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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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外地办事处的建立,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特制订如下规定:

1、有总经理指定的办事处的负责人为“备用金”的借款人,借款人对“备用金”安全负责,如有短缺借款人如实赔偿。

2、“备用金”暂定为5000元,由借款人按程序办理借款手续,对于办事处搬迁新场地或住所,需购大宗货物的,需提前申请备用金,借款人不能回公司的情况下,借款单以电子书写方式并附上用款明细,请示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按批准的金额由银行汇款至指定的账户。

3、经负责人审批同意发生的各项费用,经办人要索取合格的原始发票,并签注事由,有实物的验收人要清点相符并签字确认。

4、关于办公用品的购买,办事处负责人以电子表的形式报给行政部,行政部批准后当地购买或行政部统一进行网购快递至办事处。

5、当月的费用要及时报销,如不能回公司的,可将写好的报销单及原始发票快递到公司财务,财务按实际报销金额汇款到指定账户,如不及时报销,不得申请追加“备用金”。(注:报销单据到财务领取)

6、建立财务收支两条线,办事处的营业收入必须进入公司提供的统

一的收款账户。

7、办事处负责人登记本处的现金账,每月一号将上个月《办事处费用登记表》上报给公司财务。

8、分公司所有人员的工资由总公司发放,负责人每月一号将上个月《考勤报表》发给公司人事部门。

附则:财务部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运营情况的需要即时对本制度的进行调整及修改!

*************有限公司

财务部

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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