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 部编版 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教案(4)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 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教学难点: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2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宪法宣誓制度是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多媒体链接视频:12.4宪法宣誓仪式
提问:观看视频,想一想宪法宣誓有何意义。(学生根据自己的理解回答)
教师总结:宣誓仪式本身是一次活生生的宪法教育,有助于公民更好地认识宪法,增强宪法观念,从而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促进宪法实施。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宪法确认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活动一:阅读周记
设计意图:以小眉所提的问题引发学生对人民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的思考。通过了解悬挂国徽的要求来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增强爱国主义情感。
1.阅读教材第2—3页“运用你的经验”中小眉的周记,思考她提出的三个问题。
(1)除了这三个国家机关外,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和场所悬挂国徽?
提示:如检察院、驻外领事馆、出入境口岸等。
(2)为什么这些国家机关和场所要悬挂国徽?
(3)为什么我国很多国家机关的名称里有“人民”二字?
2.引导学生查阅宪法相关规定和国徽法的相关内容,明确哪些国家机关和场所应当悬挂国徽。
3.小组讨论,展示成果。
教师小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国徽图案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象征着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活动二:宪法规定知多少
思考: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宪法是如何确认的?
提示:我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教师小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目标导学二: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制度保障
(一)经济制度
(二)政治制度
活动三:解读图片
设计意图:四幅图片以我国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不同形式,来引导学生思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民主制度等相应的政治制度,懂得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阅读教材第4页“探究与分享”中的图片。
2.观看图片你能想到什么?公民通过哪些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学生分组讨论,小组代表展示成果。
提示: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人大,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通过群众性组织和其他形式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文教、卫生、科研组织参与对经济和文化事业的管理;通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实现对基层组织社会事务的管理;等等。
3.让学生课前分组收集相关资料,课上解读每幅图片所体现的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和形式,并能对人民当家作主的其他途径和形式进行补充举例。
教师归纳: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贯彻于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
(三)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及保障措施
活动四:宪法学习——第二章二十四条
1.引导学生学习宪法第二章二十四条的规定,统计其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条款数量,思考其所蕴含的意义。看看宪法在规定公民享有某项基本权利后还作了哪些规定,为什么还要作这些规定?
提示:在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条款有十八条,可见我国宪法十分重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宪法在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确定了相应的物质和法律保障,使基本权利具有现实基础。
2.引导学生结合“相关链接”阅读宪法规定,思考这些基本权利涉及公民生活的哪些方面。
提示: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非常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
教师归纳: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还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目标导学三: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
活动五:解读图片
设计意图:通过展示国家在改善公民生存和发展状况的四个方面的举措,引领学生列举其所知道的其他措施,感受国家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的努力及取得的成就。
1.阅读教材第6页“探究与分享”中的图片。
2.以上四幅图片分别说明公民享有什么权利?这些权利是如何实现的?
提示:分别享有受教育权、生命健康权、文化权利、劳动权。
3.让学生分组交流对图片的了解和看法。然后各组选定一幅图片,对图片包含的内容、背景、意义等进行解读。
4.让学生说说自己感受到的国家改善公民生存与发展状况的实例,体悟国家在人权事业方面的努力和成就。
教师强调: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目标导学四:人权的主体和内容
人权的主体: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人权的内容: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目标导学五: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措施
(一)完善立法
活动六:受教育权的保护
设计意图:围绕受教育权这一人权的保障落实,宪法作出具体规定,国家建立了教育法体系,制定“十三五”规划,实施教育现代化重大工程,以此来阐述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1.阅读教材第7页“相关链接”栏目。
2.指导学生课前查阅宪法第十九条、第四十六条,浏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目录和总则部分,了解为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受教育权,其他法律作了哪些规定,这意味着什么?
3.学生分组交流:为保障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国家采取了哪些措施?
教师归纳: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同时,国家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可见,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二)依法行政
保障公民权利,行政机关应该怎么做?
提示: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三)独立行使监察权
提示: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