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指数研究院职业经理人俱乐部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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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指数研究院职业经理人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职业经理人俱乐部。
第二条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职业经理人俱乐部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治理、市场交易、交易中介等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从业人员自愿参加组成的非营利性质的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宗旨
1 、促进学术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培养杰出的创新与研究能力,凝聚职业经理人的才华与聪慧,推动房地产经理人职业化进程。
2 、提高房地产项目的研究水平、实际开发和经营水平,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和谐进展。
3 、为差不多成功并追求更大成功的职业经理人制造一个高层次、跨地域的交流平台,使其在沟通交流中互相启发,展现自我风采,塑造个人魅力,不断超越自我,从而取得更大的个人成就,攀登事业更高峰,赢得更加完美的高品质人一辈子。
本俱乐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俱乐部隶属于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中国指数研究院,同意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中国指数研究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治理。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会员资格
•个人会员
1 、房地产业的高层治理人士;
2 、具有一定房地产理论、策划、创意和设计水平的从业者;
3 、房地产相关企业的治理者;
•荣誉会员
1 、国内地产界、企业治理界的知名人士及闻名学者;
2 、知名房地产企业的董事长或集团主席;
3 、曾经(或正在)从事房地产业行政治理工作的业内人士;
第六条入会条件
凡具备上述会员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自愿遵守俱乐部章程者均可申请入会。
第七条入会方式和程序
1 、登记入会:向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职业经理人俱乐部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2 、网络入会:能够通过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职业经理人俱乐部网络平台直截了当写申请表;
3 、入会程序:申请人填写的有关申请表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入会资格审核,由秘书处办理入会手续,发给会员证,成为正式会员,开始享受会员的所有权益,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关资料将自动转入会员档案;
4 、俱乐部对会员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八条会员享有的权益
1 、会员有权参加由俱乐部组织、策划的各项活动,同意本部为会员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2 、会员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种讲座、研讨、培训;
3 、在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职业经理人俱乐部网站上将刊发会员个人简介、照片、职业生涯、职业成功业绩及体会、研究论文等,并进行推广;
4、会员有权对俱乐部工作提出批判、建议,并可提出相关的俱乐部活动组织形式;
5、会员之间互惠互利、资源共享;
6、本俱乐部充分尊重会员隐私权,对会员资料将会予以妥善保管及保密,未经会员授权可不能公布或透露其注册资料及储存在俱乐部中的非公布内容。但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为爱护会员个人权益和社会公众安全和公共秩序的需要、及其他相关法定情形下除外。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俱乐部章程;
2 、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并自觉爱护和扩大俱乐部声誉和形象,不得有损俱乐部利益的行为;
3 、积极举荐符合条件的潜在会员;
4 、及时更新个人资料及联系方式,提供对俱乐部及活动的各种意见建议;
5 、俱乐部会员有义务在自己职责范畴内为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职业经理人俱乐部提供研究支持,至少每年提供一次专业文章,促进上海房地产职业经理人的研究交流;
6 、未经同意,不得在俱乐部举办的各种活动中直截了当向其他会员推广业务或进行营销。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峻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活动和服务
第十二条俱乐部举办系列研讨会,邀请资深职业经理人、权威专家,就地产热点、项目治理和个人进展问题定期进行深入的分析、探讨与交流,提炼职业经理人的真知灼见,挖掘房地产经营治理聪慧。
第十三条不定期举行系列有用培训课程和能力训练,为会员提供性价比高、实操性强的课程,提高会员从业素养,结合学术与实践,丰富实践体会及市场把握能力,提升个人魅力。第十四条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为会员提供便利、即时、大容量、多层次的行业资讯服务。第十五条俱乐部将不定期举办系列研讨会和公布会,邀请资深房地产专家,就热点问题展
开深入研究探讨,为会员制造一个高水平的学术体会交流平台。
第十六条不定期组织优秀典型房地产项目观摩活动。
第十七条与其他协会和组织进行友好交流与互动。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俱乐部理事会是俱乐部的执行机构,领导本俱乐部开展工作,俱乐部理事会由知名房地产企业家组成,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理事长、秘书长和总干事若干名,全部由选举或举荐产生。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1、确定本俱乐部组织架构;
2、制定、审议内部治理制度;
3、决定理事长、秘书长和总干事等职位的人事任免;
4、决定会员的吸取或除名;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经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秘书处是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负责俱乐部的常务工作,设秘书长一名,总干事若干名,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理事长职权: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代表本俱乐部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处理章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长工作会议,商量由秘书处提交的工作打算和具体事项。第二十四条秘书长职权: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打算;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治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五条俱乐部经费来源:
1、中国指数研究院拨款
2、捐赠及赞助
3、其他会务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俱乐部资产治理需按国家规定制度、财务治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会费要紧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