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府办〔2011〕40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东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学前教育,对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管理体制逐步理顺,办园条件明显改善,保教质量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11月,我市共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727所,在园幼儿共208373人。但从总体来看,学前教育仍然是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公办幼儿园比例较低,城乡之间、镇街之间、园际之间发展不够平衡,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期盼与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矛盾仍很突出。为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期盼,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转发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2011〕4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东府〔2011〕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幼儿发展为本,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2—

园,努力构建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广大幼儿“好入园、入好园”的需求,努力开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一)完善办园体制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政府主导、集体和社会参与、公办和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公办幼儿园的办园主体为市镇两级政府,鼓励村(社区)支持配合办园,扶持并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形成学前教育公办和民办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二)发展公办幼儿园

建立全市公办幼儿园由市、镇街两级办园,村(社区)支持配合的办园体制。市直属公办幼儿园由市财政投入办园,镇街中心幼儿园由镇街财政投入办园。到2012年,每个镇街至少办1所达市一级以上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整合优化现有公办集体幼儿园资源,满足辖区60%户籍幼儿入园需求,并逐年提高。

(三)扶持民办幼儿园

落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东府〔2009〕125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0〕70号),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

—3—

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四)加强师资建设

全面建立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并按规定配足配好教师,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充实学前教育管理和教育机构人员队伍。各镇街至少配备1名专职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人员。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鼓励幼儿教师参加进修学习,争取到2013年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40%以上,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各类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五)规范幼儿园建设

按照国家幼儿园建设规范建设幼儿园,并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学前教育规律、保教活动需求配齐配好各类保教设施。到2013年,45%以上的公办幼儿园达到省级优质幼儿园的办学条件,20%的民办幼儿园达到市级优质幼儿园的办学条件。

(六)提高办园质量

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切实贯彻保教并重的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克服“小学化”、“保姆化”等倾向。到2013年,全市省市一级幼儿园新增30所,初步建立起多样化、有特色、高品质的学前教育体

—4—

系。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取得新进展,学龄前幼儿家长和看护人普遍受到科学教育知识辅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市镇两级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有合理比例,逐年提高。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2、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每年扶持50-60所幼儿园,每所5万元,以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各镇街要根据本镇街实际,设立镇街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扶持本镇街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二)优化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1、建立市、镇街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本地区学前教育工作,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合力。研究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督促落实各相关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任务。

2、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展

—5—

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要研究落实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政策。税务部门要制定落实学前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幼儿助学办法。安监、食药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幼儿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要充分发挥城镇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三)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

督促没有镇街中心幼儿园以及中心幼儿园变相转制的镇街,按要求落实中心幼儿园建设方案,加快实施进程。省市一级的村(社区)集体办园由镇街政府统一管理和指导,逐步过渡到由镇街政府统筹办园,办园经费由镇街与村(社区)按比例负担,提升村(社区)公办幼儿园的层次与水平。镇街政府要利用现有村(社区)集体办园场地和中小学联合办学后的空置校舍,合理布—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