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遗传规律—分离定律、自由组合定律、连锁交换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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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证明“分离定律”,孟德尔设计了一项测交试验(test cross),即让F1代杂种与隐性 的纯合子进行杂交,理论上其子代遗传因子Aa与aa及其相对显、隐性状的比例应为1:1(如 下图左)。
孟德尔用F1代杂种高茎(Aa)与隐性纯种矮茎(aa)测交,在子代64株中高茎有30株,
矮茎有34株,其比例约为1:1 (如下图右) 。而对其他六对性状完成的“测交” 试验,其结果 完全符合上述的比例。据此,孟德尔最终确认了 “分离定律” 。
综上述,生物体的性状是由成对遗传因子决定的。成 对遗传因子在形成配子时,必须分开,每个配子只能得到 成对遗传因子的一个;子代个体的成对遗传因子一个来自 父方、另一个来自母方,这就是分离定律。
第二节 孟德尔的“自由组合定律”
(law of independent assortment)
孟德尔在完成一对“相对性状”杂交试验的同时,开展了对两对、三对和多对“相 对性状”的杂交试验。
第二章
三大遗传规律
遗传规律包括1865年孟德尔发现的分离定律、自由组 合定律和1928年摩尔根等发现的连锁、交换定律。
孟德尔(Gregor. Mendel) (1822-1884)
捷克共和国 (奥地利)人, 是遗传学的奠基 人。他通过豌豆 杂交实验,发现 了遗传的分离定 律和自由组合定 律。1865年2月8 日和3月8日宣读 了《植物杂交的 试验》论文,被 誉为现代遗传学 之父。
美国进化生 物学家,遗传学 家和胚胎学家。 以果蝇为主要研 究材料,证明基 因在染色体上, 发现了连锁交换 遗 传 定 律 , 1928 年出版了《基因 论 》 。 1933 年 由 于发现染色体在 遗传中的作用, 获得了诺贝尔生 理学或医学奖。 摩尔根(Thomas Morgan)
(1866—1945)
孟德尔所完成的七对性状的杂交试验,完全符合上述的假设,即F1代为杂合子(Aa)均只表现出显 性性状,F1代自交,F2代的遗传因子组成应为1AA比2Aa比1aa,其显性性状和隐性性状之比应为3:1, 试验结果完全相符(如下图)。
P AA aa 纯合子
P
高茎
矮茎
A a 配子
F1
Aa
杂合子
F1自交 Aa Aa 杂合子
3.14:1 2.84:1
2.95:1 2.82:1 3.01:1 2.96:1
三、根据实验结果提出“分离律假设”
根据上述杂交结果,孟德尔假设在生物体的体细胞中,控制同一性状的遗传因子(hereditary factor) 成对存在、不相融合,在杂种中能表现出所决定性状(如高茎)的遗传因子称为显性因子(Dominant factor)用“A”表示、不能表现出所决定性状(如矮茎)的因子称为隐性因子(Recessive factor)用“a” 表 示 。 AA、aa 为 纯 合 子 ( Homozygous ),AA表 现 显 性 性 状 , aa 表 现 隐 性 显 性 ; Aa 为 杂 合 子 ( Heterozygous)只表现显性性状。在形成配子时,成对的遗传因子(AA,aa,Aa)发生分离,分别 进入不同的配子中,随配子遗传给后代,决定后代的同一性状。
第一节 孟德尔的分离定律 (law of segregation)
一、实验材料的选择
豌豆是一种严格自花授粉的植物,即在开花前已完成授粉。不同的 性 状 ( character) 和 同 一 性 状 的 不 同 表 现 类 型 即 相 对 性 状 ( relative character)能稳定遗传给后代。
二、实验方法与结果统计分析
孟德尔选择如下7个具有不同相对性状的豌豆品种进行有性杂交试验。F1只表现1个性状,
即显性性状(dominant character),如紫色、腋生、高植株、饱满、绿色、黄色、圆形;未 显现出来的性状,即隐性性状(recessive character),如白色、顶生、矮植株、皱缩、黄色、
绿色、皱缩。F1自交、F2出现了性状分离,即出现了显性性状和隐性性状,其比例接近于
3:1。
性状
亲代(P)
F1代
显性性状 X 隐性性状 显性性状
F2代
显性:隐性
显性:隐性
705:224
3.15:1
高茎
(杂交)
矮茎
百度文库
(自交)
高茎
高茎 高茎 高茎 矮茎
651:207 787:227
882:299 428:152 6022:2001 5474:1850
在生物体细胞中,控制相对性状(relative character)的遗传因子(hereditary factor)成对存在(如AA,Aa,aa)、不相融合,一个来自父方的花粉、另一个来自母 方的卵细胞; 在杂合子中(Aa)能够表现其相对性状的(如A)称为显性遗传因子 ( Dominant factor )、不能够表现其相对性状的(如a)称为隐性遗传因子( Recessive factor)。AA、aa为纯合子( Homozygous ), Aa为杂合子( Heterozygous)。决定显 性性状的遗传因子有两种(AA,Aa),决定隐性性状的遗传因子仅一种(aa)即隐性 性状只有在纯合子(aa)中才能表现。在形成配子(精子或卵子)时成对遗传因子(AA, Aa,aa)必须分离,每个配子只能获得成对遗传因子的一个(A或a),通过精、卵随机 结合形成带有成对因子( AA,Aa,aa)的合子,从而决定新个体的相对性状的形成。
F1代杂种
(Aa) Aa
Aa
隐性纯种
aa (aa)
a
a 配子
F1代杂种 (Aa)
Aa
高茎
aa
隐性纯种
(aa)
矮茎
子代 Aa
Aa
aa aa
显性杂种(1)比 隐性纯种(1)
(Aa)
(aa)
子代 Aa Aa aa aa
合计
64株其中: 高茎30株(1) 比 矮茎34株(1.13)
(Aa)
(aa)
五、孟德尔分离定律(law of segregation)
(杂交)
AA
aa
F1
Aa 高茎
(自交)
A a A a 配子
AA Aa Aa aa
(1AA)比 (2Aa) 比(1aa)
显性性状(3) 比 隐性性状(1)
F
2
AA
Aa
Aa
aa
(1AA)比(2Aa) 比 (1aa) 高茎 高茎 高茎 矮茎
高茎787株(2.84)比矮茎277株(1)
四、创建“测交试验”确认“分离定律”
孟德尔用F1代杂种高茎(Aa)与隐性纯种矮茎(aa)测交,在子代64株中高茎有30株,
矮茎有34株,其比例约为1:1 (如下图右) 。而对其他六对性状完成的“测交” 试验,其结果 完全符合上述的比例。据此,孟德尔最终确认了 “分离定律” 。
综上述,生物体的性状是由成对遗传因子决定的。成 对遗传因子在形成配子时,必须分开,每个配子只能得到 成对遗传因子的一个;子代个体的成对遗传因子一个来自 父方、另一个来自母方,这就是分离定律。
第二节 孟德尔的“自由组合定律”
(law of independent assortment)
孟德尔在完成一对“相对性状”杂交试验的同时,开展了对两对、三对和多对“相 对性状”的杂交试验。
第二章
三大遗传规律
遗传规律包括1865年孟德尔发现的分离定律、自由组 合定律和1928年摩尔根等发现的连锁、交换定律。
孟德尔(Gregor. Mendel) (1822-1884)
捷克共和国 (奥地利)人, 是遗传学的奠基 人。他通过豌豆 杂交实验,发现 了遗传的分离定 律和自由组合定 律。1865年2月8 日和3月8日宣读 了《植物杂交的 试验》论文,被 誉为现代遗传学 之父。
美国进化生 物学家,遗传学 家和胚胎学家。 以果蝇为主要研 究材料,证明基 因在染色体上, 发现了连锁交换 遗 传 定 律 , 1928 年出版了《基因 论 》 。 1933 年 由 于发现染色体在 遗传中的作用, 获得了诺贝尔生 理学或医学奖。 摩尔根(Thomas Morgan)
(1866—1945)
孟德尔所完成的七对性状的杂交试验,完全符合上述的假设,即F1代为杂合子(Aa)均只表现出显 性性状,F1代自交,F2代的遗传因子组成应为1AA比2Aa比1aa,其显性性状和隐性性状之比应为3:1, 试验结果完全相符(如下图)。
P AA aa 纯合子
P
高茎
矮茎
A a 配子
F1
Aa
杂合子
F1自交 Aa Aa 杂合子
3.14:1 2.84:1
2.95:1 2.82:1 3.01:1 2.96:1
三、根据实验结果提出“分离律假设”
根据上述杂交结果,孟德尔假设在生物体的体细胞中,控制同一性状的遗传因子(hereditary factor) 成对存在、不相融合,在杂种中能表现出所决定性状(如高茎)的遗传因子称为显性因子(Dominant factor)用“A”表示、不能表现出所决定性状(如矮茎)的因子称为隐性因子(Recessive factor)用“a” 表 示 。 AA、aa 为 纯 合 子 ( Homozygous ),AA表 现 显 性 性 状 , aa 表 现 隐 性 显 性 ; Aa 为 杂 合 子 ( Heterozygous)只表现显性性状。在形成配子时,成对的遗传因子(AA,aa,Aa)发生分离,分别 进入不同的配子中,随配子遗传给后代,决定后代的同一性状。
第一节 孟德尔的分离定律 (law of segregation)
一、实验材料的选择
豌豆是一种严格自花授粉的植物,即在开花前已完成授粉。不同的 性 状 ( character) 和 同 一 性 状 的 不 同 表 现 类 型 即 相 对 性 状 ( relative character)能稳定遗传给后代。
二、实验方法与结果统计分析
孟德尔选择如下7个具有不同相对性状的豌豆品种进行有性杂交试验。F1只表现1个性状,
即显性性状(dominant character),如紫色、腋生、高植株、饱满、绿色、黄色、圆形;未 显现出来的性状,即隐性性状(recessive character),如白色、顶生、矮植株、皱缩、黄色、
绿色、皱缩。F1自交、F2出现了性状分离,即出现了显性性状和隐性性状,其比例接近于
3:1。
性状
亲代(P)
F1代
显性性状 X 隐性性状 显性性状
F2代
显性:隐性
显性:隐性
705:224
3.15:1
高茎
(杂交)
矮茎
百度文库
(自交)
高茎
高茎 高茎 高茎 矮茎
651:207 787:227
882:299 428:152 6022:2001 5474:1850
在生物体细胞中,控制相对性状(relative character)的遗传因子(hereditary factor)成对存在(如AA,Aa,aa)、不相融合,一个来自父方的花粉、另一个来自母 方的卵细胞; 在杂合子中(Aa)能够表现其相对性状的(如A)称为显性遗传因子 ( Dominant factor )、不能够表现其相对性状的(如a)称为隐性遗传因子( Recessive factor)。AA、aa为纯合子( Homozygous ), Aa为杂合子( Heterozygous)。决定显 性性状的遗传因子有两种(AA,Aa),决定隐性性状的遗传因子仅一种(aa)即隐性 性状只有在纯合子(aa)中才能表现。在形成配子(精子或卵子)时成对遗传因子(AA, Aa,aa)必须分离,每个配子只能获得成对遗传因子的一个(A或a),通过精、卵随机 结合形成带有成对因子( AA,Aa,aa)的合子,从而决定新个体的相对性状的形成。
F1代杂种
(Aa) Aa
Aa
隐性纯种
aa (aa)
a
a 配子
F1代杂种 (Aa)
Aa
高茎
aa
隐性纯种
(aa)
矮茎
子代 Aa
Aa
aa aa
显性杂种(1)比 隐性纯种(1)
(Aa)
(aa)
子代 Aa Aa aa aa
合计
64株其中: 高茎30株(1) 比 矮茎34株(1.13)
(Aa)
(aa)
五、孟德尔分离定律(law of segregation)
(杂交)
AA
aa
F1
Aa 高茎
(自交)
A a A a 配子
AA Aa Aa aa
(1AA)比 (2Aa) 比(1aa)
显性性状(3) 比 隐性性状(1)
F
2
AA
Aa
Aa
aa
(1AA)比(2Aa) 比 (1aa) 高茎 高茎 高茎 矮茎
高茎787株(2.84)比矮茎277株(1)
四、创建“测交试验”确认“分离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