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版)
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员工的技术创新积极性,保障公司的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硬件研发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发明,是指员工执行本公司所交付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相关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具体包括:
(一)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任务中作出的相关发明创造;
(三)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第四条发明的专利权属归公司所有,发明人享有署名权。
发明经提出专利申请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公示后,公司将对发明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奖励形式与奖励额度
(一)专利申请奖金:员工提出专利申请提案,经公司专利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列为专利申请项目,邀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利事务所进行评估并组织申报。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对发明人进行奖励。
奖励额度如下:
(1)发明专利:每项给予奖金5000元。
奖金的发放分为:
a.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以后进行第二作者奖励,奖金为3000元;
b.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以后进行第三作者奖励,奖金为2000元。
(2)实用新型专利:每项给予奖金2000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权后给予奖励。
奖金的发放分为:
a.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以后进行第二作者奖励,奖金为1200元;
b.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以后进行第三作者奖励,奖金为800元。
(3)对技术上产生重大突破的发明专利,经公司专利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认定之后,上述奖励额度可提高或形成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核心专利,除上述奖金外,可申请专项奖金。
(二)上述专利申请奖是依据公司目前的专利现状而制定的,必要时奖酬额度可以根据公司专利情况的总体变化作相应调整。
第六条奖酬的发放
(一)奖励对象以专利正式申请文件中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名单为准,立项书中其他参与人员需要部门负责人及专利管理部门共同认定后可酌情申请奖励。
(二)申请专利过程中,发明人名单由各部门提供,原则上应由项目开发组和部门共同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给公司专利管理部门。
(三)奖金的分配应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
一项专利有多个发明人的,应依据各人对该发明创造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奖金分配方案,对该项发明创造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申请专利过程中承担技术交底书的主要撰写任务的人员应从优给予奖励。
第七条费用管理
发明奖励费用在专利授权后,由硬件研发部门统一申请,报送公司领导审批后30日内进行发放。
第八条专利申请过程中,发明人有义务对专利管理人员的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申请专利所需的必要技术资料。
对发明人明显不配合的行为、严重的推诿或对专利申请进度造成重大延误的,公司专利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扣减其专利申请奖,并将相关事由通报该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本办法暂由硬件研发部负责监督实施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零一九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