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的规定

借款协议的规定

借款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订立。未订立书面借款合同,但签订有要素齐全的借款借据的,视为采纳了书面形式。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也无借款借据,但当事人各方对合同要紧权益义务内容无异议的,合同亦成立。

第八条(签名盖章)

借款合同当事人约定以签名并盖章为合同成立的,而实际签订只有签名或者盖章的,合同不成立。但合同一方当事人差不多履行要紧义务,对方同意的,应认为合同差不多成立;当事人约定合同签字就成立,各方又都实际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的时刻为合同成立的时刻。合同约定签字即成立,但只加盖个人私章,应认定与签字有同等效力。

关于签名即成立的借款合同,签名主体应限于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要紧负责人或经当事人加盖公章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

借款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以加盖财务专用章等代替公章或合同章签订合同的,但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加盖了财务专用章并为合同对方同意的,合同成立。

第九条(借款合同成立时刻确定)

合同签约一方或各方未在合同上签署签约时刻的,应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合同签订时刻或者以贷款人依借款合同发放第一笔贷款时刻为合同成立的时刻。假如一方已在合同上签署签约日期的,一方所签署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第十条(贷款人审查义务)

借款人或担保人,其公司章程对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是否需要由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规定不明确的,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之前,能够责令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决议。

第十一条(借款金额确定)

发放贷款后,借款合同与借款借据记载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所记载的金额为确认依据;借款借据记载金额与实际发放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四、借款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条(未经行政批准的效力)

境内机构未履行法定的批准手续借用境外贷款或者向境外贷款而签订的借款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无效。

第十三条(企业借贷效力)

企业之间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企业以自有的预算外资金,税后留利资金或企业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金为其他企业解决资金困难或生产急需,约定利息不超过国家法定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限所订立的借款合同;

(二)银行信誉好的企业同意银行信誉差的企业的托付,从银行贷款进行转贷,中间无加息牟利而签订企业间借贷合同。

(另一种观点主张,企业之间相互借贷原则上认定有效,除外部分无效。除外部分列举无效的情形。)

第十四条(提供虚假情形的效力)

借款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提供与借款有关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虚假情形,从而使贷款人违抗真实意志签订借款合同,贷款人能够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借款合同。

第十五条(迫于强令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效力)

任何单位、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构成侵权的,商业银行能够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借款合同。

第十六条(约定利率的限制)

借款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出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的浮动上下限,超出部分无效。

第十七条(复利)

在金融信贷合同、资金拆借合同、托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合同中,除依照行政规章能够计收复利的外,复利不予运算。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归还应对本金和利息,对逾期本金部分按同期贷款的罚息标准运算违约金;对逾期利息不再运算复利。借款到期后当事人签订展期协议或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将所欠的利息计入本金重新运算利息,予以认可。

复利的运算问题: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可否运算复利问题的批复

公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复[1996]18号

公布日期:1996年11月29日

生效日期:1996年11月29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6)粤高法民第5号请示收悉。关于长城万事达信用卡透支利息是否能够运算复利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的运算方法,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2)298号《信用卡业务治理暂行方法》作了规定,应当按该方法规定的方法运算。该方法对透支利率的规定已含有惩处性质。因此,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再运算复利。

1996年11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3]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治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先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纳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对2004年1月1日往常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

1、借款期内利息能否滚入本金运算复利:1999年《人民币利率治理规定》持确信见解。对此运算复利,应有当事人的明确约定,否则不能运算复利。

2、逾期利息能否运算罚息:中国人民银行持确信态度,然而依照最高院的上一批复以及李国光在全国审判会议的讲话认为,逾期本金计收罚息利率差不多表达惩处性,不应再对逾期利息计收复利。

3、罚息与违约金能否并用,现在因银行的金融性质,自不能许其随便约定,应按中银的规定执行。罚息与违约金能够并用,但总额不能超过最高罚息。

五、借款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贷款人明白借款人未按约使用借款的责任)

贷款人事先明白或应当明白借款人将不按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仍将贷款发放的,贷款人解除借款合同,不予支持。

贷款人发放贷款后明白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能够解除借款合同。

贷款人发放贷款后明白或应当明白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但仍连续发放贷款的,贷款人解除借款合同,不予支持。

上述条款,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全然违约实施救济的条件)

借款人未按约定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金额达到借款本金的三分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早收回贷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提早还款)

借款人提早偿还借款的,贷款人应当同意。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支付还款日至借款合同约定期限终止之日利息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拒受借款的责任)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后拒绝同意借款的,贷款人应当解除借款合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赔偿其由此产生的利息缺失的,借款人赔偿金额不超过履行借款合同贷款人应获利息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拒放贷款的责任)

贷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后拒绝发放借款的,借款人能够解除借款合同,并可要求贷款人赔偿缺失。

有担保的借款合同能够适用前款规定。但借款人要求贷款人按照约定实际履行借款合同的,人民法院能够判决贷款人按约提供借款,并视情形由贷款人赔偿因不按时发放贷款给借款人造成的缺失。

第二十三条(逾期利率)

借款合同能够约定逾期利率。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执行国家法定逾期利率。

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超出法定逾期利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爱护。

第二十四条(多笔贷款归还认定)

借款人对同一贷款人有多笔借款,借款人偿还的款项属于归还哪笔贷款,按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贷款到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推定。在数宗债务均已届满清偿期或均未届满情形下,债务担保是相同的,以债务人因清偿获益最多者优先抵充;债务担保并不相同的,以无债务担保或者债务担保最少者优先抵充。

第二十五条(本息归还顺序确定)

借款合同对借款人偿还借款时本息如何计付没有约定的,用款人偿还的款项应先抵充费用、次充利息、最后抵充本金。

第二十六条(私贷公用的处理)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向金融机构借款而用于所在单位生产经营,且有会计帐目记载的,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实际用款单位对金融机构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六、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无效的责任)

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借款人应当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运算的利息。

第二十八条(托付贷款合同无效的处理)

托付贷款合同确认无效后,托付贷出的款项及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应由借款人负责返还。关于金融机构,应依照其过错情形确定相应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收缴和罚款)

借款合同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对贷款方差不多取得和尚未取得的约定利息与国家法定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间的利差部分,予以收缴;对借款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

收缴、罚款决定可在判决主文中列明,也可单独采纳决定书形式。对收缴、罚款决定在判决主文列明的,当事人能够就此上诉。对收缴、罚款采纳决定书方式的,当事人不服的,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三十条(借款合同撤销后的责任) 借款合同被依法撤销后,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处理。借款人应向贷款人返还本金,并支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其他

第三十一条(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的重新确认)

已过诉讼时效借款债务,债务人自愿偿还部分利息后银行向其出具欠息单,债务人在欠息单上签字的,如该欠息单除载有已还利息、尚欠利息及本金数额等内容外,还有催收内容的,构成债务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否则不构成债务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第三十二条(诉讼时效起算时刻确定)

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益遭到拒绝或表示无力履行的,则债权人主张权益的诉讼时效自债务人表示拒绝或无力履行时开始运算;如债务人未表示拒绝或表示无力履行的,或者承诺履行债务的,应当给债务人合理的预备期。预备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主张权益的诉讼时效自预备期届满之日开始运算。当事人对合理的预备期达成一致的,从其约定;不能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案件具体情形确定,原则上不利少于二个月。

第三十三条(诉讼时效中断方式)

债权人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其向债务人主张权益,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一)金融机构通过特种转帐传票从债务人帐户扣收欠款本息,有银行转帐传票底单和原始会计凭证予以证实的;

(二)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催收债务等主张权益行为的公证文书,但有相反证据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三)债权人在债务人所在地公布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有催收债权内容的公告;

(四)债权人提供邮政部门出具的邮寄、电报等收据以主张其通过邮寄、电报方式向债务人催收债务;

(五)债权人以其他合理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益的。

不含有催收内容的债权转让通知,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说明的溯及力)

本司法说明实施前的借款合同纠纷,仍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说明;当时无规定的,适用本说明。

第三十五条(生效)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

(提早还贷的问题)

借款合同的解除问题

关于借款合同的解除,《合同法》关于借款合同的解除之规定了一条即203条改变借款用途的。但借款合同既然为合同之一种,自应受合同法总则的约束,因此,下列情形下贷款人应有权解除合同:1、借款人逾期履行构成违约的,支付利息作为借款人的主合同义务,其逾期履行经贷款人催告后仍不履行的,能够解除合同。关于分期还款的,借款人不偿还本息达到一定程度的。2、借款人构成预期违约的。3、借款人有其他违约行为。

解除合同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应以通知做出,但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接到起诉状副本的,应认为贷款人为有效的通知。关于合同解除后的缺失如何运算,亦有争议,借款人归还占用借款期间内的本息自无异议,但关于剩余期限的利息缺失,余意能够确定合理的范畴,盖全赔或全不赔均有失公平。贷款人解除合同后,一样应确定一定之期限使借款人得以偿还本息,期限过后仍不偿还的,应按逾期归还处理,加罚息。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机构借贷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非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吸取存款、对外发放贷款形成的借款关系,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按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方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移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法院差不多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一条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政府有关部门在审查、清收金融机构资产时为金融机构主张债权的,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第十二条借款合同未采纳书面形式,但金融机构能够证明贷款差不多发放或借款人承认收到贷款的,应认定借款合同成立,并应认定金融机构履行了发放贷款的义务,借款人应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第十三条借款人以未经登记备案的印章签订借款合同,金融机构已实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认定借款合同成立和金融机构履行了发放贷款的义务。

第十四条借款人以借款合同约定或在实际履行中以新贷偿还旧贷为由,或以金融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资产负债比例治理的规定为由,主张借款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社违反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所签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的答复

文号:法经[2000]27号函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9]冀经请字第3号《关于信用社违反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所签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是关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治理方面的规定。它表达中国人民银行更有效地强化对商业银行(包括信用社)的审慎监管,商业银行(包括信用社)应当依据该条规定对自身的资产负债比例进行内部操纵,以实现盈利性、安全性和流淌性的经营原则。商业银行(包括信用社)所进行的民事活动如违反该条规定的,人民银行应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但不阻碍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资格,也不阻碍其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效力。

此复

强制规范是国家意志对行为的强制干预,表达在法律条文上是用禁止、不得、应当、必须等词语来表述。但依旧要区分效力性强制性规范和治理性强制规范。违反两种规范产生的成效分别为合同无效和行政处罚,但治理性规范的违反并不能使得合同无效。

第十五条借款人以新贷偿还旧贷,金融机构以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借款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第十六条借款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虚假情形,金融机构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申请撤销借款合同的,应予支持。金融机构要求借款人赔偿缺失的,借款人赔偿的金额不应超过依法可爱护的借款利息款额。

第十八条借款人与金融机构约定将借款合同展期,并将前期利息计入展期合同本金的,该约定有效。

第二十条金融机构在借款合同中约定除收取利息之外另外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的,应认定无效,但金融治理部门批准能够收取的费用除外。前款规定不能收取的费用,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即予收取的,应作冲抵借款本金处理。借款发放后收取的费用,应先抵扣收取费用时借款人所欠的利息,超出的部分抵扣借款本金。

第二十一条借款合同约定运算复息,金融机构要求借款人支付复息的,应予支持,但约定的复息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部分除外。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运算复息,金融机构要求借款人支付复息的,不予支持,但借款人明确同意的除外。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归还应对本金和利息,对逾期本金部分按同期贷款的罚息标准计收逾期罚息;对逾期罚息不再计收复息。

第二十二条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不得提早还款的不予支持,应准许借款人提早还款。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提早还款须支付合同期内利息,借款人提早还款并要求变更运算利息期间的,借款人按实际借款期间运算利息,但借款人应对提早还款给金融机构造成的缺失给予合理补偿。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借款人提早还款须支付合同期内利息的,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运算利息。

《借款合同条例》第16条规定,借款人提早还款的,应按照银行规定减收利息。《贷款通则》32条规定借款人提早还款应予贷款人协商,对此做出限制,但《合同法》第208条,借款人提早还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运算利息。合同法只是规定提早还贷的利息如何运算的两种方式,但并未排斥提早还款的行为。关于没有约定的,合同法看起来排斥贷款人能够要求利息的缺失,但如台湾、日本法律均有应予适当赔偿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金融机构向借款人发放多笔贷款,借款人还款时没有明确归还哪一笔借款,且还款数额不足清偿全部借款,需要认定归还哪一笔借款的,应按照双方的约定认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借款到期的时刻顺序认定偿还先到期的借款;多笔借款均到期或均未到期,且借款均有同样担保的,按照有利于借款人的原则认定偿还哪一笔借款;借款担保不相同的,认定为先清偿没有担保的借款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借款。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偿还的款项不能确定是偿还本金依旧利息的,应先抵扣利息,剩余部分抵扣本金。

第二十五条第三人书面向金融机构表示情愿代借款人清偿债务,金融机构要求第三人对借款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应予支持。但金融机构、借款人、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合同的除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约定由第三人清偿借款债务,第三人末书面明确表示同意的,该约定对第三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借款合同约定逾期还款同时计付罚息和违约金的,金融机构能够选择主张适用罚息条款或适用违约金条款。金融机构坚持主张同时适用的,不予支持。由金融机构选择一个条款处理。金融机构不予选择的,由法院决定。

第二十七条保证合同无效,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未在保证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益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抵押合同无效,金融机构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满后两年内向抵押人主张权益,要求抵押人赔偿的,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借款合同有效而抵押合同无效,金融机构无过错的,抵押人在抵押物价值范畴内对金融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金融机构、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在抵押物价值范畴内对借款人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承担二分之一为限的赔偿责任。第三十一条国家机关以用于商业经营的财产设定抵押的可认定抵押有效。

上海高院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沪高法民二[2006]12号

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民三庭、民四庭,各区、县法院民二庭:

针对目前本市法院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高院民二庭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倾向性观点。现将《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庭,供你庭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参考。在审判中如遇到新情形和新问题,请及时报告高院民二庭。

附件:《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2006年6月23日

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为正确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一步统一本市法院的审理与裁判思路,规范法律适用,针对本市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遇到的若干问题,高院民二庭在调研的基础上,就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在裁判文书中应如何规范表述的问题

目前对借款人逾期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法院在裁判文书中往往存在多种表述,如支付“逾期利息”、“逾期罚息”、“违约利息”、“拖延利息”、“逾期还款的违约金”等,不够规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因此,法院在裁判文书中,应按照该条规定,统一表述为“支付逾期利息”。

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逾期还款、违反借款合同用途等违约行为约定支付违约金而

不是约定计收利息,应如何认定其效力的问题

在借款合同中,对逾期还款、违反借款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等违约行为约定支付违约金,与约定计收利息均是对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约定,该约定不违反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

鉴于银行贷款业务属于银行专营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违约情形下的利息计收均有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中应执行相关规定。依照银发[2003]25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支付利息。因此,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违反合同约定借款用途的违约金,应符合上述规定,超出上述幅度的,超出部分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三、同一财产上设有多个抵押权,次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且债权人提起诉讼的,应如何处理的问题

依照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说明的规定,同一财产上能够设定多个抵押担保物权。债权人应依照抵押权设定登记光后确定抵押担保受偿次序,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到期先后不改变抵押权的次序。次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行到期,债权人可依据主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对抵押人主张抵押担保权益。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事实,判决抵押人承担相应的抵押担保责任。该抵押物上存在设定在先的抵押权,不阻碍法院就次序在后的抵押权作出相关判决。

四、资产治理公司受让商业银行的贷款债权后,对债权设定的抵押权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应如何处理的问题

依照我国担保法第五十条规定,债权转移的,抵押权随之转移。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治理公司收购、治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金融资产治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能够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属于法定登记抵押权的,原抵押权登记连续有效”。因此,商业银行将债权转让给资产治理公司后,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不阻碍抵押权效力,资产治理公司依法能够行使抵押权。

五、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关于提早收贷的约定,诉请借款人提早还款,是否必须提解除合同诉请的问题

借款合同关于贷款人提早收贷有约定的,该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在贷款人主张借款人提早还款的条件成就时,贷款人据此诉请要求借款人提早还款的,法院应予支持。该诉请不以解除合同为前提,故贷款人无须主张解除合同诉请。(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说明》第10条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然而,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条说明,假如因主合同的解除而不能免除主合同债务人的责任时,担保人仍应对该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同时笔者认为,《担保法说明》第9条第1款的规定是确信了对担保人的追偿权,意味着不管是有效担保抑或是无效担保,在担保人的责任归属问题上,确立了主合同债务人的终极责任人之地位,即担保人的责任最终向主合同债务人进行转嫁。)

借款合同担保的规定范文

借款合同担保的规定范文 借款合同担保的规定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订立,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担保是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1986年我国民法通则就对担保的原则作出了规定。1995年,在总结我国担保制度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通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担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采取以下担保方式: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连带责任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是一般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在借款人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 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的范围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抵押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质押。 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贷款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权

利质押是指转让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担保方式。以下权利可以设定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权利。 贷款人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后,其风险都是由贷款人承担。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减少借款的风险,近些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中越来越多的采用担保的方式。根据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进行全面审查,确定保证人是否真实地提供保证;对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进行认定、核实,查明其产权证明并对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能性进行严格审查。只有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才可以不提供担保。因此,金融机构借款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担保的方式。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当事人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对担保问题作出约定。

2020年最新借款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合同编号: 最新版借款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最新公司向个人借款协议书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合作协议(合作借款)

协议编号: 合作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共同贷款给第三人(以下简称第三人)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出资人民币(大写) 元整,占借款总额50%;乙方出资人民币元整,占借款总额50%,甲乙双方同意将出资款项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出借给第三人,期限为,利率为。 第二条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和分享收益。双方向第三人贷款按以下方式进行: [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贷款过程中的所有事宜; [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贷款过程中的所有事宜; [ ]双方共同办理贷款相关事宜; 此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以受让方或受托方指定的经办人的名义开展尽职调查、签署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借款文件、发放贷款、收取利息、催收借款本息等。 第三条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应当在以下条件 [ ]收到受托方以下文件:[ ]借款合同文件、[ ]第三人收款收据(复印件); [ ]其他: 以上条件成就后的1个工作日内把自身应出资的款项: [ ]划入以下账户后,由受托方向第三人给付; 甲方指定账户: 乙方指定账户: [ ]分别直接划入第三人账户:。

(二)在第三人对受托方违约时,受托方有权根据本协议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第三人追偿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差旅费和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以上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四条受托方权利义务 (一)受托方应当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地把款项给付第三人。 (二)第三人归还贷款、利息及综合费后,受托方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把委托方应得的款项划入委托方账户。 (三)受托方或其委托的经办人应当在第三人违约未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后30天内起诉到人民法院追索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差旅费和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起诉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执行)。 (四)借款合同应当要求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物的保管等事宜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 (五)受托方或其委托的经办人应当勤勉、审慎完成本委托约定的事宜。 第五条受托方或其委托的经办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应为一式三份,委托方、受托方和第三人各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当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及文件,可以通过直接送达,或寄邮件、电话通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信函寄出三日后视为送达,其他方式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实际收到的时间更早,以实际收到时间为送达时间。一方在本协议所留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由变更方承担不利后果。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标准借款合同格式通用版

合同编号:YTO-FS-PD536 标准借款合同格式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标准借款合同格式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合同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按委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依法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计逄,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到期前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

个人借款合同书标准样本_1

合同编号:WU-PO-339-55 个人借款合同书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个人借款合同书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方式:现

借款协议书格式样本

借款协议书格式样本 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中国银行分(支)行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帐号: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日。

最新信用借款协议合同范本(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最新信用借款协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方: 贷款方: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 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合作贷款协议书范文

合作贷款协议书范文 合作贷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乙方(用款人): 甲、乙双方自愿协商,拟以甲方名义向中国农业银行富蕴支行申 请贷款,为明确双方合作权利义务及贷款使用等事宜,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合作借款方式及使用 1.1 以甲方名义向中国农业银行富蕴支行申请贷款。 1.2 乙方用富蕴县团结路迎宾东路所属额河华城房地产开发项目,作为甲方申请贷款质押担保。 1.3 所贷款项乙方使用60%(百分之六十),甲方以预收乙方支 付钢材货款使用40%(百分之四十)。

1.4 乙方以甲方的名义负责申办银行贷款事宜,甲方负责提供相关贷款资料,协助办理贷款手续。申请贷款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贷款金额及利率 2.1 本合同所指贷款金额及税率,以甲方与银行贷款合同规定的为准。 2.2 贷款到期本息由乙方筹集资金,以甲方的名义向银行还款。 第三条、贷款用途及借款 3.1 双方合作所贷款项,实际用于乙方额河华城房地产开发项目,属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 1 合作贷款协议书 甲方: __号:电话:乙方: __号:电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在大力支持乙方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开发新品种低杆高效柴

胡、国槐树苗种植、研发、加工项目,组建高效柴胡、国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就合作贷款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支持放款单位为宕昌县---------------农村信用社,又因 ------------同志户籍所在地位于宕昌县城关镇长征路------ 排--------号,以------------同志名义贷款属于跨区违规贷款,故贷款人为合作社法人代表-------------同志,(系当地-------- 镇常住户口)。 二、此笔贷款为乙方 ------------同志个人组建合作社时会员 入股股金,贷款办妥后全权由合作社法人代表-------------同志负责资金的调运、业务的经营周转运作支出等工作,乙方 ------------同志不能以任何形式动用此笔贷款。_合作贷款协议书。 三、此笔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即: ------------.00元)以信用社放款借据凭证为据。此笔借款在经营过程中由乙方-----------同志有规划按期还清此笔借款之所有本息,不能给放款单位和贷款人造成不应

公司之间借款协议书标准版

公司之间借款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甲方(出借人):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小写: )。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 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 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

借款协议书范本

借款协议书范本 借款协议,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协议。下面让我们一起通过以下的借款协议书范本来了解一下。 贷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第二条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产量___,利润____,税金___。

融资(借款)合作协议书

合同编号:2021-xx-xx 合同/协议(模板)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融资(借款)合作协议书 融资(借款)合作协议书 甲方(债权代表方): 乙方(债务承担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国际惯例建立民间融资合作借贷关系。这种非国家金融机构、金融组织的民间借债不需要中国政府、银行担保,完全由中外双方企业自己承担一切风险。中国是加入WTO的市场经济国家,这种民间借债形式,符合WTO精神,是最基本的国际接轨方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下述融资(借款)合作协议书。 一、借款用途:专案专用款。 二、借款总额: 投资有限公司使用特别调剂资金借给乙方万港币,约合万元人民币。进款以到位之日牌价为准,还款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 三、结算银行: 乙方在专案所在地自主选择银行支行作为开户结算银行。 四、借款期限:年 五、借款利率: 乙方按照借款总额的%每年给甲方支付回报/利息,从借款到位之日起计算,不到位资金不计。付息起始时间,从款到12个月后第一天付第一年利息,期满日一次性全额返还本金及当年利息。

六、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采取乙方专案资产抵押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融资借款或以投代贷。第一期专案资金万港币,约合万元人民币,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到位;第二期专案资金万港币,约合万元人民币,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到位。 七、操作程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专案资料办理立项、审批、洽谈、签订合作协议书; 2、乙方委托双方确认的权威法律机构进行专案法律认定,并出具法律认定书,以此作为专案合作融资贷款的法律依据; 3、乙方提供融资借款合作的全部必备档和资料后,双方确认合法有效,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国政府外资、外债的有关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4、双方依据上述档,作为融资借款合作的法律文本,开展各自负责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责任条款: 1、甲方委派兼职的财务总监定期到乙方专案所在地对专案资金,进行使用监督和检查(合理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工资由甲方承担)。 2、乙方确认自己有能力履约,在双方签约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借款申请书、借款资金使用计画书、借款资金还款计画书和相关的法律档(法律认定书),承诺安全合法付息还本结汇,决不变相将借款进入赌场或地下钱庄帐户。债权债务双方共同主张资金合理用於政府

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规定(合同范本)

( 借款合同)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71642 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规定(合同Provisions on repayment period of loan contract

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规定(合同范本)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释义」本条是关于还款期限的规定。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一项主要义务。但是在当事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借款人何时返还借款,实践中容易发生纠纷。因此,在当事人未约定返还期限的情况下,如何确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成为一些国家法律着重解决的问题。德国、意大利、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对此问题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总的原则是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同时又给贷款人一项权利,可以定一个相应的期限,催告借款人返还。比如,德国民法典第609条规定,消费借贷未定返还期限者,依债权人或债务人终止契约通知中所定的期限。消费借贷超过300德国马克者,预告终止契约的通知期限为3个月,少于300德国马克者,期限为一个月。未约定支付利息者,债务人不得先期通知而返还之。日本民法典第591条规定,当事人未定返还时期时,贷与人可以定相应期间,催告返还。借用人可以随时返还。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478条规定,借

用人应于约定期限内,返还与借用物种类、品质、数量相同之物。未定返还期限者,借用人得随时返还,贷与人亦得定一个月以上相应期限返还,贷与人亦得定一个月之相应期限,催告返还。 根据本条的规定,当事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首先应当依据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来确定,即当事人可以就还款期限一事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按照以上规定依然不能确定的,那么,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贷款人也有权向借款人发出催告,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本条对贷款人催告借款人还款的“合理期间”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金融机构和一般自然人作为贷款人时,对借款的返还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规定统一的还款期限不能适应不同的情况。因此,该合理期间由贷款人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发生纠纷时,司法机关亦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该期间是否合理。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释义」本条是关于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责任的规定。 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还款付息,未按期返还借款的,是一种严重违约行为,会给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特别是金融机构做为贷款人的情况下,其出借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存款,金融机构就是通过收回借款的本息来保证资金的正常周转的。如果借款人不按期返还借款,就会使贷款人无法保证存款的按期支付,造成存贷收支不平衡的局面,引发“三角债”等多种纠纷,影响国家经济的良性循环。因此,借款人应当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确逾期借款的借款人的法律责任,不仅是我国合同法需要作出的规定,也是国外以及国际金融机

(标准版)借款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借款协议书范本 (Standard Version) model loan agreem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标准版)借款协议书范本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向集团申请资金,经集团批准,由乙方借款给甲方,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从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息、结息_____确定借款月利率 _____。

资金占用费按日计息,按月结息,每月由乙方出具《利息通知单》给甲方,甲方借以计提资金占用费。 第五条还款 甲方按先还息再还本的原则偿还,甲方应在借款到期日连本带资金占用费一并归还乙方 第六条逾期 甲方无法按时归还借款的,集团可以按以下标准提高支付乙方资金占用费利率,同时由集团加收额外管理费。 逾期期限: 调高幅度: 额外管理费(按本金的以下月利率计算): 第七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提交集团财务管理部协调解决。 第八条适用对象 本协议适用于经集团批准的资金申请借款,签订双方应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本部。

2020年最新版借款协议书通用版

2020年最新版借款协议书通用 版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If one party violates the agreement, the agreement is the basis for safeguarding their rights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44604

2020年最新版借款协议书通用版 贷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

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标准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标准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标准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准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1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xx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xx年x月起至xx年x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标准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2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甲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

借款协议书样本(示范协议)

编号:JY-HT-00540 借款协议书样本(示范协议) The agreement is a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and protect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样本(示范协议)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用于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最新版借款协议书范本正式版

编号:YK-HT-041374 最新版借款协议书范本 Latest model loan agreem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最新版借款协议书范本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向集团申请资金,经集团批准,由乙方借款给甲方,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息、结息_____确定借款月利率_____。 资金占用费按日计息,按月结息,每月由乙方出具《利息通知单》给甲方,甲方借以计提资金占用费。

第五条还款 甲方按先还息再还本的原则偿还,甲方应在借款到期日连本带资金占用费一并归还乙方 第六条逾期 甲方无法按时归还借款的,集团可以按以下标准提高支付乙方资金占用费利率,同时由集团加收额外管理费。 逾期期限: 调高幅度: 额外管理费(按本金的以下月利率计算): 第七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提交集团财务管理部协调解决。 第八条适用对象 本协议适用于经集团批准的资金申请借款,签订双方应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本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借款协议书(完整版)

借款协议书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 )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本次借款期限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合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需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乙方用??????????????????????????????? 价值????????元 作为借款抵押。由甲方保管或者公正机关保管(公正保管费由乙方负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者其他方式处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转让等影响,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条例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协议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保证人与乙方关系为????????。 六、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协议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规定

HT-2018-0103 合同编号: 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规定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是指一切民事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其中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释义」本条是关于还款期限的规定。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一项主要义务。但是在当事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借款人何时返还借款,实践中容易发生纠纷。因此,在当事人未约定返还期限的情况下,如何确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成为一些国家法律着重解决的问题。德国、意大利、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对此问题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总的原则是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同时又给贷款人一项权利,可以定一个相应的期限,催告借款人返还。比如,德国民法典第609条规定,消费借贷未定返还期限者,依债权人或债务人终止契约通知中所定的期限。消费借贷超过300德国马克者,预告终止契约的通知期限为3个月,少于300德国马克者,期限为一个月。未约定支付利息者,债务人不得先期通知而返还之。日本民法典第591条规定,当事人未定返还时期时,贷与人可以定相应期间,催告返还。借用人可以随时返还。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478条规定,借用人应于约定期限内,返还与借用物种类、品质、数量相同之物。未定返还期限者,借用人得随时返还,贷与人亦得定一个月以上相应期限返还,贷与人亦得定一个月之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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