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宋史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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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宋史研究综述

梁建国

(厦门大学历史学系福建厦门361005)

2015年宋史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出版论文集和专著30余部,发表论文500余篇。限于篇幅,现择要介绍。

一、政治史。专著有方诚峰《北宋晚期的政治体制与政治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李同乐《北宋士大夫的政治理想和实践———以北宋前中期为中心的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陈峰等《宋代治国理念及其实践研究》(人民出版社)、祁琛云《北宋科甲同年关系与士大夫朋党政治》(四川大学出版社)等。

顾宏义《“晋王有仁心”说辨析———兼及宋初“斧声烛影”事件若干疑问之考证》(《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第2期)认为,“晋王有仁心”一说实为掩饰“斧声烛影”之真相,以证明太宗继位符合“天命”而产生,且此说出现于真宗朝,与真宗继位前后的诡谲政局密切相关。范立舟《忠义之气:张齐贤对宋初儒学政治文化的构建及其政治实践》(《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认为,宋初倡导“名节”的思想在张齐贤那里得到了明确的贯彻,他宣讲的“忠义”观念成为宋代政治文化的核心规范意识。张邦炜《重文轻武:赵宋王朝的潜规则》(《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第1期)认为,宋代重文轻武论之所以备受质疑,原因主要在于重文轻武不是赵宋王朝的明规矩,而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对此质疑者往往以北宋初年的史实为例,或者对于重文轻武的简单化解释和绝对化理解。黄日初《“端王轻佻,不可以君天下”辨疑》(《北京社会科学》第6期)指出,世传章惇所言“端王轻佻,不可以君天下”实出自元人所修《宋史·徽宗纪》之“赞”语,明人《宋史纪事本末》、清人《续资治通鉴》相继沿袭并固化为史料,体现了史家对史料文本主动改造以适应道德化史观的历史轨迹。仝相卿《宋代墓志碑铭撰写中的政治因素———以北宋孔道辅为例》(《河南大学学报》第5期)考察墓志碑铭在撰写过程中所受到的影响,从而导致历史书写呈现出别样面貌。杨高凡《包拯及其与同年关系论略———兼论包拯稳立宋仁

宗朝之原因》(《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第2期》)分析了天圣五年榜同年长期执政的局面及出现原因。

官制。专著有周佳《北宋中央日常政务运行研究》(中华书局)、孟宪玉《宋代封驳制度与权力制约关系研究》(东北大学出版社)等。

龚延明《唐宋官、职的分与合———关于制度史的动态考察》(《历史研究》第5期)认为,宋承唐制,官与职分离更甚,致官、职、差遣离而为三,成为常态;直到宋神宗元丰改制,“官复原职”,才结束了官与职分离的“紊乱”局面,确立起以职事官、寄禄官、职名为核心的新官制。古丽巍《北宋元丰改制“重塑”尚书省的过程》(《中国史研究》第2期)集中考察元丰改制后尚书省职能的“重塑”过程,及其如何在国家政务的运行中发挥职能。周佳《沟通内外:北宋閤门的位置与功能考论》(《文史》第2辑)指出,北宋外朝文德殿两侧的东、西上閤门主要承担庆礼、慰礼等礼仪场合的通进功能,而负有实际政务通进功能的閤门位置则移至内朝垂拱殿门。王化雨《从徽宗初年“覆奏”“同奏”之争看北宋的宰辅奏事》(《史学月刊》第7期)以《曾公遗录》的记载为中心,就覆奏仪制一事剖析了北宋的宰辅奏对。陈胜、乔楠《史述详略之间:北宋大朝会初探》(《史学集刊》第4期)指出,传统史家对大朝会的展现并非是全景式的,而是相对突出三个阶段:太祖太宗时期、仁宗天圣年间以及神宗元丰年间。李芳瑶《论北宋时期的“入閤仪”》(《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分析了北宋前期张洎、宋庠、欧阳修三人对“入閤仪”制度来源的不同认识及其原因。

北宋初期是古代行政区划由“道”制向“路”制转化的关键时期,顾宏义《宋初两浙东北路、两浙西南路再考》(《兰州学刊》第3期)论证了自太平兴国六年至雍熙二年,两浙东北路改称的两浙路并“兼总”两浙西南路之推断是不可靠的,并考证了宋初建、南剑等州的改属问题。陈曦《进退之间:从羁縻诚、徽州的变迁看宋朝对诸“蛮”的治理》(《广西社会科学》第3期)考察了宋朝收复羁縻州前后的政策调整及其与羁縻地区治理之间的关系。任欢欢、左海军《两宋招讨使考述》(《宁夏大学学报》第1期)认为招讨使为军事使职,主要掌招抚、征讨寇盗贼盗事,在唐、五代时期一般由朝廷高级军政大员充任,北宋多由文臣充任,南宋大多以武臣充任,并有“便宜行事”之权。

文书制度。《中国史研究》第1期发表了3篇有关徐谓礼文书的论文:龚延明《南宋文官徐谓礼仕履系年考释》依据出土官诰文书,对徐谓礼30年仕履,按年、月、日将其历任差遣、职事官与相应的官衔进行了梳理和考释。李全德《从〈武义南宋徐谓礼文书〉看南宋时的给舍封驳———兼论录白告身第八道的复原》分析了徐谓礼两类告身的形成过程以及给事中、中书舍人在其中的角色及其作用,重新评估了南宋所谓给舍合一以及封驳权的行使问题。张祎《徐谓礼〈淳祐七年十月四日转朝

请郎告〉释读》指出宋代元丰改制后确立的奏授告身体式与唐代制度一脉相承,具体格式则顺应三省六部制度的演变作了相应调整。此外,《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第6期发表了3篇关于文书制度的论文:刘江《〈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所见荫补拟官文书类型再考释》是对传世文书资料的搜讨、整理和辨析;王化雨《两宋熟状考述》是对史籍记载中常见文书类型及其相关制度的界定、梳理;张祎《关于北宋的“大敕系衔”》是对文书运行方面的一些特定术语进行的阐释。

《山西档案》第1期发表了3篇有关《宋人佚简》的论文:吴玉梅《〈宋人佚简·邵宏渊书启〉考释》推断出此书启的写作时间是在绍兴三十二年十月,认为书启反映了宋孝宗即位后对军队高级将领人事安排的新变化。魏琳《〈宋人佚简〉所收劄子之初探》探讨了作为书信形式之一的劄子在南宋官场中的应用及特点。宋坤《宋代“双书”书仪文式研究》指出,宋代书信中的“双书”出现于北宋末,之后在整个南宋时期的官场交际书信往来中占据主流地位。此外,范建文《宋代的〈须知〉及其价值》(《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第5期)通过文献学分析,证实了《须知》曾在宋代社会中普遍存在。

法律。专著有陈义和《佛教与宋代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杨卉青《宋代契约法律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此外,高玉玲《宋代契约的“情愿”法及解读———以买卖契约为中心的考察》(《兰州学刊》第6期)以宋代买卖契约为视角,探讨宋代情愿法的发展、时代价值及其实效性。

乡村。包伟民《中国近古时期“里”制的演变》(《中国社会科学》第1期)从由唐入宋乡里组织历史演变的角度,梳理了传统里制的蜕化过程以及给乡村社会留下的遗产。侯鹏《经界与水利———宋元时期浙江都保体系的运行》(《中国农史》第3期)认为,宋元时期都保体系的形成关联到国家与社会多个层面的复杂互动,它不仅是行政权力向下控制的手段,还直接参与到乡村社会的自我整合与维系之中。

军事。专著有范学辉《宋代三衙管军制度研究》(中华书局)。此外,范学辉《两宋三衙诸军都城驻扎考》(《浙江学刊》第2期)从三衙诸军各部在都城内外的具体扎营地入手,对两宋三衙诸军在都城驻扎的状况进行考察。张亮、蓝勇《北宋东京禁军军营的再利用与城市空间的重构》(《史林》第5期)认为,熙宁时期的军制变化使得原本集中于东京内城西北部和外城东南部的军营分布格局被打破,形成了以东京内城和外城西北部为重心的分布态势。姜锡东《宋金蒙之际山东杨、李系红袄军领导人及其分化考论》(《中国史研究》第1期)认为这些领导人出身不同,成分复杂,并分析他们对南宋、金朝和蒙古政权的向背态度。何适《南宋巡社制度兴废考———兼论宋廷收编地方武力的官方心态》(《河南大学学报》第5期)考察了南宋初期的巡社制度的演变,进而探讨了特殊历史背景下宋廷对待民间武力的复杂心态。

科举与教育。专著有〔比利时〕魏希德著,胡永光译《义旨之争:南宋科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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