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瓶充装操作规程

钢瓶充装操作规程
钢瓶充装操作规程

钢瓶充装操作规程

气瓶充装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严格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灌瓶作业:

1、新钢瓶或检验第一次充装时,必须经过抽真空(真空度不低于600mmHG)或充氮气置换处理。

2、灌瓶用秤应保持准确,最大称量值应为称量的 1.5-3倍,其检验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用秤的平台应当铺上胶垫板,在灌装接头上设

置静电接地线。

3、灌瓶时,操作人员必须思想集中,首先把液化气钢瓶放在台秤上,接好灌装接头,按标定空瓶重量加上规定的灌瓶重量对好台秤上的滑标位置,然后将灌装嘴的控制阀门打开,再把灌装嘴与角阀接通,分别打开灌装嘴上的开关和钢瓶角阀,液化气即灌入钢瓶,当灌装量达到规定量时,立即关闭灌装嘴上的开关和钢瓶角阀,卸下灌装嘴,便可从台秤上取下钢瓶。

4、对于缺少零部件,皮重不清,新投产(包括检验后打压,第一次使用)没有抽真空,用火烤过,有明显碰撞损伤,有漏气现象或超过使用期限而未检验的钢瓶,一律不准灌装液化气。

5、灌装后的钢瓶要设专人进行抽查复秤,发现超装或漏气的钢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严禁入库发给用户。

6、车间内严禁拖、滚钢瓶,严禁用铁器互相敲打,碰撞防止产生

火花。

7、对超重瓶漏气及时处理,不得发给用户或在仓库过夜,不准在

车间内存放。

8、灌瓶时,必须做到每只罐装钢瓶的充装量都以秤控制,不得同

时数几只钢瓶并联罐装以其中一只的称重量来代表每只灌装量。

9、认真填写好灌装记录,其内容包括:灌装瓶数,钢瓶容积,实

际灌装量、灌装者、泵操作者,开启罐号复验者姓名及充装日期。

10、灌瓶人员应相对稳定,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消防培训。

11、安全排放连接交管的液及余气后,卸下接连管和接地线。

12、检查作业情况,合格后双方(泵操作者和押运员)签字填写运行记录。

13、在符合安全要求条件下,槽车离开作业点。

14、严禁运行中的修理设备。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