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政府预算的特征的文献综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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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政府预算的特征的文献综述[摘要]财政预算管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对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至关重要。财政预算规范和安排着财政活动,直接体现着政府的政策意向,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运作的好坏,因而必须预先做出周密的计划和规划。财政预算是现代国家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财政预算,理解财政预算及财政预算特征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通过探究财政预算特征方面,从而理解财政预算的特征。
关键词:政府预算;基本特征;预算收支;
一、政府预算的含义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制度保障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是政府筹集、分配和管理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也是政府组织和规范财政分配活动的重要工具,在现代社会,它还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
政府预算的含义:
1、从形式上看,政府预算是以年度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形式存在的。
2、从性质上看,政府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政府预算的形成过程实际上是国家权力机关审定预算内容和赋予政府预算执行权的过程,即政府必须将所编政府预算提交国家立法机关批准后才能据以进行预算活动。
3、从内容上看,政府预算反映政府集中支配财力的分配过程。
4、从作用上看,政府预算是政府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政府预算的调控作用主要表现在:
1、通过预算收支规模的变动,调节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预算可采取紧缩支出和增加税收的方法,采取收大于支的盈余政策进行调节,以减少社会需求,使供求之间的矛盾得以缓解。当社会总供给大于社会总需求时,可以适当扩大预算支出,采取支大于收的赤字政策进行调节,以增加社会总需求;当社会供求总量平衡时,预算可实行收支平衡的中性政策与之相配合。
2、通过调整政府预算支出结构,调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各种比例关系。预算支出如果增加对某个地区和部门的投资,就能促进该地区和部门的发展。
3、公平社会分配。采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财政补贴等手段,调节社会分配,调节中央与地方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以及公民个人的收入分配。
香港中文大学学者王绍光、王有强曾撰文指出1,“现代预算制度”是关于未来政府支出的计划,而不是事后的报账;是统一的计划,包括政府所有部门的开支;列举所有项目的开支,并对它们进行分类;对计划中的每项开支都要说明其理由,以便对开支的轻重缓急加以区别;必须对政府的行为有约束力:没有列支项目不能开销,列支的钱
1注:王绍光,王有强.香港中文大学.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三期
不得挪作它用;必须得到权力机构(议会)的批准,并接受其监督;预算内容和预算过程必须透明。
二、政府预算的基本特征
财政预算从其产生、发展,到现代政府预算,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和充实的过程,其内涵不断丰富,形成了不同国家政府预算所共有并区别于其他财政范畴所特有的共性。认识政府预算的基本特征是为了进一步深刻理解政府预算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1、预测性
政府预算的预测性是指政府通过对未来年度预算的编制,对预算收支规模、收入来源、支出用途,作出事前的预计和设想。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各级政府、各部门一般在本年度结束之前,都要对未来年度的预算收支作出预测,编制出预算收支计划,进行收支对比,作出对策研究。至于这种预测是否符合实际,能否得以实现,取决于政府预算事前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也取决于预算执行中客观条件的变化、应变措施的选择、预算管理水平和预算管理手段的影响。但提高政府预算收支计划的准确度是第一位的。当代预算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使预算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分析利用的速度加快,这对政府预算准确度的提高十分有利。
2、法律性
政府预算的法律性是指政府预算的成立和执行结果都要经过立法机关的审查批准,它是一个法律性文件。也就是说,政府预算是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成立,按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又按照一定的法律程
序形成决算和审查批准。这是政府预算区别于其他财政范畴的一个重要特征。在西方国家由总统或首相提出预算草案,经国会或议会审议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我国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预算草案,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性特征是政府预算能够顺利实现的前提和保证。不经过一定法律程序,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政府预算,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政府预算。由于政府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是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大事,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审查批准预算的职权,而其他财政环节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由国家权力机构逐一进行审批。我国政府预算的法律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大的方面:一是经过立法机关批准的各级政府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预算;二是预算管理程序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3、集中性
政府预算的集中性是指政府预算的规模、收入来源、支出去向、收支结构和财政平衡等情况,由政府按照社会生产力水平和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进行统筹安排。这种集中性特征的主要标志是,国家通过政府预算集中了大量的资金,是为了保证国家职能的实现和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从预算管理的角度看,政府预算收入都应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能截留和挪用。预算支出也是由国库集中拨付,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政府预算所规定的用途、比例、指标和数额进行使用。在我国当前的预算改革中,政府预算这种集中性特征表现得更为突出,如一个部门一
本预算为其主要特征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政府集中采购制等,都充分体现着集中性特征。
4、综合性
政府预算的综合性是指政府预算的内容包括多个单项财政收支计划,综合反映整个财政收支的全貌,全面反映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是国家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这一特征体现了预算的完整性,反映着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使政府预算成为各项财政收支计划的汇集点和枢纽。政府预算所涉及的范围要比其他各种单项财政收支计划广泛得多,如税收计划、基本建设贷款和拨款计划、国有资产收支计划等。这些单项财政收支计划只是反映某一方面,是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并受政府预算的制约和调节。政府预算的综合性特征使其在国民经济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并启示我们要立足于全局,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以保证各项财政收支计划的圆满实现。
5、民主性
政府预算的民主性是指政府预算收支计划的制定、执行以及决算的形成,这一全过程要向公众全面公开;其收支内容也必须明确,以便于社会公众及其代表能够理解和审查。政府预算的公开性特征是从预算产生起就有的一个基本特征。这种民主性一般是通过政府向权力机关提交预算报告的形式,说明预算编制的依据,执行过程中采取的措施,以及如何保证政府预算的实现等。同时,报告上一年度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即决算报告。预算、决算报告经国家权力机关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