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无人机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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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
无人驾驶飞机简称“无人机”,英文缩写为“UAV”,主要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
从技术角度定义可以分为:无人固定翼机)、无人飞艇、无人直升机、无人多旋翼飞行器等。
无人机按应用领域,可分为军用与民用。
军用方面,无人机分为侦察机和靶机。
民用方面,无人机+行业应用,是无人机真正的刚需;也大大的拓展了无人机本身的用途,发达国家也在积极扩展行业应用与发展无人机技术。
我们在这里主要介绍的是无人机农业方面的知识。
在后面我们会介绍到有关无人机的基本趋向。
下面我们来讲解一下关于无人机的起源。
说到无人机,它最早是在20世纪20年代出现的,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有人研制一种不用人驾驶,而用无线电操纵的小型飞机。
现代战争是推动无人机发展的基本动力。
世界第一架无人机诞生于1917年,而无人机真正投入作战始于越南战争,主要用于战场侦察。
无人机这个行业,还是很有发展趋势的。
我们来了解一下国内外的无人机。
首先呢,作为无人机的先驱者,我们最先想到的就时美国了。
这个美国啊,它(无人机)领跑世界。
美国最早于1939年开始研制无人靶机,先后研制出"火蜂(Firebee)"系列和" Chukar "系列靶机。
从20世纪50~60年代开始,美国相继研制成功"火蜂"、"先锋"、"猎人"、"捕食者"和以及我们最熟悉的"全球鹰"等战术或战略无人侦察机,以及"捕食者"改进型无人侦察作战飞机,先后在越南战争、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和这次对阿富汗的军事行动中。
这个全球鹰是由美国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生产军用无人机。
说到中国这里。
中国无人机研制始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逐步形成了“长空一号”靶机、等系列,值得一提的是“长空一号”作为一架大型喷气式无线电遥控高亚音速飞机,不仅开我国无人机先河,而且在此基础上改装成核试验取样机,并于1977年圆满完成了一次核试验穿云取样任务。
捕食者无人机
全球鹰无人机(空中加油)
长空一号
好了,接下来我们来说说无人机的发展领域,今天我们在这里主要介绍的是农业方面的。
下图列举了现国内的主要发展趋向:
截至2013年,在我国无人机民用方面应用很广泛如防灾减灾、搜索营救、交通监管、资源探测、森林防火、气象探测等。
比如在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中,无人机也发挥了重大作用,由中国航天科工三院生产的腾飞HW-200型无人机。
后来还为神舟飞船的发射和回收也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今天,城市与乡村,都在因无人机的出现而发生改变,不管时生活在农村地区还是城镇之中,无人机正在像空气无孔不入地渗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在人潮拥挤的大城市,以及另一端的乡村。
你会惊叹于无人机的运输能力以及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上的杰出表现。
在乡村地区,从无人机飞入农田的那一刻起,便意味着农业生产方式将再次发生变革。
因为无人机正在为农业提供一种现代化的高效率、低成本的植保方式,帮助农民渐进的改进农业作业方式。
在传统农业生产中,农民施肥、喷洒农药、以及对病虫害灾情的预防全凭经验,在作业过程中,对每片土地和庄稼事必躬亲。
这种粗放的作业方式,强度大、效率又低,而无人机将会是由繁重的体力劳动、高成本、低效益向解放生产力、低成本、高效益转变的重要手段,无人机技术的深入和使用,将使现有的农田耕作变得更高效、更节约资源和环境友好。
在许多偏远山区,糟糕的道路使农民们在一年中的某些时候与外界完全隔绝,我们没有办法以可靠的途径给他们提供药材,他们没办法收取关键物资的供应,也不能把自己的产品货物运到市场上去,来创造可持续性的收入。
当然它的作用远不在这里。
在不断经历着迅速变化的城市中,除了在农业方面的方发展,无人机还可以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多方面的基础地理信息以及执法取证,诸如城市道路桥梁建设、交通巡逻、治安监控、城市执法等等。
一个典型的应用案例:当我们在进行城市规划的时候,往往需要更为详细的城市土地利用信息,如果人工勘查,工作量非常庞大,而这些有关城市居住用地、道路交通、公共建筑等方面的信息从无人机航摄影像上就可以清晰地判读提取。
或许在以后呢,不管时何处,也都将有无人机的一席之地。
不过啊,这话又说回来了。
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
"规矩就是纪律,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障。
就像我们开车一样,有驾驶证,也有交通法规。
遵纪守法,规范操作。
就拿无人机来说吧。
如果没有技术,没有一个好的飞行环境。
最好不好盲目“黑飞”。
案例:在天安门举行了一次阅兵预演,而在此之前一天早上一名男子因在北京新街口附近操作多旋翼无人机飞行而被警方带走。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
绍,当时该男子操作多旋翼无人机在天空盘旋,正在巡查的西城公安分局民警迅速反应,现场扣留了操控者和无人机。
据最新消息,该男子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而被刑事拘留。
后来相关部门又发布了更严格的“禁飞令”,8月22日零时至9月3日14时,北京地区禁止一切体育、娱乐、广告类飞行活动。
为了加强对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的管理,规范空中交通管理,保证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2009年以来,民航主管部门颁布了多个管理文件。
2013年出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指出,由中国AOPA协会负责民用无人机的相关管理。
根据《规定》,中国内地无人机操作按照机型大小、飞行空域可分为11种情况,其中仅有116千克以上的无人机和4600立方米以上的飞艇在融合空域飞行由民航局管理,其余情况,包括日渐流行的微型航拍飞行器在内的其他飞行,均由行业协会管理、或由操作手自行负责。
按照体育总局的规定,多旋翼无人机纳入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技术等级考试。
其中在《无人机政策法规》中也列举了十几条规定,如下:
一、民用无人机应当依法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矿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检测、科学实验、遥感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方面的飞行活
动。
当然,我们这里最常见的就是八轴植保机了。
二、民用无人机活动及其空中交通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及民航局规章等。
类似于我们的行车规章制度。
三、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规定申请划设和使用空域,接受飞行活动管理和空中交通服务,保证飞行安全。
这里说的就是飞行前要对周边环境进行确认,做好起飞前,降落时的合理地点。
四、为了避免对运输航空飞行安全的影响,未经地区管理局批准,禁止在民用运输机场飞行空域内从事无人机飞行活动。
申请划设民航无人机临时飞行空域时,应当避免与其它载人民用航空器在同一空域内飞行。
五、由于无人机飞行过程中无执行任务机长,为了保证飞行安全,由无人机操控人员承担规定的机长权利和责任,并应当在飞行计划申请时明确无人机操控人员。
这里很重要,作为一个优秀的飞行学员,我们应该有自己不同于别人的东西。
那就是我们的毕业证了。
六、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监控或者掌握其无人机飞行动态的手段,同时在飞行活动过程中与相关管制单位建立可靠的通信联系,及时通报情况,接受空中交通管制。
发生无人机飞行活动不正常情况,并且可能影响飞行安全和公共安全时,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刻向相关管制单位报告。
七、在临时飞行空域内进行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由从事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其安全负责。
八、民航空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对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进行空中交通管理。
不得在一个划定为无人机活动的空域内同时为民用无人机和载人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服务。
九、民用航空器机组人员发现无人机飞行活动应当及时向相关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报告。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发现区域内有无人机活动或者收到相关报告,应当向所管制的航空器通报无人机活动情报,必要时提出避让建议,并按要求向相关管制单位、空管运行管理单位和所在地的民航监管局通报。
十、民用无人机活动中使用无线电频率、无线电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法规和规定,且不得对航空无线电频率造成有害干
扰。
民用无人机遥控系统不得使用航空无线电频率。
在民用无人机上设置无线电设备,使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的,应当向民用航空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十一、未经批准,不得在民用无人机上发射语音广播通信信号。
十二、使用民用无人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无线电管制命令。
随着民用无人机的快速普及,我国无人机相关法规还在完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