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悲剧的诞生》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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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悲剧的诞生》读书报告
主要简介
第一部分《悲剧的诞生》之简析
本书的序言《一种自我批评的尝试》写于1886年,相隔十六年后,尼采的一些美学思想已经发生了改变,故而这篇序可以分为两大板块:第一节至第五节是全书所要讨论的核心内容的一份提纲(虽然这份提纲列得依旧混乱、毫无章法),大多以问句的方式,基本上涵盖了书中所涉及的问题——(强者的)悲观主义或者说酒神精神与苏格拉底主义的对立(第一节),对知识或理性的审美批判(第二节),悲剧的起源(第四节),艺术的形而上意义及酒神学说(第五节);第二板块从第六节至第七节,为体现标题“一种自我批评的尝试”的部分,第六节通过与叔本华的“决裂”来强化酒神学说的现实意义,第七节则是针对自身的“浪漫主义倾向”进行的清算,进一步明确了酒神精神。
在这篇序言排山倒海般的发问中,我们已经能够读出书中作者所持有的观点。如第一节第二自然段在那些尼采看来都应当做肯定回答的诘问中,分明已经显现了哲人对“强者的悲观主义”的高扬,对理性主义的抨击。甚至一些核心的美学原则都已经点出,如“只有作为审美意象,世界的生存才是有充分理由的”[3]。这些已经告诉我们尼采创作这本书的目标:开创一种艺术的形而上学,即“用艺术家的眼光看生活,然而用生活的眼光来看艺术”。
第二板块则体现了尼采中后期美学思想的一些转变。主要是他在自己的哲学思想成熟后对早期浪漫主义倾向的一个清算。
《献给理查德?瓦格纳的前言》的内容则比较简单,一言以蔽之——“艺术……是此生的最高使命和真正的形而上活动”[4]。
主体部分则又可以分为两大板块,前十五章为尼采文艺理论的阐释部分,十六章到最后则是将前文提出的文学、美学思想在德意志文艺复兴中的方法论应用,故而下面的内容概括以第一板块为主,后十章的内容与前文多有重复,可以用于对前面概念的佐证和解释。而由上文可见,尼采《悲剧的诞生》存在着两个层次,首先是对古希腊悲剧起源的探讨以及由此生发的对现代理性主义的批判,另一层则是潜藏在这些讨论背后的、真正的内核——审美对于人的存在之意义的决定作用,即所谓“重估一切价值的尝试”的最初形式。后者是尼采美学的核心,是我们理解其日神-酒神理论的基点,是贯穿全书的一条线索。
个人见解
生命要有对抗痛苦的欢乐
吴教授认为,尼采对于悲剧艺术和人生的痛苦有独特的理解和解释。在尼采看来,人生的欢乐需要释放人的意志,积极地去创造和感受;人生的痛苦虽然是不可避免蹈艺术,使人生过得快乐。它启迪人们:即便人生是幕悲剧,也要有声有色地演好这幕悲剧,不要失去了悲剧的壮丽和快慰。通过阅读尼采,我们都应该对生命抱有一种积极的态度。生命的长河川流不息,既有风平浪静,也有惊涛骇浪。只有保持良好的心态,释放生命的强力意志,勇敢地面对一切可能遇到的艰难困苦,才能战胜困难,无往不胜。要从尼采的思想中得到一种感悟,获得一种磨砺人生的美感,努力让生命更精彩,让人生更辉煌~
内容提要:本文是关于尼采的文艺理论著作《悲剧的诞生》一书的内容概括、思想提炼与个人认识。
关键词:尼采《悲剧的诞生》艺术形而上学
尼采《悲剧的诞生》读书报告
诚如朱光潜先生在《悲剧心理学》一书中的抱怨:“哲学家谈悲剧总是不那么在行。在悲剧问题上去求教哲学家往往是越说越糊涂。”[1]尼采的文艺理论专著
《悲剧的诞生》在笔者看来有如天书。“写得糟糕,笨拙冗长,令人难堪,稀奇古怪,形象杂乱,很感情化……节拍不匀称,无意于逻辑的澄明,极端自大……”[2]这是尼采自己对本书的评价,笔者深以为妙,故而本文的第一部分将会就自己的理解,将全书的内容按照一定的框架结构,将那些年轻人慷慨激昂的大段辞藻刨去,形成一些在我看来最紧要的理论概括。第二部分是对第一部分的进一步浓缩和生发,以期对尼采文艺理论有一个本质上的认识并将其置于整个西方文艺思想发展进程中来推断其价值。第三部分是阅读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笔者认为有价值的,然而是游离于主题之外的一些尼采的灵光乍现。最是作者读书过程中做的一个本书索引。
第一章开宗明义,指出悲剧源于酒神精神与日神精神的结合,接着作者向我们阐释了日神倾向与酒神倾向的涵义。对于这两个核心关键词,尼采却采用了一种晦涩的比喻的修辞,采用“梦”与“醉”两种状,他也还是给我们一种朦胧本质的不良感觉”[7],并将梦的现实称为“幻影”,这种看似前后矛盾的说法成为我们进入尼采美学世界最早遇到的理解上的巨大困难。而对这一譬喻的理解需要在继续下去的阅读中慢慢体会。十八章开头对“意志迫使存在继续”所采取的三种手段的描述比较清晰地为我们提供了注解。很明显,第二种手段,即“眼前飘拂的艺术之诱人美丽面纱”[8]正是日神精神之梦的另一个版本,再联系十七章里的相关论述,我们终于可以认识到日神精神应当包括一下的两个层面的要求:第一,也就是具有根本性质上的规定性的——艺术的精神,或曰审美的精神。“梦”的喻体,以其“朦胧”的特性强调的就是日神精神区别于现实的、功利主义的审美特质,它所形成的是不同于刻板现实的另一个“美”的世界(“外观”)。第二,在表现形式上,是一种直观的、明确的审美效果,要求主体的高度客观性,是为日神艺术的“适度”原则,故尼采称阿波罗为“生成”、“伦理”之神。实质上这是继承了早期希腊美学原则。与日神精神相类似,这一时期“希腊思维具有静观性”,因为“它认可现在的存在,而不要求对存在作根本的改变”,“和谐更适用于艺术”[9],日
神艺术代表《荷马史诗》恰恰完成于这个时期。这种机制,我们在尼采的“对手”陀思妥耶夫斯基那里也找到了非常好的解释,在《白痴》卷二中他说:“我们的梦充满了荒谬性和不可能性,但你们立即接受它,几乎并不感到惊奇……为什么当你们从梦中醒来,又回到现实世界中时,你们几乎总是感到,有时甚至还非常强烈地感到,梦在离你们而去的时候带走了一个未被你们猜破的迷呢,梦的荒唐让你们微笑,同时你们却又感到,这荒唐的外表中包裹着一个想法,一个真实的想法,某个属于你真是生命的东西,某个存在着的东西,始终存在于你们心中的东西;你们会认为,在你们的梦中找到了一种期待已久的而相对而言,对“酒神-醉”的理解则容易得多,这个杂糅着神秘主义、灵感论、迷狂说、空想主义等等因子的狂歌乱舞状态表现为“疯狂、过度和个体界限的崩塌”[11],众人在永恒真理的感召下融合成一个整体,达到一种回归太一的自弃的状态。
在对“梦”与“醉”的理解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主要有两点:第一,二者都属于审美范畴,只是程度上有所不同;第二,二者都是对最高真理的反映。从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尼采的文艺理论中强烈的非理性色彩。
对于日神-酒神精神的意义,尼采说“正是靠着这一点,人生才成为可能,并值得一过。”[12]
第二章开头总括了三到五章所详述的以希腊悲剧为代表的艺术,借日神式与酒神式两种艺术力量形成的过程:处于酒神醉态和神秘自弃中的艺术家“通过日神梦的影响,在一幅隐喻式的梦中图景里”[13]进行创作。接下来的两段分别讨论了日神式的艺术力量与酒神式的艺术力量在古希腊的存在情形(区分了两种艺术——造型艺术与非造型艺术),存在形式是两种力量处于一种对立斗争的状态中。因为“梦”是一种乐观的艺术,如第三章中描绘的,是“一种旺盛甚至洋洋得意的存在”[14];而在“醉”中,“似乎出现了自然天性的伤感面容”,这对于“(日神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