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论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

实践报告题目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论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课程名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指导教师李继友

系别/班级艺术设计系环境设计2班

姓名(学号)李栋华 1508112006、王博闻1508112030 李文锋 1508112002、赵宁宁 1508112004

合肥学院思政部制

一、情况概述

(一)调查背景

2012年11月8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2013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二)调查目的

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论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三) 调查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12月15号—12月22号

地点:合肥学院图书馆

(四)经过及组员

1.经过;第一天我组成员全部到图书馆查阅资料,第二天分工从网络媒体了解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后期制作PPT,报告等总结。

2.组员;李栋华王博闻(制作PPT及报告)

李文锋赵宁宁(思考总结分析)

(五)调查方法

采用小组分工负责资料查阅,整合图书馆网络资源,理解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论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再用ppt,报告等形式展示。

二、重要性的论述

1.发展需要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民主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6-7]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牢固树立法制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实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民主化与法治化。[8]

2.问题挑战

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

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3.如何看待历史的问题

承认历史,认为历史正是所有事物的来源,这本身就解决了哲学中的一个命题——事物的来路问题。任何事物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必然有其前身或者前因,而我们的现今都是前身或前因的变化或后果。也许大家要问:这个问题简单,难道现实中还有不承认历史的情况么?怎么没有呢,事实上是有的,比如我们有时就批判某某数典忘祖,甚至有怀有阴暗丑恶的目的的人不但不承认历史、而且还歪曲篡改历史。那些不承认台湾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一心要把台湾分裂出去的人不就是数典忘祖吗?日本国的某些别有用心之人不承认历史上的侵略、篡改历史的行为不就是不承认历史吗?还有现实中有的人达到一定的地位后,就羞于提及原来的穷困状况,甚至在众人面前和自己老实朴素的亲人不敢相认,这也是不敢面对历史的一种表现。看来承认历史有时还是需要勇气、正气和骨气的。

只有首先承认历史,才能够尊重历史。尊重历史有很多表现:承认历史的真相,承认曾经的错误、承认先人的功业和成果、承担应有的历史责任、享受应有的历史权益等等。牛顿曾经谦虚地说:“我可能比笛卡尔看得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许多巨人肩膀上的缘故。”这既是一种美德,也是坚持了历史的观点。难道我们的知识和经验、基础和条件不是从先人那里继承而发展的吗?天才也是需要有一定的历史条件的,而不是凭空产生的。不承认曾经的错误,那是流氓和无赖;不承认一个国家既有的领土和主权,就会有侵犯别人的借口;不承认法理上的顺承关系,就会有逃避承担责任的行径……看来,不承认和尊重历史,不仅是态度上的问题,还会导致严重而错误的后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