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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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在中国,农民几乎是二等公民,他们无法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福利。人生而平等,没有谁一生下来就低人一等,但因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他们一生下来就输在起跑线上。
我国户籍制度初期并未严格限制农民进城;你今天是农村人,后天落户北京,就成为“北京人”。随着时代变迁,我国户籍制度日渐收紧,最后限制民众自由迁徙。那么从开放户口迁移到限制自由迁徙,这一过程是如何变迁的?
四九年前后民众可自由迁徙
建国前夕,户籍制度主要为了管制“反革命”分子
我国户籍制度草创于解放战争末期。建国前夕,中共接管城市后,城市人口复杂,流动性强,社会治安问题严峻。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举措之一,就是需通过户口制度来管理人口。
1948年中央社会部下发《新解放城市的公安工作介绍》文件,指出:“户口工作是管理城市的重要环节,是建立革命秩序、掌握社会动向,了解阶级关系、限制坏人活动的工作基础,是公安工作不可缺少的工作”。可见,这一时期户籍制度主要为了建立“革命秩序”,管制“反革命”分子。
建国后,为配合全国性镇反运动,扩大管制对象
建国后,户籍管理延续了建国前夕接管城市的做法。1950年,公安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治安行政工作会议,明确了户口工作的任务:“发现、控制反动分子,管制他们不许乱说乱动,……以巩固革命秩序。”会议提出要有步骤地建立全国性户籍制度,要求在十年之内达到弄清全国人口户数。此次会议还强调:此前户口工作在调查管制反动分子发挥的作用“非常不够”,必须使之成为公安保安工作中有力武器之一。
按照此次会议的精神,在1950年底,户籍制度建设与全国性镇反运动紧密地结合了起来,并同时扩大的管制对象范围。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将管制对象增加到7种人。除国民党军政警宪的旧官吏,还乡团队中小头目,日伪汉奸分子,会道门骨干分子外,还包括了郊区被斗的地主、刑事犯罪分子和经司法结案西方,剥夺公民权、假释、缓刑的犯罪分子。
城市户口管理法规颁布,户籍制度未涉及农村
1951年7月新中国首个全国性的户籍法规《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颁布,《条例》只是“城市”的户籍管理制度,户籍的工作还局限在大中城市,农村的户籍工作还没有正式开展。
最初户籍设计,并不限制自由迁徙
最初的户籍制度,并不限制民众的居住和迁徙自由的,城乡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并没有特别的限制。《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即开宗明义地说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及居住、迁徙自由。”
城乡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谋出路
建国初期,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者差距逐渐拉大,1949年至1952年,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为60%~120%,而农村的收入的增长幅度为30%。特别是1952年土改之后,农村无地可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需寻找出路。
这时期,城镇人口出现快速增长。1952年,市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由1949年的10.6%,上升到12.5%。1950-1952年,城镇人口年均增长7.5%,远高于农村人口年均增长1.3%的水平。大城市的人口增长更快,譬如上海市1951年,迁入人口100万,迁出56.6万多,净流入达43万多人。
“三反”“五反”后城市失业严重,政府劝说农民不要进城
恰逢此时,新中国出现了失业高峰。1952年,“三反”“五反”运动后,城镇工商业开始萎缩,大量工商户歇业停产,全国失业、半失业的人数约280万左右。其中失业、半失业工人约有120万。到1952底,全国无业者有376.6万人。
城市失业严峻,大量农村人口又涌入城市,造成城乡冲突。于是,政府干预农民进城。最初,政府并没有强制限制农民进城,多为通过说服教育、劝导动员、组织劳动生产等柔性方式来干预农村涌入城市。
梁漱溟与毛泽东之间的“迁徙自由”争论
这一次城乡间的冲突,还引发关于“迁徙自由”的争论。
1953年,梁漱溟在全国政协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发言说:“过去中国将近三十年的革命中,中共都是依靠农民而以乡村为根据地的。但自进入城市之后,工作重点转移于城市,从农民成长起来的干部亦都转入城市,乡村便不免空虚。特别是近几年来,城里的工人生活提高得快,而乡村的农民生活却依然清苦,所以各地乡下人都向城里(包括北京)跑,城里不能容,又赶他们回去,形成予盾。有人说,如今工人的生活在九天,农民的生活在九地,有‘九天九地’之差,这话值得引起注意。我们的建国运动如果忽略或遗漏了中国人民的大多数——农民,那是不相宜的,尤其中共之成为领导党,主要亦在过去依靠了农民,今天要忽略了他们,人家会说你们进了城,嫌弃他们了。这一司题,望政府引起重视。”(引自《梁漱溟问答录》)
梁漱溟的话不无道理,中共七大上就提出了“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这个新国家“保障广大人民能够自由发展其在共同生活中的个性”。毛泽东在大会政治报告中特别指出:“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并宣称:“在中国境内,只有解放区是彻底地实现了”。毛泽东在这里所讲的“身体”自由,即包括人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
不过这次对梁漱溟的意见,毛泽东是不认可的。他在次日的一次即席讲话,不点名地反击了梁漱溟。毛泽东说:“有人不同意我们的总路线,认为农民生活太苦,要求照顾农民。这大概是孔孟之徒施仁政的意思吧。然须知有大仁政小仁政者,照顾农民是小仁政,发展重工业、打美帝是大仁政。施小仁政而不施大仁政,便是帮助了美国人。有人竟班门弄斧,似乎我们共产党搞了几十年农民运动,还不了解农民。笑话!我们今天的政权基础是工农联盟,工人农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这一基础是不容分裂,不容破坏的!”(引自《国史纪事本末(1949-1999)第二卷·社会主义过渡时期》)
统购统销政策实施,农民生活恶劣大批涌入城市
建国初期,我国对城市户籍的控制较为宽松,不限制城乡之间、城与城之间的自由迁徙,户籍制度只要以政治控制为主,监控“反革命”分子,维持新政权的稳定;随着移植苏联重工业的发展模式,需要农业为工业作原始积累,这种发展模式导致城乡差距日渐拉大,城乡冲突突出,农民用脚投票逃离农村,于是我国开始通过户口制度进行社会控制,限制农民迁徙。
“一五计划”开局粮食紧缺,中央实施统购统销政策
1953年,我国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全面移植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优先发展重工业。而这一年也是户籍制度统一的关键一年。最直接的影响因素之一,就是统购统销政策。
新中国工业化计划刚开启,粮食就开始紧缺了。中央高层决定,实行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统购”即有计划地(向农民)收购粮食,“统销”即有计划地向市民供应粮食。这一政策实施,农民就不能私自进行粮食买卖了。
统购统销的实施,需要有准确的人口数据作为食品供应的依据。最便捷有效的措施,就是户籍管理制度。此后,各地核对户口,凭户口簿签发购粮证,此时户口簿开始具有城镇身份的效力。而在农村,也开始了农业集体化,遏制农民流入城市的势头。
统购统销政策曝露问题:城镇市民超出实际需要购粮,农民连“口粮”都被征
统购统销政策实施的第二年度,就暴露问题:城市管得松,农村管得紧。
在城市,粮食供应的方法比较粗放,“有组织的群众,可通过其组织,对一般市民,可暂凭户口簿来购买”,由于城镇居民用粮一般都是自定的,所谓审批大多流于形式,不少居民超出需要购粮。
而在农村统购中强迫情况严重,很多农民被迫卖了“过头粮”,有的连饲料粮、种子粮、口粮都卖了;而城镇的粮食计划供应又开口过大,销量大大超过规定指标,城市居民能吃到的粮食一般高于农村。
农民生存状况恶劣,大批涌入城市
农民被过度征购,虽然劳作更加辛苦,收入却明显减少,生存状况持续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