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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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 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 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 易中,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偿付货款,与债务 人达成的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 受不同比例的折扣。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在“财 务费用”账户中核算。
出现现金折扣时,对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确认有:总价法 和净价法两种。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采用总价法核算。
(2)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同时,应红字金额冲销“销项税额”专栏) (3)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例题:某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 发票上注明售价为70 000元,增值税款11 900元。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 要求价格上给予4%的折让。假定已获得税 务部门开具的索取折让证明单,并开具了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收到委托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XX企业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XX企业 【负债类科目】 2.实际对外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XX企业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A企业 4.支付款项: 借:应付账款——A企业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B企业会计处理 1.收到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2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0 000 2.实际对外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2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 3.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3 400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2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20 000 4.支付A企业款项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23 400 贷:银行存款 21 400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2 000
2、收取手续费方式 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 销售方式。受托方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 品,只收取手续费。 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 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确认销项税额;受托方以委托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额。由于受托方按委托 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必然导致同一业务的销项税额与 进项税额相等,一般情况下,受托方交纳的增值税额 为零。同时,对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应作为向委 托方提供的劳务报酬并交纳营业税。
2、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出售商品的质量不合规 定或其他原因,经与购货单位协商后,在销货价 格上给予额外的折让,就是在原发票金额的基础 上减少金额。销售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直接从当 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中扣减。
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
(1)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取手续费方式 ——委托方会计处理
1.交付商品代销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XX企业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贷:应收账款——XX企业 3.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B企业
3、销售退回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销售出去的商品,由于质量、品 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销货退回可能发生在 企业确认收入之前,也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后。如 果是前者,只要将“发出商品”中的退回金额转回“库存 商品”账户即可;如果是后者,在确认销售收入后,发生 销售退回,不论是当年销售,还是以前年度销售,一般均 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 本。若该项销售已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应在退回当 月一并调整。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 项税额时,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账户。具体可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例题:某公司销售一批商品3 000件,增 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60 000元,增 值税款10 200元。根据销售合同,购 买方享有现金折扣,条件是"2/10,N /30'’。假定计算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1)确认销售实现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70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200 (2)若购货方10天内付款,即在折扣期内付款,编制如下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69 000 财务费用 1 200 贷:应收账款 70 200 (3)在折扣期以后收到货款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70 200 贷:应收账款 70 200
练习题: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 100件,协议价200元/件,该商品成本 120元/件,B企业按协议价格出售给顾 客,A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 费。B企业销售了全部甲商品,并向A企 业开具了代销清单(增值税税率17%)。
A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发出商品 12 000 贷:库存商品 12 000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 000 贷:发出商品 12 000 借:销售费用 2 0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2 000 3.收到B企业汇来的价款净额时: 借:银行存款 21 4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21 400
B企业会计处理 1.收到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2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20 000 2.实际对外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25 7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7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20 000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23 400 4.支付A企业款项: 借:应付账款——A企业 23 400 贷:银行存款 23 400
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同时,应红字金额冲销“销项税额”专栏)
例题:某工业生产企业2002年12月份销售甲产品 100件,单位售价14元 ,单位销售成本10元。因 质量问题该批产品于 2003年5月份退回10件,货 款已经退回。该企业 2003年5月份销售甲产品150 件,单位销售成本11元。该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7 %,假设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退回 应退回的增值税已取得有关证明。
收取手续费方式 ——受托方会计处理
1.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实际对外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XX企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XX企业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4.支付款项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
(1)确认销售实现时,按未折扣的金额入账: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未折扣的价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在折扣期内付款: 借:银行存款 【折扣后的价格】 财务费用 【现金折扣额】 贷:应收账款 (3)在折扣期以后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未折扣的价格】 贷:应收账款
(2)发出商品时,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待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月末,结转已销售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销售折扣、折让与销售退回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 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商业折扣在发 生时直接扣除掉折扣额再确认收入;现金折扣在 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财务费用;销售折让在发生 时直接冲减当期收入。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 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 但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 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退回的,应当 冲减报告年度的收入。
视同买断方式 ——委托方会计处理
1.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收到代销企业汇来的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视同买断方式 ——受托方会计处理
(1)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1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8 贷:银行存款 163.8 (2) 计算退回产品的生产成本: 2003年5月份退回产品的实际成本=10*11=110(元) 借:库存商品 11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10
(三)、代销商品 代销商品有两种方式:一是视同买断,二是收取 手续费代销。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受托方可以自 行确定商品销售价格,后者受托方按委托方固定 价格销售。无论何种代销方式,在会计上最为关 键的是委托代销商品时,是否标志着销售成立而 确认收入。只要风险和报酬不转移就不能确认为 收入。委托方收到受托方的代销商品清单时方可 确认收入,而受托方在收到委托方交付的商品时 不应当做购进商品处理。
1.视同买断
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 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 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在这种 销售方式下,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 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委托方 应在发出商品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认收入,以 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销项税额;受托方以委托 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 额,但其销项税额应按实际售价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 计算得出,并开具相应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售实现时,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81 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900 (2)发生销售折让时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2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76 贷:应收账款 3276 (3)实际收到款项时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78 624 贷:应收账款 78 624
商品销售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销售折让、折扣与销售退回
代销商品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一、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 产生的收入。企业应按以下规定确认营业 收入实现,并按已实现的收入记账,计入 当期损益。
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一)、一般销售业务 1 、商品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 (1)、发出商品,同时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练习题: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 100件,协议价200元/件,该商品成本 120元/件,B企业按220元/件出售给顾 客。B企业销售了全部甲商品,并向A企 业开具了代销清单。 并把货款汇给A企 业(增值税税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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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的会计处理 1.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发出商品 12 000 贷:库存商品 12 000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 000 贷:发出商品 12 000 3.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23 4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23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