上局营业室必须设置背景墙。 7.4.1背景墙设置在与营业室门正对的室内墙面上,或营业座位的背后墙上。 7.4.2背景墙字样按各局名称调整为“江苏机要通信”。 7.4.3材料:木方搭架,封夹板,面贴白色铝塑板底,底厚50mm,字安装在铝塑板 上,文字为不锈钢烤漆立体字或水晶字。 7.5门窗 7.5.1营业室内门窗宜采用白色或浅色调,营业室外窗的窗框宜为亚光不锈饰面。 7.5.2营业室大门的具体样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门框宜选用不锈钢饰面。橱窗玻 璃表面除防撞条以外不应张贴宣传品或涂写、喷印宣传口号。
4.2.1南京局网点 营业室设置3个及以上窗口席位,客户休息座区,机要内部处理区域由机要件出进口分拣封发区、待投机要件登记区、接 发环节待处理区、空袋存放区等组成,各区域要严格做到封闭作业。 4.2.2地市局网点 营业室设置1个及以上窗口席位,机要生产作业场地分客户休息区域、营业服务区域、内部处理场地三格管理。 4.2.3县(区)局及以下网点 营业室设置1个或1个以上窗口席位,生产作业场地分客户休息区域、营业及内部处理场地地两格管理。
• •
• •
•
• • • •
6 营业室外部装修要求
营业室外部装修应设置统一规范的局所营业时间牌,防撞条。 6.1 局所营业时间牌 6.1.1营业时间牌挂在营业室门口左边,悬挂时底部距地面高度1400mm左右。 6.1.2底板采用邮政标准黄铝塑板制作,字体使用黑色丝印与底板上。
7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安防要求 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独立可 控,应当按规定具备防火、 防盗、防爆功能并按规定 安装电子门禁系统、视频 电子监控系统、防火、防 盗、防爆、110联防报警 系统等安防保密安全装 置。,其中监控系统主机 应独立设置,监控枪数量 应满足场地内无盲区覆盖 要求,录像保存周期不少 于30天。
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独立可 控,有条件的局电子门禁 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防 火、防盗、防爆、110联 防报警系统等。
5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 • •
• • • • • • •
•
4.2功能布局 4.2.1南京局网点 营业室设置3个及以上窗口席位,客户休息座区,机要内部处理区域由机要件出进口分拣封 发区、待投机要件登记区、接发环节待处理区、空袋存放区等组成,各区域要严格做到封 闭作业。 4.2.2地市局网点 营业室设置1个及以上窗口席位,机要生产作业场地分客户休息区域、营业服务区域、内部 处理场地三格管理。 4.2.3县(区)局及以下网点 营业室设置1个或1个以上窗口席位,生产作业场地分客户休息区域、营业及内部处理场地 地两格管理。 4.3服务设施 4.3.1营业室正面要根据机要通信的政治性、重要性和严肃性设置具有本省统一特点的机要 通信背景墙。 4.3.2营业室、内部处理场地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栏,公示集团公司统一印发的机要通信 寄递范围、营业时间、资费标准、封装规格、禁寄规定、书写要求等。内部处理场地应悬 挂机要通信重点规章制度、十大纪律以及各环节生产流程等。 4.3.3营业室要合理配置用户服务设施,提供业务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候座椅、写字台、 书写工具、饮水机、打包机以及用户意见簿等必00m² 以上
3个及以上窗口席 位; 配备客户休息座区
根据操作环节不同, 各环节实行封闭管理
地市局 网点
150— 300m²
每天4-6 小时(节 假日一般 不营业) 每天2-4 小时(机 要件量特 别少的局 可采取定 时收寄, 节假日一 般不营业
窗口席位不少于1 个; 配备客户休息座席 按功能不同,实行客 户区、营业区、内部 处理场地三格管理
•
•
3.总体要求
3.1 机要通信服务网点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安全部 门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业务发展和机要通信形象的需求,注重保密安全,与国外驻华机 构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突出人性化,并尽量处于服务范围的中心地段(或位于自有局所 内),同时要为机要通信用户提供相应的停车场地,有一定的前瞻性。
9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 • • •
7.6柜台 7.6.1营业室柜台的设计应保证顾客与营业员沟通。柜台高度为800mm,宽度为 1050mm。 7.6.2柜台台面采用黑金砂大理石。 7.6.3柜台外立面应采用金花米黄大理石。
•
• • • • • • •
8 内部作业场地装修要求
•
• • • • • • •
4.整治要求
4.1网点分类 根据机要通信业务要求及客户服务需求,按照市场环境、业务功能定义,突出网点差异, 可分为以下四类: 4.1.1省会局网点(称“南京机要通信局”): 面积1000-3000m² ; 4.1.2地市局网点(称“机要通信分局”):面积150-300m² ; 4.1.3县(区)局网点(称“机要室”):面积30-50m² ; 4.1.4县(区)局以下网点(称“机要室”):面积20-30 m² 。 详细分类要求见《机要网点分类要求表》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 • • • • • •
6.2门窗 6.2.1营业室内门窗宜采用白色或浅色调,营业室外窗的窗框宜为亚光不锈饰面,窗内安 装防护网,防护网选用铝合金或铁(钢)条制品,表面为银灰色。 6.2.2营业室大门的具体样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防盗 门,门框宜选用不锈钢饰面。如有橱窗玻璃,则表面除防撞条以外不应张贴宣传品或涂写、 喷印宣传口号。 6.3外立面 营业室外墙及柱子应采用600*600米白色抛光砖或浅灰色外墙漆;外部台阶及平台宜采用 深色防滑石等材料。 6.4防撞条 6.4.1营业室落地玻璃门上应粘贴防撞条,防撞条应为绿底黄字标识,宽度为80mm100mm,距离地面1000mm-1200mm高的位置。采用不干胶丝印制作。
6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
• •
5.安防要求
5.1南京局网点 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独立可控,应当具备防火、防盗、防爆功能并按规定安装电子门禁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110联防报警系统等保密安全装置。 5.2地市局网点 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独立可控,应当按规定安装电子门禁、电子监控、防火、防盗、防爆、 报警等保密安全装置。 5.3县(区)局及以下网点 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独立可控,按规定安装防火、防盗等设施,有条件的局可安装电子门禁、 电子监控、防爆等保密安全装置。
10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机要网点分类要求表
网点 类型
南京局 网点
机要网点分类要求
生产作业 面积 营业时 间安排 每天7-8 小时 (节假 日一般 不营业)
坐席
整体格局
服务设施
业务联系电话、投诉电 话、写字台、书写工具、 饮水机、打包机以及用户 意见簿 营业室悬挂机要业务宣 传画(不少于8幅)
12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地面
营业区及客户区地面采用600*600米白色抛光砖。 开拆、封发间及投递室采用600*600山东白麻花岗岩大理石。 其他区域(含物料间、机房、档案室等)采用300*300防滑地砖。
13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8.1地面、顶面 内处理地场地面及顶面参照营业室内部装修要求执行。 8.2内部处理场地标识 内部处理场地应悬挂机要通信重点规章制度、十大纪律以及各环节生产流程等。 8.2.1内部处理场地悬挂资料参照《邮政营业场所宣传悬挂规格》中营业网点公示材 料的尺寸要求、张贴方式制作张贴。 8.3工作处理台 各局结合本地区机要通信工作的实际需求,格眼采用不锈钢材质,工作台面采用灰 色防火板。
•
•
7 营业室内部装修要求
营业室内部装修应采用美观、光洁、耐磨、耐久、阻燃、环保节能材料。营业室内地面、 墙面、顶面、柱子色彩应按规定统一,并按规定的色彩设置柜台、背景墙等相关设施。
8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 • • • • • • • • • • • • •
前言
• 为适应机要通信的发展需要,进一步统一机要通信服务网点的整治标准,提升机要 服务网点整体形象,根据集团公司形象管理手册的相关标准,结合我省近年来机要 通信服务网点整治工作的实践,同时借鉴兄弟省市相关经验,特制定《江苏机要通 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以下简称整治规范)。 本整治规范是在集团公司形象管理手册的基础上,对我省机要通信服务网点生产场 地建设要求进行明确和细化,涉及的内容按本标准执行,未涉及的内容仍参照集团 公司形象管理手册执行。 各局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用相同或类似规格的材料,但不能低 于省公司规定的标准。
天花
营业区、客户区、开拆封发间、投递室天花采用600*600铝扣板。照明采用600*600格栅灯盘。 其他区域(含物料间、机房、档案室等)天花采用轻钢龙骨埃特板,刷白色乳胶漆。物料间、档案室、机房照明采用防 爆灯。
14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 •
3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机要通信服务网点分类、功能布局、局所营业时间牌、背景墙,安 防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2011年后新建、搬迁或整体整治的机要通信服务网点的建设。
•
•
• • • •
2.引用标准及文件
(一)《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 (二)邮政机要通信保密管理规定》 (三)《机要通信业务处理规则》 (四)《关于开展机要通信管理达标活动的通知》(中国邮政【2010】330号)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目
• • • • • • • • 1 2 3 4 5 6 7 8 范围 引用标准及文件 总体要求 整治要求 安防要求 营业室外部装修要求 营业室内部装修要求 内部作业场地装修要求
录
2
2011年4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设立1个或1个以上 窗口席位;配备客户 休息座席
县(区) 局网点
30-50m² (县以下 20-30m² )
业务联系电话、投诉电 话、写字台、书写工具、 饮水机、打包机以及用户 意见簿 营业室悬挂机要业务宣 传画(不少于6幅)
11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功能分区图
•
4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
•
• • • •
3.2 为确保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安全,方便用户交寄,营业室应设置在二层以下,并符合 保密、安全的要求,不得将门临街开设。营业室应将收寄人员工作场地与待交寄场地区域 严格分开,且不得与普通邮政混合作业,实行独立作业。 3.3 机要通信服务网点新建、改建、扩建,应当将保密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一并设计 和施工。生产处理场所必须独立可控,应当按规定安装电子门禁、电子监控、防火、防盗、 防爆、报警等保密安全装置,实行封闭作业。 3.4 处理和存放国家秘密载体的各种场所应当具备完善可靠的人防、技防、物防条件,确 保国家秘密载体的安全。 3.5 机要通信服务网点分为省会局网点、地市局网点、县(区)局网点及县(区)局以下 网点四个档次,每个网点均包括营业场所,内部处理场所等。 3.6 新增、撤销机要网通信服务网点,应当报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 3.7 整治规范中未涉及的内容参照《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相关标准执行。
7.1地面 营业室内用户活动区域地面色彩应为米白色,宜采用不少于600mm×600 mm的抛 光砖材料,地面踢脚线采用100mm或120mm高黑金砂大理石。 7.2顶面 营业室顶面应为白色,宜采用600mm×600 mm的矿棉板或铝扣板等材料。局部可 采用石膏板造型。灯具宜采用600mm×600 mm(灯盘)格棚灯。县(区)局及以 下网点营业室可采用涂料。 7.3 墙面、柱子 营业室墙面及柱子宜采用600*600米白色抛光砖,县(区)局及以下网点可采用白 色ICI涂料。 7.4背景墙 地市以上局营业室必须设置背景墙。 7.4.1背景墙设置在与营业室门正对的室内墙面上,或营业座位的背后墙上。 7.4.2背景墙字样按各局名称调整为“江苏机要通信”。 7.4.3材料:木方搭架,封夹板,面贴白色铝塑板底,底厚50mm,字安装在铝塑板 上,文字为不锈钢烤漆立体字或水晶字。 7.5门窗 7.5.1营业室内门窗宜采用白色或浅色调,营业室外窗的窗框宜为亚光不锈饰面。 7.5.2营业室大门的具体样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门框宜选用不锈钢饰面。橱窗玻 璃表面除防撞条以外不应张贴宣传品或涂写、喷印宣传口号。
4.2.1南京局网点 营业室设置3个及以上窗口席位,客户休息座区,机要内部处理区域由机要件出进口分拣封发区、待投机要件登记区、接 发环节待处理区、空袋存放区等组成,各区域要严格做到封闭作业。 4.2.2地市局网点 营业室设置1个及以上窗口席位,机要生产作业场地分客户休息区域、营业服务区域、内部处理场地三格管理。 4.2.3县(区)局及以下网点 营业室设置1个或1个以上窗口席位,生产作业场地分客户休息区域、营业及内部处理场地地两格管理。
• •
• •
•
• • • •
6 营业室外部装修要求
营业室外部装修应设置统一规范的局所营业时间牌,防撞条。 6.1 局所营业时间牌 6.1.1营业时间牌挂在营业室门口左边,悬挂时底部距地面高度1400mm左右。 6.1.2底板采用邮政标准黄铝塑板制作,字体使用黑色丝印与底板上。
7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安防要求 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独立可 控,应当按规定具备防火、 防盗、防爆功能并按规定 安装电子门禁系统、视频 电子监控系统、防火、防 盗、防爆、110联防报警 系统等安防保密安全装 置。,其中监控系统主机 应独立设置,监控枪数量 应满足场地内无盲区覆盖 要求,录像保存周期不少 于30天。
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独立可 控,有条件的局电子门禁 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防 火、防盗、防爆、110联 防报警系统等。
5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 • •
• • • • • • •
•
4.2功能布局 4.2.1南京局网点 营业室设置3个及以上窗口席位,客户休息座区,机要内部处理区域由机要件出进口分拣封 发区、待投机要件登记区、接发环节待处理区、空袋存放区等组成,各区域要严格做到封 闭作业。 4.2.2地市局网点 营业室设置1个及以上窗口席位,机要生产作业场地分客户休息区域、营业服务区域、内部 处理场地三格管理。 4.2.3县(区)局及以下网点 营业室设置1个或1个以上窗口席位,生产作业场地分客户休息区域、营业及内部处理场地 地两格管理。 4.3服务设施 4.3.1营业室正面要根据机要通信的政治性、重要性和严肃性设置具有本省统一特点的机要 通信背景墙。 4.3.2营业室、内部处理场地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栏,公示集团公司统一印发的机要通信 寄递范围、营业时间、资费标准、封装规格、禁寄规定、书写要求等。内部处理场地应悬 挂机要通信重点规章制度、十大纪律以及各环节生产流程等。 4.3.3营业室要合理配置用户服务设施,提供业务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候座椅、写字台、 书写工具、饮水机、打包机以及用户意见簿等必00m² 以上
3个及以上窗口席 位; 配备客户休息座区
根据操作环节不同, 各环节实行封闭管理
地市局 网点
150— 300m²
每天4-6 小时(节 假日一般 不营业) 每天2-4 小时(机 要件量特 别少的局 可采取定 时收寄, 节假日一 般不营业
窗口席位不少于1 个; 配备客户休息座席 按功能不同,实行客 户区、营业区、内部 处理场地三格管理
•
•
3.总体要求
3.1 机要通信服务网点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安全部 门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业务发展和机要通信形象的需求,注重保密安全,与国外驻华机 构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突出人性化,并尽量处于服务范围的中心地段(或位于自有局所 内),同时要为机要通信用户提供相应的停车场地,有一定的前瞻性。
9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 • • •
7.6柜台 7.6.1营业室柜台的设计应保证顾客与营业员沟通。柜台高度为800mm,宽度为 1050mm。 7.6.2柜台台面采用黑金砂大理石。 7.6.3柜台外立面应采用金花米黄大理石。
•
• • • • • • •
8 内部作业场地装修要求
•
• • • • • • •
4.整治要求
4.1网点分类 根据机要通信业务要求及客户服务需求,按照市场环境、业务功能定义,突出网点差异, 可分为以下四类: 4.1.1省会局网点(称“南京机要通信局”): 面积1000-3000m² ; 4.1.2地市局网点(称“机要通信分局”):面积150-300m² ; 4.1.3县(区)局网点(称“机要室”):面积30-50m² ; 4.1.4县(区)局以下网点(称“机要室”):面积20-30 m² 。 详细分类要求见《机要网点分类要求表》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 • • • • • •
6.2门窗 6.2.1营业室内门窗宜采用白色或浅色调,营业室外窗的窗框宜为亚光不锈饰面,窗内安 装防护网,防护网选用铝合金或铁(钢)条制品,表面为银灰色。 6.2.2营业室大门的具体样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防盗 门,门框宜选用不锈钢饰面。如有橱窗玻璃,则表面除防撞条以外不应张贴宣传品或涂写、 喷印宣传口号。 6.3外立面 营业室外墙及柱子应采用600*600米白色抛光砖或浅灰色外墙漆;外部台阶及平台宜采用 深色防滑石等材料。 6.4防撞条 6.4.1营业室落地玻璃门上应粘贴防撞条,防撞条应为绿底黄字标识,宽度为80mm100mm,距离地面1000mm-1200mm高的位置。采用不干胶丝印制作。
6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
• •
5.安防要求
5.1南京局网点 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独立可控,应当具备防火、防盗、防爆功能并按规定安装电子门禁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110联防报警系统等保密安全装置。 5.2地市局网点 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独立可控,应当按规定安装电子门禁、电子监控、防火、防盗、防爆、 报警等保密安全装置。 5.3县(区)局及以下网点 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独立可控,按规定安装防火、防盗等设施,有条件的局可安装电子门禁、 电子监控、防爆等保密安全装置。
10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机要网点分类要求表
网点 类型
南京局 网点
机要网点分类要求
生产作业 面积 营业时 间安排 每天7-8 小时 (节假 日一般 不营业)
坐席
整体格局
服务设施
业务联系电话、投诉电 话、写字台、书写工具、 饮水机、打包机以及用户 意见簿 营业室悬挂机要业务宣 传画(不少于8幅)
12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地面
营业区及客户区地面采用600*600米白色抛光砖。 开拆、封发间及投递室采用600*600山东白麻花岗岩大理石。 其他区域(含物料间、机房、档案室等)采用300*300防滑地砖。
13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8.1地面、顶面 内处理地场地面及顶面参照营业室内部装修要求执行。 8.2内部处理场地标识 内部处理场地应悬挂机要通信重点规章制度、十大纪律以及各环节生产流程等。 8.2.1内部处理场地悬挂资料参照《邮政营业场所宣传悬挂规格》中营业网点公示材 料的尺寸要求、张贴方式制作张贴。 8.3工作处理台 各局结合本地区机要通信工作的实际需求,格眼采用不锈钢材质,工作台面采用灰 色防火板。
•
•
7 营业室内部装修要求
营业室内部装修应采用美观、光洁、耐磨、耐久、阻燃、环保节能材料。营业室内地面、 墙面、顶面、柱子色彩应按规定统一,并按规定的色彩设置柜台、背景墙等相关设施。
8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 • • • • • • • • • • • • •
前言
• 为适应机要通信的发展需要,进一步统一机要通信服务网点的整治标准,提升机要 服务网点整体形象,根据集团公司形象管理手册的相关标准,结合我省近年来机要 通信服务网点整治工作的实践,同时借鉴兄弟省市相关经验,特制定《江苏机要通 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以下简称整治规范)。 本整治规范是在集团公司形象管理手册的基础上,对我省机要通信服务网点生产场 地建设要求进行明确和细化,涉及的内容按本标准执行,未涉及的内容仍参照集团 公司形象管理手册执行。 各局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用相同或类似规格的材料,但不能低 于省公司规定的标准。
天花
营业区、客户区、开拆封发间、投递室天花采用600*600铝扣板。照明采用600*600格栅灯盘。 其他区域(含物料间、机房、档案室等)天花采用轻钢龙骨埃特板,刷白色乳胶漆。物料间、档案室、机房照明采用防 爆灯。
14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 •
3
2011年5月
江苏省机要通信局
江苏机要通信生产作业场地整治规范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机要通信服务网点分类、功能布局、局所营业时间牌、背景墙,安 防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2011年后新建、搬迁或整体整治的机要通信服务网点的建设。
•
•
• • • •
2.引用标准及文件
(一)《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 (二)邮政机要通信保密管理规定》 (三)《机要通信业务处理规则》 (四)《关于开展机要通信管理达标活动的通知》(中国邮政【2010】3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