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7-2030)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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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7-2030)公众意见征询
一、规划目标
综合考虑资源、环境、发展和人口之间的关系,对县域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行高标准、高起点规划,使之与肥西地区特点相适应,实现肥西县农村地区水环境全面提升和农村的现代化。
二、规划原则
(1)城乡一体,全面覆盖
(2)科学规划,合理安排
(3)效率优先,统筹兼顾
(4)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5)合理预测,双管齐下。
(6)污泥无害、近远期结合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涉及肥西县域除县城规划建设控制区外的全部农村地区,共10个乡镇,162个中心村。
四、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
近期:2017-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五、污水规划分区和排水体制选择
主城区污水集中处理一体化区域包括包括主城区,紫蓬镇、花岗镇、严店乡的镇区以及周边村庄。
排水体制均采用完全分流制。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一体化区域包括高店乡、官亭镇、铭传乡、山南镇、柿树岗乡、丰乐镇、三河镇及其周边村庄。
排水体制均采用完全分流制。
农村地区污水分散式处理区域指的是除以上两个区域以外的广大农村地区,包括中心村和自然村。
结合农村的实际条件选择雨污分流制和合流制排水系统。
六、污水排放标准
1、镇区污水排放标准
(1)污水纳管标准
规划区内各排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 级标准。
(2)污水处理厂/站污染物排放标准
规划中肥西各乡镇镇区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均执行一级A 标准。
2、农村污水排放标准
(1)排入地表水Ⅰ、Ⅱ类功能水域,执行一级A 标准。
(2)排入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A 标准。
用于施肥灌溉等农业用途的执行一级B 标准。
七、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1、污水处理厂规划
本规划确定的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
2020年污水处理量:约1.0万m³/d
2030年污水处理量:约1.9万m³/d。
肥西县各镇区污水处置厂建设标准一览表
2、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1)中心村
规划共设置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105个,其中保留8处,扩建18处,新建59处。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根据现状人口确定规模,在实施建设中,可对其规模进行校核,从而确定实际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规模。
(2)自然村
肥西县规划自然村153个,规划采用分散型治理模式,即设置小型简单处理设施,结合农村户厕改造,进行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八、污水处理工艺
1、镇区污水处理工艺
推荐采用A2/O或SBR或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尾水可通过人工湿地、稳定塘、生态沟渠等处理方式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农村污水处理工艺
(1)中心村
经济条件富裕或对氮磷去除要求高的村庄,推荐生物接触氧化法。
污水具有可生化性的村庄,推荐一体化设备+A2O反应池+生态池+稳定塘污水处理。
经济条件富裕,占地面积小的村庄,推荐MBR工艺一体化设备。
(2)自然村
对处理尾水水质无过高要求,主要用于农业灌溉的的农村生活污水,格栅+三格式化粪池+稳定塘或人工湿地污水处理。
农村分散型农户,无污水管网,无集中式处理设施,粪便污水可用来农业灌溉,推荐无害化卫生厕屋+装配式三格化粪池。
九、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1、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的基本要求
规划2020年完成全部户厕改造。
2、户厕改造模式
户厕改造采用三格化粪池的形式,分为单户型和双户型两种模式。
十、污泥处理及处置方式
1、分散型村庄污泥处理方案
(1)农户处理
根据农户自主意愿,需要用作农家肥的可自行对自家化粪池进行清掏。
(2)统一处理
建议在县域选址建设粪渣无害化处理厂,对粪渣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十一、保障措施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大力推动,更需要农民的积极参与和自觉行动。
各地、各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