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于德育的关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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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德育工作是众多学科的交叉结合体,它与德育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文学、法学等学科密切地联系在一起。而美育则是架设在德育工作与众多学科间的一道桥梁,在德育工作中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目前高校的德育往往只注重采取单向的灌输和施教,较少考虑学生的现实道德需要以及德育内容本身的可接受性,这是造成高校德育工作虽然着力不少却收效甚微的一个重要原因。而融善于美、美善并举是增强高校德育工作实效性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德育与美育的辩证关系
从中西教育史上看,融善于美即美育与德育相结合的思想渊源和学理依据自古以来就有机地联为一体。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和教育家非常重视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的统一。孔子认为,诗、礼、乐三者是统一的,诗、乐等美学在培养人才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他在《论语》中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又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乐可以治内而为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意思是诗赋予人们各种情感,并使人从伦理上受到感发;礼把这种感发变为一种行为的规范,它要求人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由此而维护一定的政治制度;而乐则可陶冶人的情操、德性,改变人的不良习俗,把理智上认为应该这样做,变为在情感上自觉去做。从而使统治阶级的道德规范深入人心,把道德的境界和审美的境界统一起来。到了近代,更是将德育和美育相提并论。比如,王国维是中国近代美学思想的启蒙者,他根据西方近代心理学原理,把教育分为德育、智育和美育,认为“三者并行逐渐达真善美的理想,又加体育,便成为完全之人物”。[1]与王国维同时代的大教育家蔡元培是第一个把美学原理应用于教育的人,他当教育总长时发表的《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打破了传统的封建教育中“忠君”和“尊孔”这两条不可动摇的金科玉律,提出了国民主义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和美感教育(即体、智、德、美四育)五项教育方针。他还把美育的作用提到了相当的高度,认为世界观教育“非可以枯槁单简之言”奏效,因而主张借助美感教育来实现。他说:“美感者,合美丽与尊严而言之,介乎现象世界与实体世界之间,而为之津梁。”[2]在西方,早在古希腊时期,苏格拉底便以善论美;柏拉图则明确地把“道德与审美视为同一种价值”,[3]主张美和善的统一说;亚理士多德也认为“美是一种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因为它是一种善”,[4]因而他十分强调音乐的陶冶、净化功能,“音乐应该
学习,并不是为着某一个目的,而是同时为着几个目的,那就是:教育、净化、精神享受”。[5]近代以来,德国古典美学家、美育的创始人席勒提出,“美育”的初衷便是通过美育来挽救被大机器生产所扭曲肢解的人性和片面发展的人,进而拯救整个社会。他强调“道德的人只能从审美的人发展而来”,[6]强调美育对于提高人的道德水平的重要作用。现代西方德育界所盛行的“行为技术学”更是与儒家的德育思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它反对灌输与过分的约束,反对与人为敌的清规戒律,注重暗示与心理感召,强调创造出一种舒适而富有美感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中,人的行为能被有效地控制在理想范围内,同时又能提高工作积极性与生产效率。综上所述,古今中外的有识之士都非常重视教育过程中德育与美育的有机结合,他们的思想对我们今天融美育于德育之中,以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具
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今天,德育和美育仍然是中国教育活动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相互区别,但又互相联系。《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把审美教育作为高校德育内容之一。德育与美育应密切协调,共同育人。
首先,德育与美育有着重要区别。美育即审美教育,是对个体的审美情感体验与认知力及审美知觉敏感性的培养与陶冶,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层面,致力于人的精神上的平衡、和谐、健康、愉悦,以实现自身的美化,因而美育更多体现为一种情感教育,着重于对人的感性激励,影响人的趣味、性情、心理,是人类实现自我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社会活动的日益丰富,美育的内涵已不仅仅限于认识美、感受美,它所涉及的内容更加广泛,既有主体感受能力、认识能力的培养问题,还有主体在实践中创造美的能力以及自我完善的追求等更加重要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美育是人类全面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德育是按照时代社会的理想和道德要求来规范、养成个体的品质、思想、行为,它所要承担的是受教育者理性的教育内容,致力于调整和发展人的道德意识,建立有序、有礼、有节的人际和谐关系,使人对善恶的原则界限具有准确的把握,并能够用一系列社会道德规范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这才是德育的本质属性。目前高等学校德育的实施主要是紧紧围绕大学生理想信念的树立来展开,更多采取正面的、科学的理论灌输以及与主题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培养大学生兢兢业业,有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有强烈的进取心和事业心。从中我们看到,德育解决的是道德信念等理性问题,美育则是一种生命教育、美育与之既不是从属关
系,也无法相互替代。只有遵循各自的培养目标和本质规律,才能保证受教育者获得全面科学的教育。但是,美育与德育又是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和相互渗透的。
[7]在美育过程中通过情感的陶冶,使思想、道德潜移默化地得到净化,从而成为德育工作的切入点。美育对于道德的作用正如车尔尼雪夫斯基在谈到诗歌时认为:“诗人引导人们追求对生活的崇高理解和崇高情操,读他们的作品,会使我们养成这样的品格:厌恶一切庸俗丑恶的东西,领会一切好的美的东西的魅力,爱一切高尚的东西。读他们的作品,会使我们自己变得更好、更善良、更高尚。”[8]在德育中导入美育,使理性的灌输变成生动的形象,使道德说教转化为道德情感的陶冶。一个人只了解了某种道德规范,并不一定能做到身体力行,只有当这种道德规范转化为相应的道德情感时,行为才有内在的动力。美育中的情感教育或熏陶,是单一的思想教育和道德说教无法取代的,由于美育能激发对于现实美和艺术美的深层能动感受,使人产生激情,在得到精神上的享受时,思想情操也得到进一步升华。美育不仅是思想品德教育的有力手段,也是激发和培养健康道德情感的重要途径。[9]德育所实施的行为规范是美与道德的高度统一,当道德情感再进一步转化为道德行为时,这种行为就不但是善的,而且是美的,甚至是崇高的。
可见,德育和美育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美育有赖于德育的指导和升华,从而使审美意识更具思想性和哲理性;德育则有赖于美育丰富其内涵,由此达到陶冶性情,净化心灵的作用。德育的任务是塑造人的灵魂,人的内心世界是最丰富而又最易变化的。塑造人的灵魂,雕琢人的内心世界,是一件非常艰巨和复杂的艺术创造,用简单呆板的说教方式是不能奏效的。因此,进行德育工作,既要有思想性和逻辑性,又要有情感性和形象性;既要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又要融理于情,以情感人。
二、实现德育与美育完美结合的基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