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数字鸿沟研究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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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数字鸿沟研究述评
朱天泽1220093
国外对数字鸿沟问题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内的研究始于2000年,国内外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近10年左右。总的来说,国内外对数字鸿沟的概念尚未达成一致,但实际上,我们并不一定要采取一个从本质主义出发而定义的“数字鸿沟”。恩格斯曾说:“在科学上,一切定义都只有微小的价值①。”一个定义不可能把某个概念的所有内涵全部用一句话概括进去,定义只是对概念有一个大概的描述,而应在论证时进一步丰富概念的内涵。
因此,本研究述评的范围是数字鸿沟的测量、数字鸿沟的变化等对数字鸿沟进行的实证研究,不包括对数字鸿沟定义等思辨研究。由于视角不同、关注重点不同,各方专家及研究机构会采用不同的测算方法,而方法不一导致结果不同,甚至会出现截然相反的结论。考虑到研究方法的多样性和研究地区的去中心化,本研究述评不仅回顾了美国、西欧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研究,也参考了斯洛文尼亚、伊朗、尼日利亚等发展中国家的研究。
美国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NTIA,1999)运用相对差距法和绝对差距法对数字鸿沟进行了最早的测量。绝对差距法利用两个群体的指标值的绝对差来分析两者的数字鸿沟差距;相对差距法利用两个群体的指标值的比值来分析两者数字鸿沟大小[1]。绝对差距法和相对差距法可以描述不同人群间在主要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存在的差距,比较直观,易于理解,于今仍有较大借鉴意义。
德国学者Tobias Husing和Hannes Selhofer(2004)提出数字鸿沟综合指数,即DDIX(Digital Divide Index)。DDIX用弱势人群占平均水平比重来代表数字鸿沟指数。从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差别四个方面分别考察,计算结果各占1/4权重[2]。这种方法虽然包含较多变量,可是没有直接反映ICT应用的指标,对于数字鸿沟的测量并不是很准确。但首次提出综合指数法,克服了单变量的缺陷,于今仍有参考价值。
斯洛文尼亚学者Pavle Sicherl(2005)提出了时间差距法,用于分析欧美之
①恩格斯. 反杜林论[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1, 90.
间互联网普及率之间的差距。其方法用达到特定水平时(或在特点时间点发展水平间)的时间差来表示两个地区互联网普及率的时间差距。其测算结果表明,欧美间互联网普及率的时间差距在逐年扩大,1998年西欧落后于北美3年左右,到2005年差距扩大到4.2年[3]。时间序列法是一种新的测算视角,但其缺点显而易见:1.时间差距法主要用于单一指标(如互联网普及率)的测算,而对多种信息技术综合应用水平间的整体比较则不适用;2.时间差距法适用于两个对象间的相对比较,而对于多组对象比较(如多地区)时的数字鸿沟的整体测算就无能为力了。
Paul Beynon-Davies和Rebecca Hill(2007)基于Husing and Selhofer的“数字鸿沟指数法”(DDIX),利用以往数据对英国威尔士地区数字鸿沟的深度和广度进行了测量。他们发现性别和收入不同的群体之间没有明显的数字鸿沟,而年龄和受教育不同的人群之间数字鸿沟较为明显。[4]2004年,Husing和Selhofer使用DDIX考察互联网的接入和应用来测量数字鸿沟,而Beynon-Davies P和Hill R 在2007年仍然使用这种方法,并未作出改进,其准确性值得商榷,需要进一步完善数字鸿沟的测度体系。但其考虑到了性别数字鸿沟和代际数字鸿沟,值得借鉴。
Iva Walterova和Lars Tveit(2013)考察欧盟利用“地区数字工作”(Digital Local Agenda)在欧洲减小数字鸿沟的发展情况。他们调查欧洲的五个国家对小城市居民利用信息传播技术(以下简称ICT)的支持,他们认为“地区数字工作”是一种有效的将政策转化为具体解决方案的方法,可以有助于提供电子政务等公共服务,也缩小弱势群体面临的数字鸿沟[5]。他们的研究关注了具体政策实施对数字鸿沟的影响,对数字鸿沟动态研究和缩小数字鸿沟的策略启发很大。
Ayotunde Olawande Oni(2013)利用Survey Monkey①调查3627名尼日利亚房地产从业者的ICT使用状况,并与美国Culbertson Construction进行了比较。他们发现尼日利亚房地产从业者与他们在美国的同行之间存在巨大的数字鸿沟,尽管尼日利亚统计部门认为房地产从业者的ICT应用水平是足够的。他们发现尼日利亚高校不重视IT课程和技能的培养,他们建议增加技能培训、提高从业者ICT使用兴趣、投资软件公司和加大科研投入来减小尼日利亚与发达国家的数字鸿沟。[6]该研究从一个具体的行业(房地产)来探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
①一种网络问卷调查工具。
的差距,研究切口小,值得学习。“提高从业者IT使用兴趣”等从“人”的角度提出的建议也客服了以往研究大多只重视“物”的提高的缺陷。
比利时学者Heidi E. C. Buysse,Georges J. E. De moor和Jan De maeseneer J (2013)通过固定样本对92名糖尿病患者进行问卷调查,并对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和回归分析。他们发现教育程度高或中等的患者更感兴趣使用“远程控制平台”进行初级保健设置,尤其是咨询和传输血糖数据;而低教育水平的患者仅仅有很少的兴趣。他们认为因为这种“远程控制平台”使得患者与医生的面对面交流成为可能,因此可以减少医疗不平等,尽管今天的社会仍然存在数字鸿沟[7]。该研究探讨了数字鸿沟对健康传播的影响,视角新颖,但其结论显然没有考虑弱势群体在远程控制平台应用后的窘境,功利主义色彩浓厚,缺少人文关怀。
Namkee G. Choi和Diana M. Dinitto(2013)利用量表通过面对面访问或电话访问,从互联网使用方式、停止使用互联网的原因、电子健康素养(eHealth literacy)和对待计算机/网络的态度等角度对美国德克萨斯州低收入的、在家的60岁以上和60岁以下的个体做了比较研究,样本总量接近1000人。他们对数据进行了卡方检验、t检验、回归分析和多元逻辑回归分析,发现残疾人、年龄更大的人、黑人、西班牙裔人和收入更低者更容易停止使用互联网,而原因主要是缺乏财力获取电脑和技术、医疗条件、残疾以及病痛[8]。该研究利用多种统计学方法测量了数字鸿沟对健康传播的影响,值得关注。
英国学者Wendy Olphert和Leela Damodaran(2013)认为老年人在数字鸿沟现象中处于弱势的一方,这种尚未得到公认的“第四数字鸿沟”(forth digital divide)严重影响“数字包容”(digital inclusion),他们研究了老年人的数字需求并通过调查证明了老年人遇到的“数字剥离”(digital disengagement)[9]。该研究从老年人的角度出发探讨数字鸿沟的负面影响,考虑到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研究角度值得借鉴。
Tetsushi Nishida,James B. Pick和Avijit Sarkar(2014)利用文献研究对日本47个县的区域数字鸿沟进行了多层次的分析。他们以ICT使用与消费为核心,从人口、经济、基础设施、教育、创新和开放程度等角度来探讨数字鸿沟。他们建立了一个包括国民的专利注册数、报纸发行量、学生数和人均家庭教育支出、城市或乡村地位以及代际鸿沟在内的多变量模型来确定日本的数字鸿沟。[10]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