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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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任用及管理制度

教师任用及管理制度

教师任用及管理制度一、总则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教师的选拔、聘任和管理直接关系到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为了加强对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二、教师选拔条件1.具备相应的教育专业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3.具有较强的师德师风,能够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4.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水平,有较强的课堂授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教师聘用程序1.教师招聘需经过学校组织的面试和资格审核过程,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3.学校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应将其相关信息报备到教育部门,办理教师资格认证;4.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四、教师管理制度1.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2.建立教师评价制度,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师德师风等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3.对教师进行一对一辅导和指导,帮助教师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4.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对工作表现良好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警告和培训;5.对违反教育教学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教师,严肃处理,并纳入教育系统黑名单。

五、教师权利保障1.教师享有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工作表现晋升的权利;2.教师享有工作调整、假期休息和福利待遇的权利;3.教师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有权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解决建议,并得到及时反馈;4.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对教师的工作表现和个人成长进行记录和评价。

六、教师管理改进1.建立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2.开展教师培训和进修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3.建立教师课堂观摩和互动教学评估制度,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和提高;4.建立教师定期答辩和交流制度,对教师开展学术研究和专业成果进行评审和分享。

聘用代课教师管理制度

聘用代课教师管理制度

聘用代课教师管理制度代课教师在教育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作为临时教师,为学校提供教学服务,填补常规教师缺席的空缺。

然而,如何聘用和管理代课教师,以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成为学校管理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聘用代课教师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一、背景介绍聘用代课教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代课教师的聘用和管理过程,确保学校运营的顺利进行和教育质量的稳定提升。

此制度是基于对代课教师群体的需求和特点所制定的。

二、聘用流程1. 确定需求:学校管理者根据课程表和常规教师的请假情况,确定代课教师的需求量和时间长度。

2. 招聘公告:学校通过适当的方式(如学校网站、学校通知栏等)发布招聘公告,明确代课教师的要求和待遇,并提供招聘方式和联系方式。

3. 面试选拔:招聘委员会负责对报名的申请者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估,挑选合适的候选代课教师。

4. 合同签订:学校与被选中的代课教师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方面的约定。

三、代课教师管理1. 管理培训:学校要为代课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学校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课程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这有助于代课教师更好地适应学校的教学环境。

2. 指导与监督:学校应安排专门的教务人员或常任教师对代课教师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其在教学过程中能够达到学校要求的标准。

3. 评估考核:学校可以定期对代课教师进行教学评估和工作考核,以便了解其教学水平和工作表现,并提供相应的反馈和培训支持。

4. 紧急备案:学校应建立紧急备案制度,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教师缺位情况。

在临时情况下,确保有能力和合格的代课教师及时填补空缺,保证教育教学的连续性。

四、待遇保障1. 工资待遇:学校应与代课教师明确工资的支付方式和标准,确保按时支付代课教师的报酬。

2. 保险福利:学校应为代课教师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小学代课教师聘用协议书范文(六篇)

小学代课教师聘用协议书范文(六篇)

小学代课教师聘用协议书范文甲方:_____乙方:_____经某某中学董事会决定,甲方拟聘用乙方为中学临时代课教师,聘用期限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事宜协议如下:一、岗位任务、职责、纪律要求乙方聘期内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受聘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受聘岗位年度基本教育教学及科研任务。

二、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的基本条件;2、甲方按月发放乙方与其学历、职称相对应的工资(本科每月900元,专科每月800元)。

3、根据乙方的工作实效,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4、甲、乙双方有解聘或辞职的权利。

三、协议的解除: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1)违纪政纪、法律法规,受到党政处分或刑事处理的;(2)严重违背师德规范,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3)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因不能胜任所在的工作岗位,而又不愿意接受甲方岗位调整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本人:(1)因乙方不能胜任所在的工作岗位,经甲方两次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乙方力所能及的工作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协议,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1)甲方不能按时发放乙方协议上规定的工资;(2)乙方报考当地党政机关公务员被公开录用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5、聘用期满本协议自行解除。

6、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有关行政部门存档;甲方:_____ 中学(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小学代课教师聘用协议书范文(二)甲方:小学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教师资格证编号:家庭住址:为解决学校师资不足的困难,经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聘任代课教师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1一、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教育幼儿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关心。

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坚持积极正面教育,做到为人师表,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或恐吓、讽刺、挖苦幼儿等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对幼儿不歧视、不偏爱,一视同仁,要注意幼儿的安全,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二、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认真做好并执行教学计划,每天要精心准备好课,上好课,确保教学质量。

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几方面得到发展。

三、尊重家长,相互信任。

教师要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对自己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商讨符合幼儿特点和个体差异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四、要树立优良的学风,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业务学习。

不断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保教质量。

五、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如有事情事先声明。

上班时间不擅自离开幼儿园。

上班时间安心、专心、不聊天、不串班、不做私事。

对工作要热情、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尽职尽责。

六、教师在园期间要拥有健康向上的心态,举止大方,仪表端正,穿着得体,符合教师的职业特点,有教师风度。

谈吐文雅,礼貌待人。

不讲有损教师形象的话,不做有任何有失教师礼仪的举止,反对行为粗暴、出言不逊。

七、同事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不传闲话,不恶意对人。

相互团结,相互交流,共同进步,发挥才干。

提倡大局观念、整体观念,强调交流合作,反对个人主义。

服从工作需要,听从安排,不拈轻怕重、讨价还价。

提倡严以律己,反对自由放任的不良习气。

八、保持园所环境清洁,将各种用品存放在固定地方,用完后能及时归还原处。

最新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最新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依《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离岗代课教师,是指曾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全部时间任教学任务并非因自身违反《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而被动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2009年12月31日前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四条各级政府要为每一位申请补偿并经过相关程序确认的离岗代课教师建立档案。

第五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补偿主要包含经济补偿与社会养老保险补偿。

第六条对于离岗代课教师,单位经济补偿标准为该市(州)2009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七条离岗代课教师的教龄为每担任一个自然年的代课任务为一年教龄,不足六个月的按0.5年计算,超过六个月少于一年的按1年计算。

第八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总额为教龄乘以单位经济补偿标准。

第九条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

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社保部门制定标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费用总额上报,由中央及省一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按一定比例进行转移支付。

第十条对于教龄不足15年的,按实际教龄补偿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累计不足15年的部分由本人选择逐月缴纳或一次性补缴至15年。

第十一条对于教龄在15年及以上的,按15年教龄补偿。

第十二条补缴基数为该市(州)2009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十三条补缴比例为补缴基数和20%,其中财政转移支付12%,个人负担8%。

第十四条对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开始支领。

第十五条对于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财政及个人同时补缴完毕之日起的下月开始支领,并一次性补领从法定退休日起至补交完当月的基本养老金。

第十六条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和支领方式按照本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管理办法,并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调整。

第十七条按月支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聘请指的是聘请任用。

英文可译为invite,原指公府征辟,后可指约请人任职。

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干的中小学代课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选择。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第1条本办法依《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

第2条本办法所称离岗代课教师,是指曾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全部时间任教学任务并不是因本身违背《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干法律规定而被动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2009年12月31日前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4条各级政府要为每位申请补偿并经过相干程序确认的离岗代课教师建立档案。

第5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补偿主要包括经济补偿与社会养老保险补偿。

第6条对离岗代课教师,单位经济补偿标准为该市(州)2009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7条离岗代课教师的教龄为每担负1个自然年的代课任务为1年教龄,不足6个月的按0.5年计算,超过6个月少于1年的按1年计算。

第8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总额为教龄乘以单位经济补偿标准。

第9条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

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社保部门制定标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费用总额上报,由中央及省1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按1定比例进行转移支付。

第10条对教龄不足15年的,按实际教龄补偿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累计不足15年的部份由本人选择逐月缴纳或1次性补缴至15年。

第101条对教龄在15年及以上的,按15年教龄补偿。

第102条补缴基数为该市(州)2009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103条补缴比例为补缴基数和20%,其中财政转移支付12%,个人负担8%。

第104条对还没有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确当月开始支领。

第105条对已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财政及个人同时补缴终了之日起的下月开始支领,并1次性补领从法定退休日起至补交完当月的基本养老金。

代课教师管理办法

代课教师管理办法

代课教师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代课教师成为教育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代课教师的管理成为学校和教育机构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了规范代课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制定一套有效的代课教师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代课教师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代课教师应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任教机会应平等对待。

2. 定期评估原则:对代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能力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教学质量。

3. 激励原则:对表现突出的代课教师进行激励,激发他们的教学潜力。

三、代课教师的招聘与选拔1. 招聘广告: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发布招聘广告,明确代课教师的岗位要求和条件,并注明报名截止时间和面试时间。

2. 选拔程序:选拔代课教师时,应采取面试、教学演示等方式进行,评委应由专业教师组成。

3. 考核标准:代课教师的考核标准应包括教学水平、教育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四、代课教师的培训与交流1. 培训课程: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定期组织代课教师的培训课程,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

2. 学术交流:鼓励代课教师参加学术研讨会、教学经验分享等活动,促进他们的专业成长。

五、代课教师的工作管理1. 工作计划:代课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制定个人教学工作计划。

2. 教学准备:代课教师应提前做好教案备课工作,确保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科学性。

3. 教学反馈:代课教师应定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教学反馈和沟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六、代课教师的评估与考核1. 教学评估: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定期对代课教师进行教学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效果、学生成绩等。

2. 绩效考核:根据教学评估结果,对代课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形成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

七、代课教师的激励与奖励1. 优秀代课教师奖励:对在教学过程中表现出色的代课教师进行奖励,可以给予物质奖励或荣誉表彰。

2. 教学创新奖励:鼓励代课教师进行教学创新,对其进行奖励和支持。

八、代课教师的退出机制1. 自愿离职:代课教师有权自愿离职,但需提前通知学校或教育机构,以便进行调整和安排。

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范文

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范文

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小学教职工的聘用程序和条件,提高聘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确保优秀教师的选拔和留用,促进小学教育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二、聘用程序(一)招聘岗位的确定小学根据教学和管理需要,控制招聘岗位的数量和岗位要求,并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申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招聘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报名表。

(三)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主要针对申请人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进行审核。

(四)笔试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申请人的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五)面试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教学能力、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能力。

(六)体检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主要检查申请人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要求。

(七)考察和公示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需要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个人品质、教育观念和工作实绩等。

考察结果将向社会公示。

(八)录用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录用人选,并发出录用通知书。

三、聘用条件(一)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要求,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小学教育工作的体力和精力要求。

(三)具备良好的品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教育实践活动经验。

四、聘用期限和考核(一)聘用期限小学教职工的聘用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年,视具体岗位及其需求而定。

(二)聘用考核在聘用期限内,小学将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工作纪律和师德表现等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和晋升的依据。

五、聘用待遇(一)岗位级别和工资待遇小学将根据教师的工作岗位和职责确定岗位级别,岗位级别确定后,将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二)奖励和激励小学将根据教师的工作业绩和职业发展情况,进行奖励和激励。

奖励内容包括评选优秀教师、培训和研修机会等。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中小学代课教师是中小学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他们在学校教学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教学任务。

代课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对于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稳定运行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规范中小学代课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中小学代课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办法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聘用条件1.教育背景要求:中小学代课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拥有相关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2.教学能力要求:代课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能够胜任所教学科目的教学任务。

3.经验要求: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并保证教学质量。

4.相关证书:代课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确保代课教师的资质符合相关要求。

二、聘用程序1.招聘公告:学校应当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发布代课教师的招聘公告,明确代课教师的招聘条件和要求。

2.应聘资格审核: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应聘者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教学能力。

3.面试评定: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评定,考察其教学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等方面的情况。

4.聘用签约:对通过面试评定的应聘者进行聘用签约,明确其代课教师的职责和权利,签订书面合同。

三、管理措施1.教学监督:学校应当加强对代课教师的教学监督,确保代课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进行教学活动。

2.班级管理:代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尊重班级纪律,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工作。

3.教学评估:对代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4.培训提升:学校应当开展代课教师的培训和提升工作,提高代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以上就是对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的探讨,希望相关部门和学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建立健全的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制度,为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临时代课教师聘用协议

临时代课教师聘用协议

临时代课教师聘用协议临时代课教师聘用协议(7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临时代课教师聘用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临时代课教师聘用协议1甲方:法人代表:地址:乙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毕业学校:甲方为________直属的公办的普通高级中学,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其临时代课教师。

聘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在聘期间,双方遵守如下协议:1、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学校管理。

2、对于借聘教师能够胜任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行月薪制,工资隔月发放,基本工资:本科学历_____元/月,专科学历_____元/月,另外,健康保险,劳动保险,卫生津贴等所有相关社会保险(无论本科还是专科)共计_____月,与工资一同发放。

班主任津贴每月____元左右,课时工资______元左右另计。

其中班主任津贴和课时工资根据管理效果和工作总量等数据发放。

3、学校实行月假制度,寒暑假学校只给予_____元/月的生活费,若参与工作另计。

福利待遇与在编教师同等对待。

4、若工作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学校可予提前辞退。

5、受聘教师签订协议时,必须预交_______元履约金,在我校工作一个月以后凭收费收据退还。

同时,查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英语考试等级证等,并且留存其复印件;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___个月交出书面申请,否则扣发___个月工资。

6.此合同一式两份,受聘教师与学校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签字:签约日期:受聘教师签字:临时代课教师聘用协议2聘用单位:受聘人员:聘用单位因工作需要,聘用同志为代课(聘用)教师,担任学科教学工作。

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一、合同期限:聘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受聘人员应履行如下义务:1、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县第一小学代课教师管理办法-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县第一小学代课教师管理办法-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县第一小学代课教师管理办法: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小学代课教师管理办法根据学校情况和工作需要,我校需聘请部分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改革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为加强代课教师的管理,激发代课教师工作热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代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接受学校的管理。

2、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足以承担教学任务的能力,具有一定特长,会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注重自身修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思想品德、价值取向、治学态度、工作作风、生活方式等方面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代课教师职责 1、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严格按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备课、授课。

2、按课程标准定期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

3、积极开展课外辅导,认真辅导后进生。

4、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重视多媒体教学手段。

注重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教育。

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独立思考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6、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歧视,不驱赶后进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

7、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管理。

三、代课教师聘任、考核、管理办法 1、代课教师经学校考核聘任后要签订劳动合同和相关责任状;由代课教师本人提交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学校备案。

2、代课教师由学校按月发放代课工资,同时按学校有关方案和要求发放相应的津补贴。

3、代课教师享受学校期末教学质量奖励,担任语数学科教学的按学校期末质量量化方案计算奖金,非语数学科的(含学前班)享受学校基本奖励。

4、代课教师因病因事请假,按代课工资总额÷30×请假天数扣当月代课工资。

发放期末质量奖时,也按此标准扣质量奖,一期内请病事假达20天的不享受该期期末质量奖。

代课教师管理办法

代课教师管理办法

代课教师管理办法代课教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学校外聘教师的教学行为,建立一支教学水平较高且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及相关的专业理论水平。

2.具备大专及以上相应的学历和技能等级资格,有企业实践经验优先,高技能人材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3.身体健康,在聘期内能保证有充裕时间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原则上男性年龄在 65 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 60 周岁以下。

4.除上述条件外,不同教学岗位的特殊条件,按实际聘用岗位另作决定。

二、聘任和审批1.聘用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外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材料。

经初审合格后,并附上拟聘教师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2.新任外聘教师在上任之后的第一周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可享受正式签约外聘教师的待遇,但其工作水平及能力需由学校主管部门进行评估,评估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3.试用期内评估成绩合格以上的外聘教师方可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

4.外聘教师聘期为一个学期,续聘教师在考核评估合格后,可续签聘用协议书。

三、薪酬和福利1.根据月工作量兑付月薪酬,标准按 50 元/课时。

2.根据现行政策要求,各教学管理部门根据所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即外聘人员的课时工作量和考核结果,单独核算外聘教师月工作薪酬,并报送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备案。

3.由外聘教师本人到税务部门开具劳务报酬发票,凭发票到学校财务部门进行结算,课酬原则上当月结算,并在下月 15 号之前支付。

4.学校对外聘教师不此外提供交通、餐饮、住宿等补贴,外聘教师不享受学校工会会员待遇,中秋节和春节福利参照正常教工福利的50%予以发放。

四、外聘教师管理和考核1.外聘教师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课堂教学常规,认真备课,按时完成规定课程的讲授、指导、作业批改等教学任务。

2.主动接受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价,维持课堂纪律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安全。

聘用代课教师管理制度

聘用代课教师管理制度

聘用代课教师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在我校聘用的代课教师,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思想。

2、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学校管理。

3、代课教师一般使用时间为同年9月到次年7月10个月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4、工资待遇及发放办法:学校代课教师工资每月1800元(含200元绩效),寒假只发放生活费300元,学校免费提供食宿,工资隔月发放,绩效工资学期结束一次性结算(成绩倒数名次扣除绩效工资)。

5、代课教师因私事需要请假的,每天扣除工资80元。

5、代课教师因本人原因需要中途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停发一个月工资,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扣除两个月工资。

6、代课教师因工作能力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学校可随时予以解聘。

7、因教师自身原因造成失职、渎职很严重后果的,本人需承担一切责任。

8、代课教师不享受学校的职工工会福利,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给予一定的福利待遇。

9、代课教师聘用之前,学校先告知有关管理规定,同意后方可到学校工作。

10、本规定属于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不作为聘用合同使用。

本规定从2020年11月执行。

XX学校
2021年9月1日。

学校聘用代课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聘用代课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代课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用的所有代课教师。

第三条学校聘用代课教师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代课教师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代课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2. 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5. 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岗位的要求。

第五条学校可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对代课教师的专业、学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六条代课教师聘用程序如下:1. 学校发布代课教师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条件、岗位需求、待遇等;2.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3. 学校组织面试、考核,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价;4.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代课教师名单;5. 学校与代课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七条学校与代课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和代课教师的工作表现适当调整。

第八条聘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2. 聘用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3. 工作时间、工作待遇;4.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第九条代课教师享有以下权利:1. 获得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和条件;2. 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3. 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福利;4.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条代课教师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4. 保守学校秘密,维护学校声誉;5. 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

代课教师管理办法

代课教师管理办法

代课教师管理办法代课教师是指在正式教师没有到岗或者不能胜任教学任务的情况下,由学校或单位临时聘请的代课人员。

代课教师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同时,也需要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操作。

因此,建立代课教师管理办法,对于维护教育教学秩序,规范代课教师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一、代课教师招聘学生需要保证教育学科素养。

代课教师招聘应该按照学科需要,根据学校及单位招聘程序走,把代课教师的职业证书、学历证书、以及在教学岗位上实践的证明资料等资料进行市场化比较。

对于代课教师的教学资质,有相应教职工聘用的资格证书或者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考试的成绩的,给予较高的评价。

同时,学生在教学中的评价,也是选择代课教师的重要目标之一。

二、代课教师考察学生在教学中的表现对于评价和选择代课教师有重要意义。

考察代课教师的聘用单位及过去任职情况,要仔细查阅学校或单位的考核档案。

对于教学过程中有问题的代课教师要及时发现,要向教学领导汇报,及时处理和纠正。

同时要求教师定期提交代课教学课程的教案,完成教学任务后及时汇报,并进行评估分析。

三、代课教师管理代课教师必须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代课教师的管理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隶属单位有关规定和制度管理。

代课教师必须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维护职业道德,不得以胁迫、诱骗或收受财物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教学活动。

如果发现代课教师有违规行为,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进行处理。

四、代课教师的绩效考核对代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考核是必要的。

代课教师的教学任务与正式教师的任务相同,需要按时完成学科教学任务,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教学管理。

代课教师需完成教学基本要求,采取多种教学形式,多方面考察学生综合素养。

对代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考核是必要的。

考核内容应该涵盖代课教师的课程讲解、教学设计、教学方案、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个人教学自评等方面。

对一定比例以上的不合格代课教师不予续聘。

总之,代课教师管理办法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教育教学的质量,规范教学行为,保障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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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篇中小学代课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1)实行范围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为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体制,强化县级兼顾管理中小学教师队伍职能,各地可将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同步纳入管理改革范围。

(2)主要内容1.规范和创新中小学编制管理建立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

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和教育发展新需要,根据生源变化定期核定本县(市、区)域内教职工编制总量。

对学生范围较小的农村中小学,要依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对确需保存但范围偏小、班级学生人数不足5人的学校和教学点,可采取1班1师包班的办法配备教师;对农村小范围学校和教学点的音体美及外语、计算机等学科教师,要采取“1校设岗、多校使用、巡回走教”的办法,以中心校为单位、以教师工作量为根据配置教师。

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依照班额、生源和师资结构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实行动态调剂,并报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后实行。

组织人社部门及时编制年度人员计划,保证专任教师“退补相当”。

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时间聘请编外教师;严禁以任何情势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编制。

中小学编制确有充裕的,应由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级编委同意后,可调解至公办幼儿园兼顾使用;严禁在编不在岗和以各种情势“吃空饷”;严禁中小学校使用编外代课教师。

切实解决学校间教师资源配置失衡、部份学校师生比严重倒挂、小范围和空壳学校人浮于事等问题。

对因布局调剂或学生人数减少,现有教师队伍充裕的县(市、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充裕人员的集中管理培训,培训合格后转岗到公办幼儿园任教。

2.规范和创新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分学段核定中小学各类岗位数,并根据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变动情况及时调剂岗位数量。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结合学校生源数量变化、教师学科结构等因素,依照优先满足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公道兼顾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严格控制管理岗位,大力精简工勤岗位的要求,兼顾配置到具体学校。

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要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学校按条件推荐教师参评专业技术职务并按政策规定聘请,严禁对岗位使用进行前置性审批或以其它方式审核审查。

3.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全面推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然招聘制度。

新入职教师必须获得相应教师资历。

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要求,逐渐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

教师公然招聘办法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强化对申请入职人员的品德和思想政治素质考察,考试科目的设置和内容要突出岗位特点和职业适应性,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办法,使酷爱教育事业、真正合适当教师的人材进入教师队伍。

4.健全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聘请制度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请合同管理。

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科学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案,依法依规做好聘请合同的签订、实行工作。

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轮岗交换。

教师可以在学校内部竞聘,也可跨校竞聘上岗。

跨校竞聘岗位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1公布。

对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进行兼顾调解安排。

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兼顾调解安排工作的,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嘉奖性绩效工资;待岗培训结束后仍未能竞聘上岗的,各地要建立退出机制。

5.规范中小学教职工聘请管理和绩效考核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等工作。

要严格聘期管理,弄活内部用人机制,严格教师岗位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剂岗位、工资和续订聘请合同的根据。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在编不在岗人员、长时间请病假人员、不坚持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线人员或坚持1线工作但教学工作量不满规定人员的管理和绩效考核,严格依照其所在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和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兑现其工资待遇。

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要积极承当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提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不承当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承当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但工作量不满规定的,要通过严格考核下降其专业技术岗位聘请等级。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现有机构,兼顾负责中小学教职工人事档案的集中管理、教师资历定期注册管理和有关服务工作。

6.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以师德、能力、事迹、贡献为导向,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通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逐渐建立教职工退出机制。

要加大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构成政策协力,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营建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教师年度考核被肯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可以调剂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剂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或虽同意调剂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依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消除聘请合同;连续两年被肯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依法消除聘请合同。

长时间在编不在岗人员、休病假期满未定期到岗承当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人员、请事假超过国家规定期限人员年度考核肯定为不合格等次。

7.完善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编制教师与编外教师(包括代课老师、合同制老师等)之间的差距和矛盾,已很久了,在全国各地都多少存在,很多代课老师抱怨自己没有编制、工资待遇低、工作任务又不比编制老师的少。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第1条本办法依《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

第2条本办法所称离岗代课教师,是指曾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全部时间担负教学任务但并不是因本身违背《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干法律的规定而被动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2018年12月31日前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4条各级政府要为每位申请补偿并经过相干程序确认的离岗代课教师建立档案。

第5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补偿主要包括经济补偿与社会养老保险补缴。

第6条对离岗代课教师,单位经济补偿标准为该市(州)2018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7条离岗代课教师的教龄为每担负1个自然年的代课任务为1年教龄,不足6个月的按0.5年计算,超过6个月少于1年的按1年计算。

第8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总额为教龄乘以单位经济补偿标准。

第9条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

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社保部门制定标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

费用总额经上报,由中央及省1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按1定比例进行转移支付。

第10条对教龄不足15年的,按实际教龄补偿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累计不足15年的部份可由其本人选择逐月缴纳或1次性补缴至满15年。

第101条对教龄在15年及以上的,按15年教龄补缴。

第102条补缴基数为该市(州)2018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103条补缴比例为补缴基数的20%。

其中财政转移支付12%,个人负担8%。

第104条对还没有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确当月开始支领。

第105条对已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财政及个人同时补缴终了之日起的下月开始支领,并1次性补领从法定退休日起至补交终了当月的基本养老金。

第105条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和支领方式参照本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管理办法,并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剂。

第106条按月支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1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第107条为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对参保的离岗代课教师补缴所需费用,由财政按人均1000元/教龄的标准给予补助。

其中,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按6:4的比例(可根据各省人均GDP差异,设置几个水平)分摊。

第108条离岗代课教师重新就业的,应随同新用人单位其他职工1同参与社会养老保险,按本办法补缴的个人账户与新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第109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符合《中小学代课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者,可根据学校用人需要,依照《中小学代课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应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第210条对离岗代课教师中有特殊困难的,由各级教育部门调查上报,作为政府救济对象,在社会救助资金中列专项进行重点救助。

第2101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经其本人书面申请,可参加当地就业部门展开各种类型的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资金从再就业的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2102条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量种渠道筹集资金,逐渐建立代课教师福利基金,用于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健、困难补助、死亡抚恤、丧葬等开支,使老弱病残代课教师的生活得到社会保障。

?第2103条各级相干部门在进行资历审核时,1定要公然、公平、公正,要严格履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1经查实,要取消其享受待遇的资历,并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给予纪律处罚。

第2104条对离岗民办教师问题可参照本办法加以解决。

第2105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得由市1级主管束育行政机关订定补充规定。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1、代课教师的基本条件1、酷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接受学校的管理。

2、具有教师资历证和普通话合格证。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足以承当教学任务的能力,具有1定特长,会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重视本身修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思想品德、价值取向、治学态度、工作风格、生活方式等方面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代课教师职责 1、熟习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严格按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备课、授课。

2、按课程标准定期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

3、积极展开课外辅导,认真辅导落后生。

4、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重视多媒体教学手段。

重视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教育。

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6、关心爱惜每个学生,不轻视,不驱逐落后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稳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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