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优化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特编制《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8、《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9、《江西省主体功能区划》

10、《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11、《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

12、《吉安市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13、《吉泰城镇群规划(2016-2030)》

14、《安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5、《安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6、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

第三条指导思想

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借力苏区振兴战略,以省直管县为契机,扩权强县;加强赣西区域旅游协作,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县。

第四条规划原则

1、生态底线原则

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前提,集约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2、突出特色原则

延续城市文化,彰显地方特色,提升城市形象,建设山水生态绿色城。

3、区域协调原则

加强区域协调统筹,强化安福与周边地区协作,推进区域快速通道建设,融入赣西旅游发展。

4、城乡统筹原则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机制,合理配置城乡空间资源,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5、改善民生原则

关注弱势群体和中低收入阶层利益,优先安排公众文化教育、公共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的资源配置,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6、促进经济原则

合理引导产业布局,推进产业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第六条规划区范围

包括平都镇的凤阳、凤林、渡河、五家田、罗家、西林、城南、山头、江南、左家、李家、太源、冻背、向阳行政村,横龙镇的横龙、江背、南田、盆形、路口、院塘、石溪行政村,枫田镇的枫田、车田、梅林、松田、曾石、水西、洋田、西园、岭下、新屋场行政村,瓜畲乡的赤岭、新安、金溪、瓜畲行政村,城市规划区范围总面积为138.3平方公里。

第七条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条款中带“黑体字”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内容一经确定,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划实施。如需修改调整,必须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调整。

第八条规划法律效力

本规划是安福县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城市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执行本规划。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