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道德风险问题分析

金融道德风险问题分析
金融道德风险问题分析

金融道德风险问题分析

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金融领域暴露出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当今的金融危机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金融道德危机。金融道德风险已经成为制约金融业长远发展的瓶颈。如何控制和防范金融道德风险是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和学者们关心的重要课题。结合金融道德风险的特征,探讨其产生的理论原因和现实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标签:

金融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责任机制

1 金融道德风险的内涵

1.1金融道德风险的概念

道德风险源于研究保险合同时提出的概念,以后逐渐被制度经济学家和产权学家所使用。经济学家对道德风险的研究由来已久,亚当斯密早在1759年在其著作《道德情操论》中就表明了道德风险的存在。从伦理学的角度看,道德风险就是指某些道德行为在实践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因此金融道德风险,可以理解为市场参与人在从事金融活动的过程中,交易的一方违反市场一般机制或道德规范、法纪约束,利用各种便利条件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作出对他人不利的隐蔽行为,从而让他人承担损失的可能性。金融道德风险一般表现为投机取巧、偷懒、搭便车、欺诈、违约、违规、设置陷阱等形式。

1.2 金融道德风险的特征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道德风险的发生将对整个金融和经济系统造成重大危害。金融道德风险是道德风险在金融领域的反映和体现,既有道德风险的一般特征,又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隐蔽性。基于道德层面所发生的风险有其内在的隐蔽性,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金融道德风险源于人们非道德行为带来的金融利益诱惑,属于行为人的心理活动和动机,道德风险的触发是金融参与者在背离道德标准的前提下满足个人膨胀的利益需求的过程,而这种动机和心理在转化为行动之前很难被人察觉;另一方面,由于现代发达的计算机网络和丰富的知识储备,行为人往往会设下重重障碍来掩饰其非道德金融行为,经过层层掩盖,这种非道德风险被发现的可能性越小,这样风险就积累越深,将来一触即发的可能性就越大,所以金融道德风险一旦发生,便会给金融和经济带来长期的持续灾难。

(2)传染性。金融已经贯穿了所有人的生活,是一个“多边参与”的“信用网络”,不仅涉及直接参与的团体和个人,还涉及间接参与的团体和个人;不仅涉及金融信用体系本身,还会扩散到非金融体系以及社会信用的各个方面。正因为

(风险管理)什么是风险投资

什么是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在我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其实把它翻译成创业投资更为妥当。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从运作方式来看,是指由专业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资中介向特别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投资家、技术专家、投资者的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方式。 风险投资的特征: 1,投资对象对为处于创业期(start-up)的中小型企业,而且多为高新技术企业; 2,投资期限至少3-5年以上,投资方式一般为股权投资,通常占被投资企业30%左右股权,而不要求控股权,也不需要任何担保或抵押; 3,投资决策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的基础之上; 4,风险投资人( venture capitalist )一般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

经营管理,提供增值服务; 除了种子期(seed)融资外,风险投资人一般也对被投资企业以后各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予以满足; 5,由于投资目的是追求超额回报,当被投资企业增值后,风险投资人会通过上市、收购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资本,实现增值。 风险投资的特点: 风险投资是一种权益资本(Equity),而不是借贷资本(Debt)。风险投资为风险企业企业投入的权益资本一般占该企业资本总额的30%以上。对于高科技创新企业来说,风险投资是一种昂贵的资金来源,但是它也许是唯一可行的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虽然说相对比较便宜,但是银行贷款回避风险,安全性第一,高科技创新企业无法得到它。 风险投资机制与银行贷款完全不同,其差别在于:首先,银行贷款讲安全性,回避风险;而风险投资却偏好高风险项目,追逐高风险后隐藏的高收益,意在管理风险,驾驽风险。其次,银行贷款以流动性为本;而风险投资却以不流动性为特点,在相对不流动中寻求增长。第三,银行贷款关注企业的现状、企业目前的资金周转和偿还能力;而风险投资放眼未来的收益和高成长性。第四,银行贷款考核的是实物指标;而风险投资考核的是被投资企业的管理队伍是否具有管理水平和创业精神,考核的是高科技的未来市场。最后,银行贷款需要抵

深度解读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八大模式

深度解读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八大模式 自从今年年初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了“互联网+”,在民间就刮起了一股“互联网+”的创业潮,在这股潮水中,弄潮儿们无疑都盯上了“互联网+金融”的这块大蛋糕,而今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年多,互联网+金融的格局已初现,人们都在等着发掘下一片蓝海,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正是这许多人还看不见的一片蓝海。今天就让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何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将是接下来互联网金融的一个重大方向 2015年上半年,“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项目获投项目近十起。IDG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今年重点的投资方向。B2B、互联网金融和 O2O是中国TMT行业的三大风口。传统B2B是很大的生意,B2B快速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一定会有金融需求。 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在早几年就开始了供应链金融的尝试。在P2P领域,草根投资、银湖网、积木盒子等均通过供应链金融占 领市场。同时,众多传统企业也将目光瞄准“互联网+供应链”。其中,家电巨头海尔布局互联网金融,其供应链金融业务占60%以上。五粮液于今年5月“杀进”医药供应链金融。此外,蒙牛、梦洁家 纺等纷纷开始了供应链金融的布局。 供应链金融是啥? 供应链金融是指以核心客户为依托,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前提, 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方式,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货权质押等手段

封闭资金流或者控制物权,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的综合性金融产品和服务。 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信用融资,在产业链条中发现信用。在传统方式下,金融机构通过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提供的数据印证核心企业的信用、监管融资群体的存货、应收账款信息。在云时代,大型互联网公司凭借其手中的大数据成为供应链融资新贵,蚂蚁金融、京东、苏宁等都是典型代表。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八大模式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有多种模式,将其拆解如下: 1基于B2B电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 国内电商门户网站如焦点科技、网盛生意宝、慧聪网、敦煌网等,B2B电商交易平台如上海钢联、找钢网等,都在瞄准供应链金融,往金融化方向挺进。 如找钢网在2015年上线胖猫物流及以“胖猫白条”打头的金融服务。“胖猫白条”针对优质采购商提供的“先提货,后付款”的合作模式,意味着找钢网在供应链金融方面迈出了实质性脚步。截至目前,找钢网已经积累了接近4年的客户交易数据,垂直的数据风控能力是找钢网做供应链金融的优势。 2基于B2C电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 B2C电商平台,如淘宝、天猫、京东、苏宁、唯品会、一号店 等都沉淀了商家的基本信息和历史信息等优质精准数据,这些依据大数据向信用良好的商家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完整版)保险市场中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保险市场中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目录 一、保险业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1) (一)保险业中的逆向选择 (1) (二)保险业中的道德风险 (1) 二、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对比分析 (2) 三、以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为例分析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 (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逆向选择分析 (2) 1.以大病为主的医疗补偿政策容易诱发逆向选择 (2) 2.自愿参保机制度会导致逆向选择 (2) (二)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道德风险分析 (3) 1.保大病为主的保障方式会导致道德风险 (3) 2.医疗机构定点会出现道德风险 (3) 四、如何降低保险业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4) (一)提升保险市场的软环境 (4) 1.继续发展生产力,奠定物质基础 (4) 2.加强诚信治理,建立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4) (二)提升保险市场的硬环境 (4) 1.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和司法制度 (4) 2.保险公司加强对投保人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防范 (4) 五、结论 (5)

保险市场中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保险市场中普遍存在,在保险市场中道德风险加大了事故发生的机会,对保险公司的收入有很大的影响;逆向选择使优良的客户逐渐被排出市场。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根本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因此在保险市场中尽可能解决客户与保险公司的信息不对称成为首要解决的难题。 一、保险业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一)保险业中的逆向选择 保险公司根据相关信息制定保费,保证自己有一定利润的前提下,对总体市场的风险进行评估。而现实的保险市场,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拥有信息优势,投保人根据自有一些信息精算出风险概率,这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保人(优等客户)的风险概率大于保险人评估出的总体市场风险概率,二,保人(劣等客户)的风险概率小于或等于保险人评估出的总体市场风险概率。保人从自身的利益考虑,市场就会出现更多的优等客户愿意投保,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概率增大,保险公司没有利润甚至亏损,为了改变这种现状,保险公司只有提高保费,增大经营风险概率,原本是优等客户变成了劣等客户,直至最后劣等客户没有人投保,这就是劣等客户追逐优等客户,由于没有掌握足够的信息,而产生的逆向选择。 (二)保险业中的道德风险 在保险市场中,道德风险其实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保险人的行为没有被被保险人察觉,从而产生一种道德风险;第二类:被保险人的行为没有被保险人察觉,从而产生一种道德风险。一般来说,在市场竞争条件下,第一类道德风险会随着竞争的加剧及保险业监督机制的健全逐渐减少。因此,我们一般将注意力主要放在由被保险人带来的第二类道德风险上。 在我国,很多保险类书籍直接将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定义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谋取保险金而有意识的制造事故,致使保险标的受到损害或在保险标的受到损失时不采取减轻损失的有效措施,故意扩大保险标的损失程度的危险”这类危险的产生,是因为保险人一方无法确知被保险人一方的实际行为和真实意图,同时对于保险标的和保险事故本身,也不如被保险人一方了解的详细,这种双方信息量的不对称,给被保险人一方有了可乘之机。

公司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XX公司 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控制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金融中介的道德风险与金融部门的自我膨胀

金融中介的道德风险与金融部门的自我膨胀 ——美国“占领华尔街”活动的理论反思 蔡庆丰《光明日报》( 2011年11月25日 11 版) 美国“占领华尔街”游行爆发的社会经济背景图/CFP 2011年9月17日,美国民众发起名为“占领华尔街”的和平示威活动,声讨引发金融海啸的华尔街金融业者,直指制度弊端。示威活动席卷华盛顿、芝加哥和波士顿等美国主要中心城市,并迅速向全球蔓延。越来越多的美国民众认定是“华尔街的贪婪”或者说是“金融中介的道德风险”引爆了这场20世纪30年代以来全球最大的金融危机。

更值得理论界和管理层重视的现象是:缘于金融中介的道德风险行为的金融危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密集地爆发,对实体经济的冲击也越来越强烈——从20世纪80年代储贷危机中美国储贷协会的冒险放贷,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行为,到20世纪90年代 末新经济泡沫中华尔街投资银行的盲目乐观和机构投资者的狂躁投机,再到21世纪美国次贷危机中各类金融机构(包括放贷机构、商业银行、投 资银行、评级公司等)的“贪婪”和“冒险”,金融中介的道德风险行为已从个别金融机构蔓延至整个金融部门,整个金融部门出现了加速自我膨胀的趋势。 金融市场是一个信息的市场,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引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行为的主要原因,而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加剧了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也激发了金融机构更多也更为隐蔽的道德风险行为。20世纪70年 代以来,伴随着金融自由化浪潮席卷全球,利率和汇率的波动使得各类市场主体面临更多更复杂的市场风险,由此引发金融机构日新月异的金融创新。形形色色的金融衍生工具被创新出来管理金融风险,同时也成为市场新的风险源头。很多金融衍生工具已超越了普通投资者的理解能力,这使得普通投资者很多原本可以自己直接参与的投资活动都需要借助证券分 析师的“证券研究”、基金经理的“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的“理财建议”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等“中介”和“代理”服务才能实现,也因此,金融中介和机构投资者的规模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呈现出爆炸式增长,金融业的GDP占比迅速提高。

自身对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理解

自身对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理解 对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理解以及实例剖析 道德风险"指的是人们享有自己行为的收益,而将成本转嫁给别人,从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可能性."道德风险"主要发生在经济主体获得额外保护的情况下,它具有非常普遍一般的意义.譬如,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为了避免银行经营失败引发社会问题,所以要给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保护,这就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因为,商业银行,包括所有的经济主体都要追求利润最大化,它们一定要将贷款(经营)规模扩张到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阶段,如果没有联储的保护,它们享有贷款规模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对等,这就没有道德风险.但如果联储提供保护,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风险相应下降,防范风险的成本为联储承担,商业银行的边际成本下降,它们势必相应扩大信贷规模,从而更多地享有贷款的收益.这种利用保护而获得额外利益的行为肯定是非道德的,或者是道德水平下降的.社会承担的风险随着商业银行道德水平的下降而提高,因为,社会承担风险来自商业银行的行为,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商业银行造成的风险小,社会承担的风险也不大.在联储提供保护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扩大信贷规模,社会承担的风险相应扩大,但是,商业银行承担的部分仍然不变,差额部分则为联储承担.显然,没有联储的保护,商业银行的道德水平不下降,社会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就小,这就是额外的保护引发的道德风险.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和行为没变,只不过联储保护与否改变了它们的边际成本,刺激信贷规模和风险的相应变化,所以,商业银行既没有机会主义行为,也不存在事后的选择问题.只要有保护降低经济主体的边际成本,就难免会引发"道德风险",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纳关于计划经济对企业的"父爱主义",势必导致企业效率下降的论断,就是对"道德风险"的最好注释。 逆向选择"应该定义为信息不对称所造成市场资源配置扭曲的现象.譬如,二手车市场应该率先成交质量较好的旧车,可实际上却是质量较次的旧车.因为,二手车市场按车的平均质量定价,质量较好的旧车,其质量高于价格,车主不愿意进入这个市场.而质量较差的旧车,其质量却低于价格,该市场就会充斥质量较差的旧车.旧车交易就不像一般的商品市场那样,交易的序列按质量由高向低排列,而是由低向高排列成交.保险市场也是如此,保险公司希望获得较为健康的客户,以减少保险公司的理赔,可实际上相对病弱的客户更有投保的积极性,于是保险公司往往拥有的客户不是由健康向病弱排列,而是倒过来,这才是"逆向选择".它与信息不对称有关,如果买方知道旧车的价格高于它的质量,他们不买;如果保险公司完全知道投保人的情况,并要求病弱者多付保费,"逆向选择"也就不会发生.如果旧车的出售者诚实得不想赚质量低于价格的差价,投保人也坦诚得乐意多付保费,"逆向选择"同样不会发生.显然,"逆向选择"的含义与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有关,却绝不是这两者所能够涵盖得了的.因为,高质量的旧车主了解自己车的质量与价格的关系,保险公司也了解自己的优良客户,它们既没有信息的不对称,也没有机会主义行为.所以,"逆向选择"只能是制度安排不合理所造成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扭曲的现象,而不是任何一个市场参与方的事前选择。 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二者产生的原因、以及二者之间的区别 道德风险,是雇佣方与受雇佣方信息不对称,可能存在虚假信息,最主要应用在代理人身上,代理人可能为了私人目的,违背雇佣者的利益。解决的办法可

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moral hazard) 在经济活动中,道德风险问题相当普遍。下面出自《国富论》的引文足以说明,经济学家们已经清醒地意识到了它的存在: “无论如何,由于这些公司的董事们是他人钱财而非自己钱财的管理者,因此很难设想他们会像私人合伙者照看自己钱财一样地警觉,所以,在这类公司事务的管理中,疏忽和浪费总是或多或少存在的。”(斯密,1776年,第700页) 不过,这方面的理论发展及其对具体问题的应用只是在过去25年中才开始进行的,它们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虽然我们对问题本身有相当的理解,但仍然不能完全理解市场及社会对它的反响。下面,我将注意解释问题的性质,并有选择地描述现代理论发展的风格。 道德风险或可定义为: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道德风险存在于下列情况:由于不确定性和不完全的、或者限制的合同使负有责任的经济行为者不能承担全部损失(或利益),因而他们不承受他们的行动的全部后果,同样地,也不享有行动的所有好处。显而易见,这个定义包括许多不同的外部因素,可能导致不存在均衡状态的结果,或者,均衡状态即使存在,也是没有效率的。 这是合同的不完全性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引起从事经济活动的人们与他人之间的效用冲突。这种不完全性的产生归于下列几种原因:掌握的信息不相等,而同时又要避免风险或联合进行生产;订立合同需要费用,又有法律障碍,而且实施合同也需要费用。下面逐个进行分析。 掌握信息不等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可能拥有独家信息。阿罗(Arrow, 1985年)把这类信息优势划分为“隐蔽行动”和“隐蔽信息”。前者包括不能为他人准确观察或臆测到的行动。因此,对这类行动订立合同是不可能的。后者则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对事态的性质有某些但可能不够全面的信息,这些信息足以决定他们采取的行动是恰当的,但他人则不能完全观察到。这样,即便从事经济活动的人的行动可被他人不付代价地观察到,他们仍然不能断定这些行动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 通常分析隐蔽行动的例子是:工人的努力,雇主无法不付代价就可监督;投保人采取预防措施以降低由于他们的缘故而发生事故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承保人也不能无代价地进行监察。很显然,犯罪活动也属于这范畴。 隐蔽信息的例子是专家服务,譬如医生、律师、修理工、经理和政治家的服务。 在某个行为者的行动后果可以同他人的行动后果相区分的情况下,即便这些后果可能受偶然的、无法观察的事态的影响,如果他们对风险持中性立场,只要按一个固定费用简单地把全部后果转嫁给这个经济行为者,问题可能很容易解决。事实上,这就是一个完全的合同。合同不完全性问题的产生,正是由于经济行为者要避免风险,或者,不能把责任归于一个经济行为者身上。 在经济行为者要避免风险的情况下,把全部的损失(或利益)都交给他们,就意味着他们要承担随机事态的全部风险。他们既要避免风险,就愿意购买对这种风险的保险。但是,对于其他经济行者来说,把那些经济行为者的行动后果和他们不能控制的偶然因素分开是不可能的。对后者保了险,那就不可避免地把那些代理人和他们自己行动的后果相隔开了。当然,他们可能会对那些无法观测的行动或状态提供信息,但这种信息未必是可信的。 内容最广的合同一般包括某种程度的保障,因此会导致刺激和风险分享之间的冲突。有关道德风险的大多数文献都集中描述了这种情况。下面,我们将回到这个问题上来。 当不可能把责任精确地归置于单个经济行为者身上时,也不能把后果完全地归置于他们。根据定义,当罪犯究竟是谁一般也还无法弄得十分确切的情况下,那就是这样的情况。惩罚的设计及其与为证实罪犯而进行的执法活动之间的相互作用,在这类著作中是广泛加以

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的激励机制

风险投资的激励机制 李昌奕 激励机制的形成与设计是风险投资业务运作中十分必要和关键的要素。风险投资激励机制主要运用的手段一般包括有限合伙制的激励制度、股票期权、经理人市场竞争、精神激励等,激励机制的实现方式有退出的激励机制、可转换优先股等。 一、有限合伙制的激励机制 有限合伙制对风险企业中的风险投资方的激励机制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风险投资方对风险投资企业债务所承担的无限责任。由于风险投资方对风险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风险投资方如果经营不善,所造成的超过基金数额的亏损将完全由风险投资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所以从强化理论的角度看,不利的结果将弱化风险投资方降低企业经营业绩的行为。在有限合伙制的规则下,风险投资方将努力经营企业并避免亏损,从而形成了对风险投资方的激励。 二是风险投资方获得的远远多于其出资比例的投资收益。风险投资企业以1%的出资获得利润的15%—30%,这种与投资不成比例的利润分配,实际上是对风险投资管理者劳动的充分肯定,这种有利的结果将强化风险投资方努力经营的行为。由于风险企业利益与风险投资方利益的一致性,这种机制将激励风险投资方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从强化理论的角度看,有限合伙制规则构成了同时包含强化与弱化过程的激励机制,本文称之为“强化——弱化激励机制”。由于普通合伙人——风险企业的风险投资方——对亏损承担无限责任,因此起到了对于风险投资方的惩戒作用,这种不利的结果不断弱化风险投资方“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与此同时,风险投资方不仅可以每年获得约1.5 — 2.5%的基金管理费用,而且还可以获得远高于其1%出资比例的15% —30%的利润分配,这种对风险投资方有利的结果不断强化其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有限合伙人有权更换普通合伙人,这也对风险投资

8F银行信贷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排查方案

内蒙古银行信贷操作风险 和道德风险排查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信贷风险管理,有效化解不良贷款和大额贷款风险,确保信贷资产安全,根据监管部门工作要求,根据我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信贷风险排查方案。 一、排查目标 要通过本次排查,掌握全行风险真实情况和信贷风险管控政策执行情况;增强各分支机构信贷风险防控意识,防范化解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加强信贷流程控制,实现信贷业务依法合规开展,确保本行资产安全、风险可控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信贷风险管理体制,提高信贷决策质量与效率,增强信贷综合竞争力;加强信贷合规文化建设,增强各级信贷人员合规意识,有效防范重点领域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二、排查内容 (一)排查对象 重点排查近年来新增的不良贷款;关注类贷款和违约客户情况;信贷资产转让情况;银行员工帮助客户规避信贷制度获取贷款情况;贷款抵质押和担保落实情况;展期贷款和借新还旧贷款情况;直接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违规担保情况等。 (二)排查内容 1.不良贷款风险排查。对排查日止本行全部不良贷款余

额,采取“逐笔检查,成因分类”的方式,逐笔进行风险排查。排查不良贷款中有认定不正确的情况;不良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放款各环节是否按权限逐级审批,是否认真核实贷款人资料和客观评价贷款人真实情况,合同签订是否合规,受托支付执行是否符合制度要求,有无违规行为发生;不良贷款是否对责任人责任进行认定和追究。 2.客户违约情况排查。对排查日全部贷款的履约情况进行风险排查。排查是否存在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发放贷款的情况,贷款存在未按审批用途使用或被变相挪用的情况;有无对到期债权不及时催收,致使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保证期间而造成损失的;有无对债务人的故意逃废债务行为,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损失的;有无玩忽职守,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我行债权丧失的情形等。 3.抵质押及保证贷款风险排查。对排查日有贷款余额的全部抵质押以及保证贷款(包括担保公司担保贷款),逐笔进行风险排查。排查是否按信贷新规发放贷款;抵质押物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质押率是否超过我行规定比例;抵质押物是否具备担保条件;有无虚估抵质押物价值;有无办理虚假抵质押手续;有无以产权不明晰或有争议的财产办理贷款抵质押;贷款未还清,抵质押物有无提前解付或擅自抽走抵质押凭证;保证人是否具备担保资格,其担保总金额是否超过其担保能力;有无违反规定办理借新还旧、放贷收息。

维持金融稳定中的道德风险防范

维持金融稳定中的道德风险防范 一传言揭示的金融稳定隐忧 近日,央行将不再提供额外金融援助来帮助国有银行减轻坏账负担的传言,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不过,从目前中国金融改革和金融风险处置的逻辑看,这种传言可能是有失确切的。 目前市场上出现的传言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目前正在推进的国有银行改革中,中行和建行的改革框架已经基本上尘埃落定,通过大规模的财务重组加上外汇储备的注入,使得中行和建行的历史包袱基本得以清理,可以向公众提交一份比较干净的资产负债表。 与中行和建行明确的方案相比,工行和农行可以说依然还是悬而未定。是否在中行和建行改组的逻辑框架下,由央行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给予支持,来清理较之中行和建行规模更为庞大的不良资产包袱,自然成为市场关注的重要政策动向。从目前公示的改革

思路看,对于国有银行改革将采用'一行一策'的思路,工行和农业的'策'究竟应当如何确定,显然是下一步的金融改革所必须要回答的问题,特别是在2006年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之前,明确这一改革思路的必要性大大提高。 央行和政府相关部门注入资源帮助国有银行清理坏帐的逻辑基础,在于国有银行为承担经济改革与转轨的成本,积累了相当的历史包袱,而银行市场开放之前,背负庞大不良资产包袱的国有银行难以有足够的竞争力与外资银行竞争,同时也可能会成为威胁金融稳定的隐患。从这个意义上说,由政府支持并注入资源、对国有银行历史形成的不良资产包袱进行清理的逻辑,应当会继续在工行和农行的改革中得益延续。 当然,政府如何承担工行和农行的历史包袱,可以有不同的形式,具体的形式的选择需要参照不同的市场环境、以及财政支持的能力等等。例如,对于工行,也许可以继续沿用中行和建行的思路,以财政支持、外汇储备注资并加上央行的支持为主,以股份制改革并上市为目标。对于农业银行,也可以采取不同的思路,例如可以积极采用股份制改革的模式,也可以直接明确其定位为政策性银行,由政府承担最终的风险。 上述央行不再对国有银行提供金融支持的传言之所以引起关注,实际上触及了当前中国金融稳定中的一个重要机制问题:政

从两起案例来看保险利益原则规避道德风险的不足

从两起案例来看保险利益原则规避道德风险的不足 编者按:作为一名专业的郑州保险律师,通过自己对保险法的学习和研究,并结合实际案例。就保险利益原则规避道德风险的不足提出个人的看法,以飨读者。 我们知道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一直以来确立的重要的原则,根据保险利益的概念和特点我们知道,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法定的利益和确定的利益。保险法确立此原则的目的在于保障合法利益,规避道德风险和惩治保险诈骗和故意杀人等违法犯罪行为。首先,我们不否认保险利益原则在规避法律风险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但是,保险利益原则并不能完全杜绝道德风险甚至违法犯罪的发生。请看一下两个案例:案例一:离婚男子杀妻骗取巨额保险金案 王某系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因其妻子嫌弃老公无能,人穷志短,经常拿生活中小事找茬、寻衅,以致经常发生纠纷,随着争执的加剧,后双方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婚后由其前期抚养其唯一的未成年的女儿。离婚后,王某对其妻子一直怀恨在心,意图伺机报复。王某遂撺掇前妻以其本人为被保险人,其女儿为受益人购买高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数额甚巨。其妻没有看破王某其中的阴谋,遂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后王某伺机将其前期残忍杀害,后认罪伏法,并被判处死刑。 案例二:一条命不抵百万保险金杀女骗保的父亲被判极刑 今年48岁的虞某,夫妻感情不错,有对双胞胎女儿。虽然现在生活窘迫,但是一家四口都在打工,将来生活情况好转并非难事。这本该是一个幸福的家庭。 可是这位外表朴实的农民,竟然选择亲手结束女儿的生命来换取金钱。 2011年9月3日,虞某借了朋友的车子,头戴鸭舌帽,载着在杭州打工的小女儿小霞,到了萧山区宁围镇高教园区附近,用事先准备的布条勒住小霞颈部,直到她昏迷。中途,小霞苏醒后曾对父亲哭泣哀求,却没有让他心软。虞某把浑身虚软的女儿推入附近河里,亲眼看着她溺

风险投资组织形式

一、美国风险投资机构的治理结构 由于风险投资机构的管理者和项目经理直接肩负着筛选、监督投资对象企业等责任,所以风险投资机构的治理结构是否具备有效的制约与激励机制,是决定风险资本能否有效运作的最基础性环节。 1.有效的风险投资机构治理结构所应解决的主要问题。 正如现代委托代理理论所分析的那样,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适当的激励机制,管理者就会利用信息优势做出有利于自身却损害所有者利益的行为。就风险投资机构这种组织形式来讲,因信息不对称而使出资人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风险投资机构管理人员滥用资金的风险。在成功的创业投资项目中,产出往往数倍于甚至数十倍于投入。与一般工商企业不同,风险投资机构属于资金丰富而本身并不直接拥有能够带来高额回报投资项目的单位,并且现实中真正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又极为有限。这样,如果没有合理的激励机制,风险投资机构的项目管理人就有可能放松对投资项目的筛选和分析,不经过缜密的评估和判断就把资金投入到并不具有可行性的创业投资项目中,从而造成资金的滥用问题。 第二,风险投资机构管理人员滥用权力为己牟利的风险。如果风险投资机构这种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组织形式的激励机制设计不当,造成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利益不一致问题,管理者就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做出诸如过分追逐风险、为自己确定过高的报酬标准、进行关联交易、甚至违背机构本已确定的方针和投资策略等损害出资人利益的行为。甚至会发生项目管理人员为获得不正当的利益,而与被投资企业串通合谋,在投资前隐匿真实信息、制作与报告虚假信息,在投资后不履行善意管理的义务。 所以,一个合理的风险投资机构治理结构,必须能够有效地控制管理人员滥用机构资金及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2.美国风险投资机构的治理结构。 美国的风险投资机构绝大部分都实行有限合伙制(Limited Partnership)的组织形式。有限合伙机构的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与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两类。在每次投资中,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一般要占99%,其余1%左右由普通合伙人投入。实践表明,有限合伙制的组织模式具有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地降低了代理成本和机构的运营成本。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限合伙制的组织结构较好地实现了责任与权力的统一。根据美国关于有限合伙制的法律规定,由于有限合伙人对合伙机构的负债仅承担以其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所以不得直接参与合伙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只有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才享有全面的经营管理权。这种权力分配构架既保证了风险资本家在投资活动中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也明确了其经营管理不善需要承担的责任——如若投资失败且负债比例过高,作为管理专家的普通合伙人必须以自己的财产进行债务偿还。另外,在合伙合约约定的期限内,只要不存在严重的问题,普通合伙人的管理权很难被剥夺,这就有效地防止了管理专家在长期投资方面的短期行为。为了防止普通合伙人滥用自己的管理权,美国的许多风险投资机构在成立章程中都规定,诸如合伙的延期等重大问题必须征得作为主要投资人的有限合伙人的同意。 第二,有限合伙制的分配模式对管理专家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在美国,作为普通合伙人的管理专家的报酬分为两部分:一是作为固定部分由有限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一般每年管理费总额相当于承诺资本总额的 1.5%-3%;二是作为浮动部分的资本利润提成(carried interest),该部分约占普通合伙人总收入的70%,甚至高达90%以上(庄心一、匡晓明,2001)。这种分配方式把管理专家的报酬与投资机构的收益直接联系起来,管理专家为了追求自身收益的最大化必须首先实现机构收益及有限合伙人利益的最大化。 二、美国风险资本投资对象企业的治理结构

道德风险与金融危机

不可否认,当前的金融危机给政策的面貌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冲击。在一个接一个的国家里,我们看到政府恐慌地做出膝跳反射似的反应,并把他们的政策手册扔到一边:前所未有的救助和国有化开始出现,审慎的财政政策灰飞烟灭,毫无保留的凯恩斯主义已经回归。很多人宣称,我们尝试的自由市场已经失败,现在应该进行更广泛的监管和更积极的宏观经济管理。 与此论点相关的看法是,道德风险的问题被高估了。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萨默斯2007在其专栏文章中劝告读者要当心“道德风险原教旨主义”,因为这比“道德风险本身还要危险”。然而与他不同的是,我认为道德风险是被严重低估了,道德风险在危机的诱因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为了更好地设计将来的改革方案,并且避免今后更多的灾难,我们需要认识到道德风险的重要作用。理解道德风险对于理解经济运行是至关重要的,即便这可能被认为是“道德风险原教旨主义”。 道德风险的性质 道德风险是指一方对于另一方的利益负有责任,但却有动机把自身的利益放在首位。例如: 虽然明知道你不应该买某金融产品(例如按揭),我可能还是会卖给你。 我也许会在为你管理基金时支付给自己很多的奖金;或者我也许会多冒风险,然后由你来承担后果。 类似这样的道德风险是充斥在金融和经济体系中的不可避免的特征。处置这些风险(指使之得到合理的控制)是制度建设中的基本任务之一。事实上毫不夸张地讲,经济中的基本制度结构(如使用什么样的合约,以及企业和市场采取什么样的组织方式等)已经发展到完全不能忽略道德风险的地步。 鼓励冒险:正面朝上我赢,反面朝上你输 许多道德风险都涉及到冒更大的风险:如果我冒险的后果由你来承担,那么我就很可能去冒这个险;但如果我要承担自己冒险行为的后果,我就更可能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对于道德风险控制不足会导致过度冒险行为,而过度冒险行为显然是这次金融危机中反复出现的主题。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次贷丑闻。从前,银行发放按揭贷款时一般会持有到期。如果借款人违约,银行通常会遭到损失。因此,银行就有动力慎重审查贷款对象,借款申请人会被小心挑选,潜在的次贷借款者得到贷款的可能性不大。然而,如果银行放出按揭贷款后期望将其转手(通过证券化),这种审慎贷款的动力就被严重弱化了。实际上,如果该银行将按揭贷款转卖给第三方,它就只关心从贷款发放中能够赚多少钱,而对于该笔贷款是否会违约不感兴趣。在这种情况下,贷款发放行愿意借钱给任何人。最终的恶果就是,银行很少甚至毫不考虑风险地发放按揭贷款。在这种情况下: 即使是最懒惰的按揭经纪人都能够给最缺乏信用的借款者弄到次贷按揭。借款人不能偿还按揭的成本在按揭证券化定价的过程中被神奇的体现出来:这样的按揭贷款会与其他同样随意放出的贷款在一起打包,然后被卖给北德意志州立银行这种毫不怀疑地被其最初的高收益率所吸引的银行。所有人都在交易中赚到了费用,所有人都很开心。(哈钦森,2008)

2020年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风险投资审批权限和程序 (3) 第三章职责分工 (5) 第四章风险投资的风险控制 (6) 第五章风险投资的处置流程 (6) 第六章风险投资的信息披露 (7) 第七章其他 (8) 第八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风险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必须与公司资产结构相适应,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各部门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第四条上市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第五条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进行风险投资: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第六条公司应当以本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第二章风险投资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七条公司风险投资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本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审批权限: (一)公司进行风险投资,须提交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二)投资金额在人民币5,000 万元以上的除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外的风险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应

互联网时代供应链金融:挑战与机遇

互联网时代供应链金融:挑战与机遇 https://www.360docs.net/doc/cc12911544.html, 2012年10月19日 23:55 中国经营报微博国际互联网巨头正在全面进军金融服务领域。 10月8日,谷歌(微博)在英国推出新项目,即为企业用户提供贷款,帮助其购买该公司搜索广告,这是谷歌首次进军信贷领域。而相隔一周前,亚马逊(微博)宣布将为第三方卖家提供贷款,帮助其在亚马逊的平台上出售商品。 近年来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不仅面临经济增长放缓融资需求下滑、同业竞争加剧、人才储备仍有待提升等诸多挑战,互联网企业跨界金融的“威胁”也正在逼近。 挑战:互联网获客渠道冲击 目前,在金融领域,与电子商务扯上关系的事情不少。面对着具备庞大企业会员的电商平台杀入金融业,银行业内人士难免惊呼“狼来了”。 真正对银行形成挑战的是互联网企业模式对既有抵押制融资思路的挑战。而在银行专业人士看来,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与银行传统业务仍有所区别。 兴业银行(12.59,0.06,0.48%)贸易金融部总经理林晓中认为,银行在设计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时,核心企业的资信情况和交易关系稳定性以及核心企业的配合程度显得尤其重要,如果情况都合乎银行的期望,借款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性将被降低,否则借款企业仍会被银行拒贷。“对于与核心企业没有构成直接交易关系的企业,融资通常以合格动产质押来支持。银行很难在没有风险转移手段的情况下,像阿里信贷一样敢于仅凭经营数据来决定放款。”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微博)表示,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是一个重要问题,在缓解信息不对称方面,征信体系的完善最为关键。 “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国内一些中小企业缺乏比较完善的信息披露及评价体系,使投资机构由于缺乏对企业的足够了解而对放款缺少信心。”中国银监会银行二部主任张金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信息约束是当前银行机构反映最突出的难题。 供应链金融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个难题,因为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贸易往来凭据成为资信的审查和放款依据。

投资公司(风险控制管理)

徽仁芃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徽仁芃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管理基金的内部风险管理,规范基金运营和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与控制基金运营和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控制,是指对基金运营和项目投资中的各种投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在基金运营、项目管理、项目退出中实施动态风险监控,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基金运营和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

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基金运营、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总裁办公会、投资管理部、艺术品数据分析及风险控制部(以下简称风险控制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总裁办公会职责:对筛选的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判断,对投资项目立项进行决策,对投资项目的相关执行事项进行审议。 投资管理部职责:负责基金的设立工作,提出基金募集方案、基金解散及清算方案;负责基金具体事务的管理,并负有识别、评估基金运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负责投资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投资总监作为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 风险控制部职责:为保证基金和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制订、审阅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监督基金和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跟踪基金和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并做出风险提示,每半年提交每一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报告。风险控

商业银行信贷道德风险

商业银行信贷道德风险 一、视角比较:制度论、环境论与主体论 一般而言,所谓制度是指约束与准则及制定约束与准则的活动。1它 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 方面的准则体系和特定群体、行业、部门根据其具体情况制定的、要 求大家公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程序,包括宪法、法律等正式法规和社 会伦理道德、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非正式约束。二是指人们制定、 完善并执行准则、规章的活动即制度建设。在“制度论”的意义上, 制度主要是指法规制度及其建设活动。制度具有群体性、他律性、强 制性等特点,对行政主体的行为有着普遍的约束力。制度作为一种 “底线伦理”,它为行政人员规定了最基本、最起码的义务,通过社 会权力机构和其它措施强制行政人员遵照执行。没有制度化、形式化 的力量的约束,即便是个体真正崇高的德性也难以长久坚持。应当说,在公共行政领域,依靠制度性的强制力量来建立和维系符合社会道德 要求的公共秩序,是公共道德区别于私人道德的一个根本特征。特别 是在社会变革时期,各种新旧观念相互冲突,善恶是非界限十分模糊,这就需要以制度的形式建立一系列明确的公共行政道德规范,让行政 人员知道什么是应当做和什么是不应当做的,引导行政人员确立准确 的行政伦理观。 不过,“制度论”者基于对道德良心的怀疑甚至恐惧,为了防止可预 期的“恶”,总是将有限的理性认识制度化为行为戒律、自由底线, 但往往因为凸现由法规制度所规定的底线伦理而排斥行政人员的德性,不可避免地陷入责任困境之中:“我们实际上奉行着某种法制主义的 逻辑,企图利用法律之圆圈住行政人,殊不知圆圈越大圆周线越长, 理性所触知的圈外之不可预测就越多。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行政 制度持续地繁杂、细密,而我们却感到行政自由裁量权越来越大,越 来越不可控制的缘故。似乎冥冥之中有某种东西在与我们作对。理性 总想追杀这种幽灵,却无异于与自己的影子搏斗。”2在制度主义者看来,行政人员不过是代议民主制下政治家们的执行工具而已,它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