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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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法学严格区分为国际公法与国内法, 公法与私法等不同的基本范畴,并把国际经 济法的涵义及其研究对象,严格局限于国际 公法这一基本门类的范围以内。
9
金泽良雄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资本主义社会国际矛盾
发展到一定高度之后产物。随着国际经济交往日益频 繁和不断扩大,资本主义各国在商品和财富的生产、
流通和消费等许多方面产生了尖锐的利害冲突和矛 盾对立,各国政府除了凭借实力,兵戎相见, 通过战争来解决矛盾之外,还必须通过国际协 商,制定国际性的法律规范,对彼此间的经济 关系和利害冲突加以调整和制约,这就是国际 经济法的本质。其具体形式,就是各种各样具有经
国际经济法
指定教材:
《国际经济法》余劲松、吴志攀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年第三版
主讲人:吴 智
授课对象:2008级法学专业本科生
1
主要参考书目和法规:
1、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版
2、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学刊》,
法律出版社,第 1—16卷
于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公法主体之间,也存 在于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公法主体与自然人、 法人等国内法主体之间,还存在于自然人、法 人等国内法主体本身之间。也即所调整的国际 经济关系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法并非仅仅是国际公法的一部分
或一个分支,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综合法律部
门、法律门类或法律领域。
不可能全面熟悉世界各国分别制定的各种商法和 冲突法,即使有所涉猎,也只能挂一漏万; 就法学教育而言,如不严格分科设置课程,也会 给学生造成混乱;而对于担任国际公法课程的教 授以及修习这门课程的学生来说,都不可能有充 裕的时间来对世界各国的国内法进行广泛的研究。
8
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评价: 其见解的立足点在于: 严格遵循传统法学的传统分科标准,把
如英国的施瓦曾伯格认为,国际公法包括: 国际机构法、国际航空法、国际劳动法、国际经济法
四大分支。 他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一个特别分支。 其认为,在国际经济法的学习与研究中,应当把各国
国内法,包括各国的涉外经济法和冲突法,都排除在 对象范围之外。
7
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其主要理由: 任何法学家个人,即使知识渊博,精力过人,也
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体系
早在1948年,英国学者施瓦曾伯格在其
“国际经济法的原则与标准”一文中就提出了
“国际经济法”这一概念。1948年英国伦敦大
学课程中最早使用“国际经济法”这一概念。
几十年来,“国际经济法”这一概念,无
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被越来越多的理论工作 者和实际工作者广泛使用。
5
济内容的、双边的或多边的国际条约和国际协定。
其结论是:“国际经济法是根据构成国际社会 第一层次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合意所订立的各 种经济条约的总和,所以,应当理解为国际公 法。”
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广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国际经济关系既存在
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一)狭义说:
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分支
代表人物:
英国的施瓦曾伯格,法国的卡欧,日本的金泽 良雄等。
(二)广义说:
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代表人物:
美国的杰塞普、斯坦纳、罗文费德等。
6
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狭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 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其他国际公法主体 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理论根据是,“实际上属于国际层面的问题,即最 终可导致不同国家的政府或民族关系紧张或冲突的问 题,事实上只是人类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人类社会的 任何层面,如私人之间、企业之间、区域间或国家间 均可能发生。”
12
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哈佛大学的斯坦纳和瓦茨教授编写了《跨国法律
问题》以及1986年瓦茨教授又另编《跨国商务问题》,
集中讨论跨国商事交易所涉公法和私法、国际法和国
内法等方面问题,成为美国关于国际经济法方面的代
表作之一。
他们认为,跨国法应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组织法、冲 突法、宪法、比较法、经济法以及所有涉外国内法。
按照他们的观点,国际人权保护、外国投资保护、关 于涉外商务及非商务的宪法及其他国内法律规范、国 家间关于执行法院判决的司法合作、国内刑法及经济 法的涉外部分等均为跨国法的范畴。
11
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杰塞普在1956年的《现代国际法》一书中率先提
出调整国际经济活动的法律应采跨国法这一概念,而
不是传统的国际法的概念,以避免在国际经济交易中
选择适用法律方面的困难。
他认为,适用于个人、公司、国家、国际组织以及
其他团体的跨国法将提供“一个丰富的规则宝藏。人 们在处理案件时可以从中吸取适用的法律,而不必担 心是应该适用公法还是私法。”
3、姚梅镇主编:《国际经济法概论》
(修订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
4、曹建明、陈治东主编:《国际经济法专论》 (六卷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
主要参考书目和法规:
5、《对外贸易法》(1994年、2003年修订)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
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7、《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8、《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版) 9、《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10、《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 1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3
如何学习国际经济法?
课堂内与课堂外相结合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学习态度与学习方法并重(关于两个小和尚
“斗法”的故事) 我国古代道家学派著作——《老子》中指出: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说的是传授 给人既有知识,不如传授给人学习知识的方法。 希望“授人以鱼”,同时 “授人以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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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概述
13
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实际上,战后美国法学界对国际经济法的研究特 点是,着重研究私人,特别是跨国公司跨国经济活动 的法律问题,认为只有“跨国法律问题” (transnational legal problems)这一用语,才能如 实反映国际经济关系中法律问题特点。现代国际经济 交往活动,不限于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进行,更 大量是私人,特别是跨国公司跨越国境的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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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良雄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资本主义社会国际矛盾
发展到一定高度之后产物。随着国际经济交往日益频 繁和不断扩大,资本主义各国在商品和财富的生产、
流通和消费等许多方面产生了尖锐的利害冲突和矛 盾对立,各国政府除了凭借实力,兵戎相见, 通过战争来解决矛盾之外,还必须通过国际协 商,制定国际性的法律规范,对彼此间的经济 关系和利害冲突加以调整和制约,这就是国际 经济法的本质。其具体形式,就是各种各样具有经
国际经济法
指定教材:
《国际经济法》余劲松、吴志攀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年第三版
主讲人:吴 智
授课对象:2008级法学专业本科生
1
主要参考书目和法规:
1、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版
2、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学刊》,
法律出版社,第 1—16卷
于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公法主体之间,也存 在于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公法主体与自然人、 法人等国内法主体之间,还存在于自然人、法 人等国内法主体本身之间。也即所调整的国际 经济关系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法并非仅仅是国际公法的一部分
或一个分支,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综合法律部
门、法律门类或法律领域。
不可能全面熟悉世界各国分别制定的各种商法和 冲突法,即使有所涉猎,也只能挂一漏万; 就法学教育而言,如不严格分科设置课程,也会 给学生造成混乱;而对于担任国际公法课程的教 授以及修习这门课程的学生来说,都不可能有充 裕的时间来对世界各国的国内法进行广泛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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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评价: 其见解的立足点在于: 严格遵循传统法学的传统分科标准,把
如英国的施瓦曾伯格认为,国际公法包括: 国际机构法、国际航空法、国际劳动法、国际经济法
四大分支。 他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一个特别分支。 其认为,在国际经济法的学习与研究中,应当把各国
国内法,包括各国的涉外经济法和冲突法,都排除在 对象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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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其主要理由: 任何法学家个人,即使知识渊博,精力过人,也
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体系
早在1948年,英国学者施瓦曾伯格在其
“国际经济法的原则与标准”一文中就提出了
“国际经济法”这一概念。1948年英国伦敦大
学课程中最早使用“国际经济法”这一概念。
几十年来,“国际经济法”这一概念,无
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被越来越多的理论工作 者和实际工作者广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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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内容的、双边的或多边的国际条约和国际协定。
其结论是:“国际经济法是根据构成国际社会 第一层次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合意所订立的各 种经济条约的总和,所以,应当理解为国际公 法。”
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广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国际经济关系既存在
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一)狭义说:
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分支
代表人物:
英国的施瓦曾伯格,法国的卡欧,日本的金泽 良雄等。
(二)广义说:
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代表人物:
美国的杰塞普、斯坦纳、罗文费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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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狭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 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其他国际公法主体 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理论根据是,“实际上属于国际层面的问题,即最 终可导致不同国家的政府或民族关系紧张或冲突的问 题,事实上只是人类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人类社会的 任何层面,如私人之间、企业之间、区域间或国家间 均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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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哈佛大学的斯坦纳和瓦茨教授编写了《跨国法律
问题》以及1986年瓦茨教授又另编《跨国商务问题》,
集中讨论跨国商事交易所涉公法和私法、国际法和国
内法等方面问题,成为美国关于国际经济法方面的代
表作之一。
他们认为,跨国法应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组织法、冲 突法、宪法、比较法、经济法以及所有涉外国内法。
按照他们的观点,国际人权保护、外国投资保护、关 于涉外商务及非商务的宪法及其他国内法律规范、国 家间关于执行法院判决的司法合作、国内刑法及经济 法的涉外部分等均为跨国法的范畴。
11
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杰塞普在1956年的《现代国际法》一书中率先提
出调整国际经济活动的法律应采跨国法这一概念,而
不是传统的国际法的概念,以避免在国际经济交易中
选择适用法律方面的困难。
他认为,适用于个人、公司、国家、国际组织以及
其他团体的跨国法将提供“一个丰富的规则宝藏。人 们在处理案件时可以从中吸取适用的法律,而不必担 心是应该适用公法还是私法。”
3、姚梅镇主编:《国际经济法概论》
(修订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
4、曹建明、陈治东主编:《国际经济法专论》 (六卷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
主要参考书目和法规:
5、《对外贸易法》(1994年、2003年修订)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
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7、《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8、《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版) 9、《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10、《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 1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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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学习国际经济法?
课堂内与课堂外相结合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学习态度与学习方法并重(关于两个小和尚
“斗法”的故事) 我国古代道家学派著作——《老子》中指出: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说的是传授 给人既有知识,不如传授给人学习知识的方法。 希望“授人以鱼”,同时 “授人以渔”。
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概述
13
一、国际经济法的定义
实际上,战后美国法学界对国际经济法的研究特 点是,着重研究私人,特别是跨国公司跨国经济活动 的法律问题,认为只有“跨国法律问题” (transnational legal problems)这一用语,才能如 实反映国际经济关系中法律问题特点。现代国际经济 交往活动,不限于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进行,更 大量是私人,特别是跨国公司跨越国境的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