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卜筮思想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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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671—8178(2011)03—0059—03

朱熹卜筮思想探微

朱学军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摘要]朱熹是宋明理学的集大成者,他认为前人对《易经》的注释仅仅重视文本意义,而忽略了圣人

伏羲所设的卦的预言功能。朱熹著书《易学启蒙》阐述他的卜筮理论,其可贵之处在于把卜筮作为一种实验性的实践方法。在朱熹看来,卜筮与修身休戚相关,但卜筮也存在自身的局限性。朱熹将卜筮“理性

化”和“神圣化”,从而为文化传统的体系化做出了贡献。[关键词]易经;卜筮;修身;局限性[中图分类号]B221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1-08-21

[作者简介]朱学军(1979—),男,河南周口人,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中国哲学和文化哲学。

“朱子著《周易本义》,又著

《易学启蒙》,《语类》所载关于《易经》之对话共十三卷。《四书五经》除《论语》外以此为最多

。《近思录》622条中来自伊川(程颐,1033—1107)《易传》者106条。除《二程遗书》

外,北宋四子以此书至多。可知朱子极重卜筮。”[1]

朱熹如此重视关于卜筮的书籍,可以想象他对卜筮的重视程度,更何况当时的士人十有八九看重占卜之术。朱熹之前很多儒士从象数或者义的角度解释《易》,朱熹皆持反对态度,他认为《易》实为一本有嫌疑的卜筮之书。

一、《易》乃卜筮之书

《朱子语类》卷六十七:“问本义何专以卜筮为主。曰:且须熟读正文,莫看注解。盖古易彖象文言

各在一处,

至王弼始合为一。后世诸儒,遂不敢移动。今难卒说,且须熟读正文,久当自悟。”又《朱子

文集》卷六《答刘君房》有云:“易本为卜筮而作,其言皆以象数,以断吉凶,今其法已不传。”由此看来,

朱熹认为,易传本义实为卜筮之书。前人谈论易学,几乎都是从义理的角度探求,唯有朱熹从卜筮的角度研究易学一书,实为大胆创论。

朱熹认为《易》的本义就是占卜,而义理则是后

有的,

并且朱子批评义理学派将义理和经文本来的意思相脱节。伏羲、文王和周公作《易》,当初的用意只是为了满足人们日常占卜之需要,并没有后来学者所发挥的道理。各朝代在学校中也没有把《易》

的卜筮作用列入教育内容,也就是说,《易》开初不在义理,

而在卜筮。当然,朱熹不是说《易》与义理无关,他反而主张占卜之《易》与义理之间还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朱熹认为

,《易》书其实就是一本卜筮之书,义理寓于卜筮之中,未有此事,先有此理,若有此理便有此事,象数是这样,卜筮也是这样。若抹去卜筮,则《易》与《中庸》、《大学》等书就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了;若放弃了卜筮谈理,会陷入空谈的境地,因而失去《易》本来的意义。因此,朱熹认为:“今人须以卜筮之书看之,方得;不然,不可看《易》

。”(《朱子语类》

卷六十六)朱子又说:“《易传》义理精,只是与本义不相合

。《易》本卜筮之书,卦辞爻辞无所不包,看人如何用。程先生只说得一理”(《朱子语类》卷六十七)。很显然,

朱熹认为程氏的《易经》只是一家之言,并不代表《易》的本义,当然这并不是说程颐的讲法是错误的,

而是他把《易》给讲死了。·

95·第14卷第3期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NO.3VOL.142011年9月JOURNAL OF HUBEI POLYTECHNIC INSTITUTE

SEP.2011

朱熹曾在写给张栻的一份信里谈到了自己对于《易经》的看法:“近又读《易》,见一意思。圣人作《易》,本是使人卜筮以决所行之可否,而因之以教人为善……故卦爻之辞,只是因依象类(卦象及它们之间的象征性联系)。”[2]从此可以看出,朱熹对易学的研究主要在两个方面:卜筮理论和阐释理论。朱熹认为,《易》最初的意义并非在于不同层面的文本,而是在圣人伏羲所设的卦的预言功能中,文王和周公仅仅是对《易》原初意义的解释。所以若要研究《易》,就要理解卜筮的实践如何被运用到对神圣性的追求中去的。朱熹认为,《易》的价值不仅存在于被阅读之中,而且还在于它当初作为卜筮被实际用于操作中。朱熹还认为,《易》为卜筮之书,由于卜筮而产生了卦爻,随后有卦爻之象产生了占辞,而占辞中就包含了许多的道理和解释。按朱熹的说法,《易》其实就象《老子》一样讲的都是抽象的道理,弄明白这些道理之后就可以运用到各个方面。

二、卜筮与修身

众所周知,卜筮和祭祀是早期政治礼仪的重要基础。朱熹对《易经》的解释主要在于它的卜筮功能的重要性,认为卜筮在修身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程朱学派主张,价值内在于天赋的德性,可以通过修身的方式来体验和践履。朱熹认为,修身是判断一个知识分子素养的终极标准。朱熹所关注的根本问题是通过修身的方式成为圣人的困难性和可能性问题,这是定位朱熹解释《易经》的一个重要前提。

对《易》的解释,朱熹著有一本书叫《易学启蒙》,内容就是关于卜筮的理论和实践的,在给陆子美(南宋著名易学家)的一封信中朱熹提到自己写作此书的目的:“近又尝作一小卜筮书,亦以附呈。盖缘近世说《易》者于象数全然阔略,其不然者又太拘滞支离,不可究诘,故推本圣人经传中说象数者,只此数条,以意推之,以为是足以上究圣人作《易》之本指,下济生人观变玩占之实用。”[3]《易学启蒙》是一本卜筮书,其思想继承了邵雍的象数论,主要讨论了象数问题。此书共四章,其中第一章主要是关于河图、洛书的数论和宇宙论的符号体系的细致研究。第二章是解说阴阳之道的,其中讨论了伏羲八卦、文王八卦和邵雍先天八卦。在第三章里朱熹重点探析了用蓍草卜筮的程序。最后一章中,朱熹讲了怎样由蓍草求得一卦再求其变卦,又是怎样由本卦到变卦而得到预言的。不难看出,朱熹的这本书实际上是为那些求圣人之道者而写的实用卜筮教材,但他写卜筮的最终目的是有益于修身。

朱熹认为,《易》的原初之意并不在于它本身的哲理性,而在于其预言性,告诉人在特定的情况下该如何行动。自王弼以后,学者都把《易》当做哲学的文本依据,朱熹对此颇有微词。他认为,这样会失去卜筮在修身中应有的价值,一再强调“易本卜筮之书”。朱熹认为,《易》不象《诗》《书》《礼》《春秋》四经那样以教育为目的,而是被用做卜筮的。[4]朱熹还指出,当时的象数派注释者认识到了图和象的重要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却忽略了它们在人事方面的作用;义理派注意到了文本中隐含的道理,却忽视了文本的具体所指。他提出伏羲卜筮被后来的圣人们部分的偏离了,因为他们认为道的规律比卜筮重要。

朱熹作《易学启蒙》,试图让知识分子掌握蓍草卜筮的方法以实现修身之目的。朱熹在给吕祖谦的一封信中认为卦爻辞本为卜筮者“断其吉凶,而因以训诫”。“今欲凡读一卦一爻,便如占筮所得,虚心以求其词义之所指,以为吉凶可否之决,然后考其象之所以然者,求其理之所以然者,然后推之于事,使上自王公,下至民庶,所以修身治国皆有可用,似得三圣(伏羲、文王、周公)之遗意。”[5]从此信中可以看出朱熹的观点:正确的卜筮实践对修身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卜筮的局限性

朱熹对卜筮的理解具有其局限性,原因就在于他把卜筮与“鬼神”联系在一起。关于朱熹与卜筮之间,曾有如下记载,“先生独惕然以侂胄(韩侂胄,1027年卒)用事为虑。既屡为上言,又数以手书启生徒汝愚(赵汝愚,1140—1196),当以厚赏酬其劳,勿使得预朝政。……丞相既遂,而朝廷大权悉归侂胄。先生自念身虽闲退,尚带侍从职名,不敢自嘿,遂草书万言,极言奸邪蔽主之祸,因以明其冤。词旨痛切,诸生更谏以筮决之,遇《遁》之同人。先生默然退,乃取谏藳焚之,自号‘遁翁’”[6]在这次占卜行动中,谋划的虽并不是朱熹本人,但事实上他却在场。《语类》卷107中记载了朱熹第二次卜筮经历,只是当时他不在场,也不是主动。然而,此次记载的内容实为预卜吉凶,并非象朱熹所言卜筮为决嫌疑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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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学军:朱熹卜筮思想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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