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质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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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配件质量管理规定
为加强汽车配件质量管理,保证车辆维修质量,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公司《质量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汽车配件采购程序
1、供货方的选择: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货商进行公开招标,根据资质、经营实力和配件质量等,同类配件确定2-3家供货方进行长期合作;汽车安全件,如刹车片、方向机等,要同配件生产厂建立直接关系,避免因中间商造成的质量问题。
2、汽车配件的质量认可:供货方必须出具合法的配件检验报告、抽检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同时,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的配件产品,还必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必须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3、质量保证要求:供货方在满足上述两条的基础上,必须满足如下质量要求。
(1)保证配件质量。所提供的配件必须100%为合格品,符合国家及有关标准,在国家规定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应无条件更换或退赔,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货方负责。
(2)价格合理。所提供的配件价格应低于市场价,如发现有以次充好、以副厂配件充正厂配件等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3)配件送货及时。常用配件和急用配件应在三十分钟内送到,需预订的配件应在允诺的时间内及时送到。因配件送货不及时造成的一切的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4)供货的合格率(批合格率)为100%。所提供的配件无论从型号、规格、数量都应与需方所需采购的配件相符合,配件有包装的应提供正规的包装。
供货方必须按照以上四方面要求向需方供货,如供货方不能满足需方这四方面内容要求中的任何一点,需方将取消其供货资格。
4、鉴定供货协议:满足上述条件的供货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开户行等信息,证实合法后,鉴定供货协议。
二、汽车配件质量验收
1、到货的汽车配件与需求计划单型号、规格等信息相符。
2、检验报告、抽检报告和合格证,以及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齐全、合法。
3、实物观察,采取一定手段检测,应符合我方的使用要求。
4、我方初次使用的配件,应进行小批量(2-3辆车)的装车运行实验,取得实际数据后判定是否批量使用。
三、汽车配件的保管和发放
1、检验合格的配件应入库进行妥善保管,或通过一定手续直接交到维修人员手中。
2、库房保管的配件,应按配件性能采取合理的方法保管。避免受潮、生锈、变形或其它形式的毁损。
3、发放配件时,库房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登记所发配件的规格、型号、批次和生产厂家等信息,以便随时查阅。
4、发放配件的审批程序,由各生产单位自行制定。
四、汽车配件的装配、使用
1、装配前,维修人员应核对配件型号、规格,确保无误后进行装配;装配中,遇到问题及时同供应部门沟通解决。
2、装配要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合理选择工具和装配方法,避免因装配不当造成配件损坏。
3、装配好后,要根据配件性能选择适当方法进行车辆运行检验。
4、新装配的配件,驾驶员在运行中要随时注意新装配配件的性能,注意听异响、闻异味、触摸温度、观察仪表等进行检验,确保装配配件发挥正常效能。
五、质量问题处理
1、发生质量问题,未造成较大的后果,按供货协议退货、换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因配件质量问题,造成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追究供货商或生产厂家法律责任。
3、同一个供货商,一月内发生2次配件质量问题或1次造成一定后果的配件质量事故,直接取消供货资格。
4、每年对所有供货商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根据情况淘汰一部分,重新选择厂家进行补充,始终保持良好的供货质量。
5、对于内部工作人员失误或失职造成的汽车配件质量问题,将根据问题性质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