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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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意见
篇一:整合涉农资金的建议
整合涉农资金的建议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
来源:《当代农村财经》20XX年第11期
一、广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现状
从一般意义来说,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是指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扶持资助对象所进行的各种财政支出措施,包括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对农业生产资料的补贴、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以及政府用于农业科技推广、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以及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支出等等。从涉及分配、使用和管理的部门看,有发改委、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气象、农机、扶贫、民委、经委、商务、粮食、教育、科技、文化、民政、卫生、社保等多部门参与。
(一)使用管理情况。近年来,广西财政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一是完善财政支农相关制度建设,为强化支农资金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进一步完善支农资金分配方式。一方面,采取因素法、公式法等分配手段,不断加大资金直接切块下达市县的力度,赋予市、县更大
的决策权。另一方面,对于没有切块下达的专项资金,不断完善竞争立项分配机制和专家评审机制,使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创新支农资金整合机制。积极探索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新途径、新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支农资金规模效益。积极打造整合平台,引导各级将有关支农资金特别是生产性支农资金统筹安排使用,集中财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或关键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激励机制,鼓励部门和县区自主开展整合工作。建立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奖惩机制,推动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对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加大奖励力度,切实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深入开展支农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与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挂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建立民生资金监管系统,利用科技手段加强支农资金监督管理。在日常加强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将业务流程相近、与群众利益联系密切、群众最关注的各种强农惠农资金、救灾救济资金、扶贫资金等补贴类资金和项目纳入电子监控系统,利用科技手段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监控,对民生资金进行科学有效监管。
(二)取得的成效。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逐年加大,财政支农投入的不断增加,有效地推动广西“三农”的发展。一是粮食安全得到保障。20XX年,广西粮食总产突破300亿斤,创八
年来新高。二是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迅速。特色优势产业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培育了一批具有广西特色、在全国市场占重要地位的优势产
品,形成了畜牧水产、林业等一批千亿元产业,蔗糖、桑蚕、木薯、速生林、奶水牛等特色优势农产品产量连续多年全国第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三是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6791元,同比增长13.0%,比全国平均增幅高0.6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8位。四是农村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我区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移民搬迁和兴边富民行动扎实推进,农民群众生活不断改善,农村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二、涉农资金整合的主要做法
(一)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为保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推进,形成自治区财政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厅长负总责,分管农业财政工作的副厅长具体负责,其他分管涉农主管部门领导以及财政内部各涉农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机构。广西各县在当地党委、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扶贫办、审计和监察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把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层层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个人,为资金整合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以预算编制为源头,清理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在编制部门预算过程中,严格控制设立专项资金,同时对现有专项资金进行合理的归并和清理。对小的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
对保留的专项进行甄别,属地方事务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20XX年,经过清理整合,区直农口部门“一上”申报的公共财政预算项目为872个,比去年的1098个减少了226个,减少
20.58%。其中整合的专项为183个,金额为2.96亿元,取消91个专项,金额为0.7亿元。
(三)以搭建项目建设平台为突破口,创新整合方式。
一是以联席会议制度为平台进行整合。从20XX年起,我区建立了由区林业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卫生厅、农业厅、教育厅、水利厅、质量技术监督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等11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协商机制。
二是坚持以重大项目为平台进行整合。近年来,坚持以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等大的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为平台,强化各项涉农资金特别是生产环节涉农资金的统筹使用,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集中财力解决制约主导产业、重点项目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是坚持以县级为平台进行整合。一方面深化财力转移体制改革,增加基层财力。在建立健全中央、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工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配套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来增强基层财力,同时尽可能降低要求地方财政配套的比例,增强地方
政府自主进行支农资金整合的能力。另一方面,坚持县级自主整合的
工作模式,下放项目审批权,加大专项资金切块下达市县力度,切实增强了县级的财权和决策权,切实提高了资金整合的实效性和主动性。完善县级涉农资金整合绩效考评制度,从制度设计上促进形成县级涉农资金整合的内在机制和动力,鼓励更多的县积极参与涉农资金整合工作。
(四)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为基础,提高整合成效。广西各级财政本着“既积极、又稳妥”、“既整合、又管理”原则,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投向合理,资金分配规范。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资金整合涉及到分配问题,整合的目的是实现合理配置财政支农资金。因此,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坚持集中资金,重点扶持。在保证现有经费来源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对现有资金进行适当归并,集中力量向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倾斜,解决财政涉农资金“撒胡椒面”、重点不突出、资金使用效益较差的问题。三是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监管体系。继续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告公示制、专家评审制、公开招标和采购制度等管理方式,做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办法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绩效评价制、工程监理和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社会中介机构以及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确保涉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五)建立整合奖惩机制,积极推进中央和自治区级考评。广西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