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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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学院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和XX省助学贷款政策,规范全校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贷款银行是指为我校学生办理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发银行XX省分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县资助中心是指经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借款学生是指我校办理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做好借款学生的申请受理准备、回执录入、毕业确认及贷后管理等工作,建立专门的学生贷款管理档案,并分年度建档管理。

第四条各二级学院应当设立由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助学贷款工作小组。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贷款学生的贷款申请准备工作,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报送资助中心审批、建档;(二)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催缴和清收本学院助学贷款;(三)及时完成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宣传与教育第五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及时准确了解助学贷款的方针、政策,并熟悉申请与办理助学贷款的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要在全体学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并将这项工作贯穿于招生、新生入学、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毕业就业教育的全过程,既要重视金融知识宣传,又要加强自立自强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守信意识、自强成才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思想道德观念。

第四章贷款政策与管理第七条贷款对象及条件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XX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且持有居民身份证;(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四)学习刻苦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五)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六)符合约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是指国家对助学贷款实施的具体操作细则和规范。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1. 资格审核:学生需提交个人材料和贷款申请表,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符合资格。

2. 贷款额度: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具体需要,确定每位学生的贷款额度。

3. 还款方式:贷款到期后,按月或按季度分期还款。

4. 利率:助学贷款的利率一般低于商业贷款利率,具体利率由国家相关部门决定。

5. 贷款担保:助学贷款一般需要提供担保或者抵押物,以确保借款的安全性。

6. 放款程序:助学贷款进入发放程序后,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贷款款项划入借款人的银行账户。

7. 完成还款:借款人按时还款,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缴纳。

8. 违约处理:如借款人逾期不还款或出现其他违约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追究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可能因国家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可以根据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进行了解。

学生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学生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学生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学生助学贷款是一项重要的资助制度,为广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来源,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然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设计和实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学生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内容、透明度、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1. 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内容在制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时,应明确规定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还款方式、利率政策等细节。

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内容应充分保障学生权益,明确借贷双方的权责。

同时,应根据学生受教育程度和经济状况的差异,灵活设置不同的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

2. 透明度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透明度是保障学生的权益的重要保证。

助学贷款机构应当公开管理办法,明确申请流程和条件,避免信息不对称。

同时,应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向他们详细介绍助学贷款的政策和手续,使学生能够充分了解并主动申请。

3. 申请程序的简洁性和效率性学生助学贷款的申请程序应简洁明了,避免繁文缛节,减少学生的负担。

同时,助学贷款的审核和发放程序也应高效、迅速,确保学生能够及时获得资助。

采用线上申请和审批流程,减少纸质材料的提交,可以提高助学贷款管理的效率。

4. 贷款利率政策贷款利率是助学贷款管理中的关键问题。

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学生经济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政策。

贷款利率应维持在合理水平,既考虑了贷款机构的运营成本,也要照顾到学生的还款能力。

5. 还款方式还款方式的设置很重要,应根据学生的就业情况和收入水平灵活调整。

可以考虑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将负担分摊到学生在就业后的多个年限内。

此外,还可以根据学生的偿还能力,设置灵活的宽限期和还款期限。

6. 风险防控在助学贷款管理中,风险防控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学校和贷款机构应加强对学生的借款管理,确保借款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同时,学校还应设置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贷款机构的监督,避免发生过度借贷等问题。

7. 声明与承诺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时,应签署相应的声明和承诺。

助学贷款管理

助学贷款管理

助学贷款管理
助学贷款管理
一、助学贷款的管理
1、使用助学贷款主要目的是增加学生财务资助的便利性,有助于改善学业选择的空间。

助学贷款要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校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是我校认可的正式学生,有本科学历以上学历,以及具有相关专业能力,有良好习惯和品德,具有完善的社会安全网;
3、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交有效的学籍证明、财务证明,有关资料,学生应该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存在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
4、助学贷款分为两种,一种是实行固定缴费模式的,学生每次申请贷款时,须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的抵押、担保费;另一种是免抵押担保的,但要求学生在还款期间按照规定的还款金额及时偿还;
5、助学贷款的还款时间,随着学校申请的次数,可以延长至学生毕业之前。

二、助学贷款的审批
1、助学贷款的审批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应该仔细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确认学生的诚信和财务状况,审核批准后才发放助学贷款;
2、助学贷款的审批也应考虑到学生的实际需求,综合学习情况、能力状况、家庭经济情况等,更加公平的分配学生的贷款申请;
3、教育行政部门发放助学贷款时,应给予学生一定的优惠政策,减少学生的还款负担,并给予学生必要的还款指导;
4、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助学贷款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政策,使其达到有效的资助效果;
5、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贷款条件或未能按期偿还贷款的学生,应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伴随着高等教育普及的进程,贫困学生入学的问题逐渐得到了关注。

为了确保贫困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我国提出了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这一政策旨在借助金融工具,为贫困学生提供贷款支持,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来探讨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包括政策设计、贷款条件、还款方式以及对学生个人和社会的影响等方面。

一、政策设计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设计目的是确保贫困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该政策要求贫困学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向当地提供担保人或抵押品,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金额进行申请。

同时,借助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以帮助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

二、贷款条件贫困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是家庭贫困线以下;二是家庭无力提供足够贷款担保;三是家庭财产无法提供足够抵押品;四是家庭收入难以偿还高额贷款。

三、贷款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所选高校的学费标准等因素,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金额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贫困学生可以贷款支付全日制本科学费的70%至90%。

四、还款方式贫困学生在完成学业后,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选择不同的还款方式。

目前,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

贷款期限一般为10年,还款延期和缓缴政策也会根据贫困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定。

五、贷款利率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率是考虑到贫困学生的还款能力和社会效益而设定的。

一般情况下,贷款利率会低于市场利率,并根据国家政策进行浮动。

较低的贷款利率可以减轻贫困学生的还款压力,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

六、贷款使用监管为确保贫困学生将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用于正确的用途,我国建立了严格的监管机制。

高校将对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每学年核实学生的还款情况。

同时,政府也会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贷款资金有效使用。

七、对个人的影响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对个人来说是一种福音。

贫困学生因经济压力而中途辍学的现象将大大减少,他们能够更加专注地学习,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

学校生源地国家助学货款管理办法

学校生源地国家助学货款管理办法

生源地国家助学货款管理办法一、贷款学生(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我院全日制高职(三年制)在校学生;(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的。

(四)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五)家庭经济困难,没有不良消费(如:购买使用手机、上通宵网吧、宴请聚餐、抽烟、喝酒等),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要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二、贷款人数及额度(一)具体根据当年教育厅审批的人数为准。

(二)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具体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审定。

三、贷款申请程序(一)贷款申请1、借款学生必须如实提交如下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要附印章);③填写《省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困难的证明。

(二)贷款申请审批程序1、学院在省教育厅下达的借款额度内,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贷款,并接受学生贷款申请回执。

2、学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向学生处提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领取有关申请书如实填写,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班委会讨论表决、系领导签字后,报学生处审核,经向全院公示5天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院务会审定后,由学生处负责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并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形式与申请资料一并送交经办银行,将统一编制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名册送交学院。

四、借款合同(一)学院收到银行批准的名册后,由学生处工作人员整理保存贷款有关信息资料。

(二)学院将学生签署的借款合同,由学生处将借款合同和贷款发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给学生本人;(三)学生处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

六、贷款的期限、展期和利率(一)借款学生必须在毕业后1—2年开始还款,4年内还清;(二)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当借款学生按照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相关知识问答答案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相关知识问答答案

中原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便字…2010‟12号关于组织学生学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相关知识问答》及网上答题的通知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相关知识问答》是由省学生资助中心编辑并制作成电子书,用于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资助政策,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

它是高校学生学习和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渠道,是大学生开扩视野、增长知识、提高综合素质的普及性读物。

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所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奖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参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相关知识问答》的学习及网上答题。

现将组织学生学习及网上答题具体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1、各学院组织学生自行上网学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相关知识问答》。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相关知识问答》在河南学生资助网上,网址如下:/main.aspx /home/exam_login.aspx,点开后页面如图一所示,选择点击“高校资助”栏,打开后页面如图二所示,在“高校资助”主页面上,寻找“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知识问答”(页面右侧中下部分),点击蓝色标题即可进入学习界面(电子书),如图三所示。

2、网上答题时间安排如下:07级、08级、09级学生的答题时间从9月30起至10月20日结束;10级学生的答题时间从10月18日起至10月30日结束。

答题界面如图三所示,点击“进入网上答题系统”即可进入,输入学生本人的姓名及身份号码,并选择正确的学院、专业及班级即可开始答题。

3、各学院学生的学习及答题的具体时间、地点自行安排。

每生每天有两次答题机会,可重复答题。

4、本次学生网上答题结果将直接进入学生资助数据库,最终结果达不到85分的学生,学生信息将登陆不上河南省学生资助网,无法得到奖、助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

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和答题,学生答题得分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公布。

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图一: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示意图图二:河南省学生资助高校资助首页示意图图三、学生学习及答题界面。

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规定

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规定

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行办法》和《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经批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二章贷款对象与条件第三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和研究生。

第四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国籍;(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三)取得高校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五)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第五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一)无不良信用记录;(二)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1.建档立卡贫困户;2.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3.孤儿及残疾家庭;4.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5.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的家庭;6.遭受重大灾害,造成严重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7.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8.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的家庭;10.其它贫困家庭。

第三章贷款政策第六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 元。

具体贷款额度根据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确定。

第七条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信用地助学贷款。

关于201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

中原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便字…2012‟7号关于201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对我校201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发放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一、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范围、条件和标准(一)发放范围:1.贷款对象:我校在册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

2.贷款人数比例:学院在校学生数的20%。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6.家庭经济相对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7.符合约定的其它条件。

(三)贷款金额标准:贷款最高金额为每生6000元,金额为1000元的倍数。

二、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日程安排201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分三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及具体工作内容安排如下:(一)动员、申请、审核阶段:1. 6月15日各学院开始进入2012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动员、申请和资格审查阶段。

2. 6月25日前完成本学院2009—2011级(五年制学生含2008级)申请贷款的学生名单公示、确定工作,并将名单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将首次贷款和非首次贷款分类报送),同时领取贷款审批表。

3. 6月26日各学院开始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在网上注册或登陆。

首次贷款学生填写《审批表》,根据《审批表》要求学生提供:(1)身份证、学生证、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

(2)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

内容包括:A.同意学生贷款;B.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C.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3)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最新版)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最新版)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XXXX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规定。

一、学生主要贷款条件:(一)具有我国国籍;(二)已被符合规定的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三)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县(市、区);(四)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五)必须在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毕业高中(大一新生)盖章确认申请资格;(六)符合贫困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的基本费用。

(七)贫困特征包括: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二、杜绝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一)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二)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三)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四)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五)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六)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七)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

(八)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有能力在获得贷款第二年内就提前还清贷款者,不予办理贷款申请。

三、共同借款人与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应为借款学生父母;(二)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应首选在本县区具有固定住所的直系亲属;(三)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四)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在本县(区);(五)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六)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河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豫办[2008]16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本金及发生的利息由财政实行代偿。

第三条本办法中高校毕业生是指我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中央部属院校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代偿。

第四条本办法中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我省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基层单位是指:(一)我省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以下机关、企事业—1 —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二)工作现场地处我省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核工业等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第六条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三)毕业时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四)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级。

第七条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

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发放,用于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四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相关政策,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协调解决贷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设立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挂靠学生处,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学生申请贷款;(三)负责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核、贷款合同签订、贷款资金发放和回收等工作;(四)建立和完善贷款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贷款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五)协调校内外相关部门,为贷款学生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第七条各学院应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贷款学生的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本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二)协助贷款办公室进行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核;(三)监督贷款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四)配合贷款办公室开展贷款回收工作;(五)及时向贷款办公室反馈贷款学生的情况,维护贷款学生的权益。

第三章贷款申请与审核第八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四)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五)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六)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1.引言2.申请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须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证明其家庭基本无法负担其学费和生活费用。

(2)学业成绩优秀: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业成绩,保持学业进步,以证明其对于获得助学贷款的需求。

(3)遵纪守法: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无违法犯罪行为。

3.助学贷款发放程序(1)申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贷款机构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资料、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收费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3)贷款发放:经过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将获得助学贷款发放通知书,并按照相关流程完成贷款发放手续。

4.助学贷款还款方式及期限(1)贷款利率:助学贷款的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市场情况和贷款金额的大小进行浮动。

(2)还款期限: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毕业后一年起,按照分期还款的方式进行,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3)还款方式: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两种方式,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5.违约处理措施(1)逾期还款:如申请人逾期还款,贷款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催收和追偿,并记录其信用信息。

(2)恶意欺诈:如申请人存在恶意欺诈行为,贷款机构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并取消其助学贷款资格。

6.审计和监督(1)审计:国家相关部门将对助学贷款的管理和发放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2)监督:各级政府将监督贷款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助学贷款的管理和发放,并及时处理投诉和纠纷。

7.其他规定(1)加强宣传:各级政府将加强对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学生和家长的知晓率和申请助学贷款的意识。

(2)数据统计:贷款机构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和报表,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3)机制完善:各级政府将尽快完善相关管理机制,提高助学贷款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8.总结本实施细则旨在保障国家助学贷款的公平、合理和有效发放,提高学生的受教育机会和学习环境。

中原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中原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中原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便字…2012‟12号中原工学院关于2012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加强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12‟79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及社会捐助资金发放工作安排意见》(教资助…2012‟83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2年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评选、发放工作日程安排前期,各学院已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奖助学金宣传工作,下一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如下:9月28日-10月15日,为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其中,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并在系统中录入认定档次,档次分为:经济特殊困难、经济困难、经济一般困难、经济不困难。

其中,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经济一般困难档次及以上,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经济困难档次及以上。

10月15日中午12时前学院截止数据录入上报工作。

10月15 -16日,为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时间。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网络系统审查各学院上报奖助学金数据,各学院根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修正上报数据,10月16日下午16时各学院数据修改上报截止,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最终名单。

10月18日,各学院将通过审查的奖、助学金最终名单打印上报,同时报送奖助学金评审的相关材料。

10月18日-21日学校对各类奖助学金进行审核、公示。

10月24日-11月15日学校报批各类奖助学金、出文表彰;11月15日-11月30日各学院填写奖学金证书,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调办理用印手续,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持填写好的证书到学院办公室秘书科盖章(请按文件上的名单顺序放臵各类证书);11月15日前学院为学生填写(用Excel格式)奖学金发放信息表(见附件17)和助学金发放信息表(附件18 ),核对无误后将电子档和纸质档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报送情况向财务处报送用款总计划(今年奖、助学金为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学生银行卡内,所以,在填写发放信息表时,一定要认真、谨慎,只能使用本人在郑州开户的工商银行卡,并保管好银行卡,不得出现误差,否则将影响奖助学金正常发放)。

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号(**年十二月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通过财政贴息贷款方式,帮助高等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全日制本、专科生及研究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以完成学业的助学形式。

第二条借款学生的实际贷款金额由学校与银行平等协商确定,经办银行负责学生贷款的具体审批、发放、还款等事宜。

第三条学校贫困生救助中心负责学生贷款资格的审查与认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及还款协议、协助经办银行进行逾期贷款的催收、每学年贷款需求额度的申报、贷款学生信息数据采集及建档、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等事项。

第二章申请贷款的条件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三)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四)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五)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和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向经办银行提供上学期间的联系方式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六)符合提供助学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的申请与审批第五条贷款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填写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须对学生填写内容及所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后报送各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初审。

第六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二)本人家庭所在地乡(镇)一级(或县民政局)及以上的政府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三)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四)父母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

第七条贫困生救助中心对院(系)上报的贷款学生材料逐一进行审核,汇总填制《**大学20XX-20XX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并将初审合格的申请审批表盖章,连同相关材料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的形式递交银行复审。

河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河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考核暂行办法(2007年8月修订稿)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全面推动我省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持续、健康开展,根据国家及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依据: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4〕94号)2.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河南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教贷〔2005〕218号)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 2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贷〔2005〕217号)第三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总分在90(含)分以上的为优秀,75(含)—90分为良好,60(含)—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凡是当年违约率在14%(含)以上的高校取消优秀资格。

第五条考核内容分基础条件、日常管理和管理绩效三部分。

基础条件包括:三级体系建设、办公条件、人员素质等三个方面;日常管理包括:宣传教育、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其他工作等四个方面;管理绩效包括:贷款比例、违约率、满意度等三个方面。

第六条每年春季开学后对上一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秋季开学后进行表彰。

第七条考核的组织方式。

由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开行河- 3 -南省分行联合组织,抽调部分高校的有关人员组成考核专家组。

首先由高校按照要求报送年度自评材料,然后视当年工作情况由专家组采取两种方式考核评定:一是由专家组到高校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评定;二是由专家组根据自评材料结合实地抽查方式进行评定。

第八条考核结果的使用。

省教育厅对考核情况予以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安排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经费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未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由考核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的高校,核减贷款数量,直至停止发放贷款;违约率在14%以上,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停止贷款;考核优秀的高校要对学贷中心的有关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矿产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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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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