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中国小贷业务发展问题分析和策略研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开题报告

中国小贷业务发展问题分析和策略研究

一、文献综述:

有关小额贷款的相关研究,茅于轼先生有一句精辟的点评:“小额贷款涉及的理论问题并不多,更多的是实际操作问题,或者说是制度的制定和维护问题”。迄今为止,未见我国学者对小额贷款的理论研究,而是针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后的基本情况,以及出现的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因素进行了很多研究,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也有学者在探讨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的问题。

杜晓山(2008年)认为,当前妨碍民营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主要是小额信贷机构缺乏合法身份和适宜的地位,以及没有资金来源和融资渠道,因此很难扩大规模和可持续发展。这一观点在很多研究中都有反应,也是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遇到的瓶颈。

王曙光(2006年)在其《我国小额信贷发展面临的五大挑战》一文中,指出小额信贷面临着政府缺乏针对小额信贷的法律框架与有效监管、小额信贷难以实现商业上的可持续发展、小额贷款组织的规模化问题、小额贷款公司自身信誉和信用评级存在问题、小额贷款组织自身控制风险能力差等难题。

刘向明(2010年)在对榆林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案例进行分析时,发现小额贷款公司没有遵循小额、分散原则,傍大户的做法一方面

使得小额贷款公司没有发挥支持“三农”的作用,另一方面也积聚了风险。

黄艳(2009年)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障碍进行了分析,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是以企业法人之名行使金融服务之实,严重影响着其未来的发展。

孙家骏(2010年)分析了小额贷款公司法律体系的潜在矛盾,指出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目前指导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开展的主要法律依据,但是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般的企业法人,又必须遵守《公司法》和《合同法》。但是通过分析,“意见”和“通知”中有很多规定与《合同法》相冲突,使小额贷款公司的未来发展存在障碍。

以上的研究表明,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很多外部制约因素,同时内部也存在着很多风险和问题,那么目前的研究成果给我们提供了哪些解决问题的途径呢?

首先在小额贷款模式的未来发展方向上,学者们都认为商业性是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

董静、郑朝阳(2008年)通过研究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必须从公益性向商业性过渡,商业性和借贷双赢是其未来发展方向。同时也指出在利率上应该由低利率向市场化的利率转变,同时提示小额贷款公司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

苏彤、郑红生(2008年)在探索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模式上是如是说:“商业化经营是农村小额信贷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利率市场化是农村小额信贷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成熟的风险控制机制是农村小额信贷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并比照国外小额贷款的发展模式,进行了必要性分析。

对小额贷款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研究比较多:

人民银行固原支行课题小组从几个方面提出了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和措施:一,必须尽快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体系,使小额贷款公司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循商业现代金融企业的运行管理模式和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要求,严格制定规范化管理章程;三,小额贷款公司应引进专业人才,采用各种方法提高人员素质。

茅于轼(2010年)在探讨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途的一篇文章中将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与其资本净额的比例称作转贷比,目前《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转贷比为50%,茅于轼先生说这个规定实在没有什么依据,这个转贷比不利于为数众多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他指出应根据边际分析法来确定合适的转贷比例,分析说明5倍的转贷比例对转贷资金而言都是安全的。

李修平(2009年)在研究中表明小额贷款公司在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时除了转制为村镇银行外,还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包括发行证券、公开上市、小额贷款公司资本证券化等途径多元化开辟资金来源渠道。同时提出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对贷款的管理,同时政府应该给予农村更大的智能补贴以弥补农业的系统性风险给小额贷款公司造成的损失。

焦瑾璞(2010年)在研究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愿景时指出,要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有四方面值得注意:第一,要明确小额信贷应有的地位;第二,对小额信贷实施有效监管,鼓励监管创新和多样化;第三,要有有效的政策扶持和政策支持,要积极创新小额信贷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第四,顺应小额信贷发展潮流,将小额信贷发展融入国家金融发展战略。

黄加宁(2010年)在对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研究时,从法律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目前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立法只有《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无法适应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需要,国家应该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法律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和管理,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使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更加规范化、合法化。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问题,他认为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缺乏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能力,应该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金融审慎监管。

一系列的政策的出台,一方面是对我国十几年来小额信贷工作的肯定,另一方面也表明了我国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金融改革,特别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决心。随着政策的出台,各地的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出来,截止2010年6月末全国已经成立1940家小额贷款公司,引进的私人资本估计超过1300亿。大量的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以后,业务上蓬勃发展,也为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内部管理体制不完善、人才匿乏、资本金短缺、未来发展方向不明等问题妨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本文将针对特定的经济环境下的小额贷款公司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二、论文提纲

一、小额贷款的相关理论概述

1、小额贷款含义

2、小额贷款机构含义及特征

3、小额贷款公司含义及其必要性

二、我国小额贷款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1、我国小额贷款发展现状

2、我国小额贷款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三、我国小额贷款可持续发展相关建议

1、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合法的身份定位

2、健全监管体系,加强业务指导

3、放宽相关融资政策

4、建议制订相关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

5、适当调整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改制条件,促进良性转制

6、增加业务模式,合理定位及定价

四、结论

三、参考文献

〔1〕杜晓山:《扶贫小额信贷机构健康发展堕需政策支持》,《金融与经济》,2008年第3期

〔2〕王曙光:《我国小额信贷发展面临的五大挑战》,《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6年第6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