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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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和发展的意见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卫生局、发展改革委:

卫生应急体系是国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加快提升全省卫生应急能力,更好地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根据《卫生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卫应急发[2010]57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和新要求,积极探索,以规划制定和实施为抓手,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在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上下功夫,使我省卫生应急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全面、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系统规划,分步实施。坚持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相结合、常态运行与应急处置相结合。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规划实施提升应急能力的关键性项目。

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做到资源共享、机制健全,避免重复投资、

重复建设。

科学设计,规范建设。与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和应急管理规划有效衔接。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全省建立并完善卫生应急“一套机制、一支队伍和五个系统”,即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专业化卫生应急队伍,完善卫生应急的组织管理、指挥决策、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和调运、科技支撑五个系统。形成统一指挥、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卫生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显著提高,能够满足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评估的需要。

四、重点建设任务

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有效整合辖区内现有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信息网络等各类应急卫生资源,根据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统筹规划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将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日常准备、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和完成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目标和任务。

(一)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管理系统。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形成全面覆盖的管理网络。市州级卫生行政部门全部成立有独立建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卫生应急办公

室,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内部要内设卫生应急办公室;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指定科室,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有兼职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二)加强预案体系建设。全面梳理现有各级各类卫生应急工作预案,全面总结卫生应急工作经验,逐步形成由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卫生应急专项预案、部门单项预案和单位内部预案所组成的卫生应急预案和规范体系。建立预案修订、更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在巩固以往部门联动的基础上,建立与武警、消防、军队,以及其他区域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协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卫生应急宣传,指导公众树立卫生应急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和自救、互救能力,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卫生应急健康教育。

(三)推进信息与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系统建设,5年内,建成省、市、县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决策系统,满足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沟通、指挥协调、专家研判和视频会商等功能。市级建设率达100%,县级建设率达80%以上。继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建设,覆盖率维持在100%。强化信息管理,直报率98%以上,报告及时率、准确率、完整率95%以上。

(四)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系统。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信息的收集体系;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数据库;建立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机制;建立省市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舆情监测系统。加强预警系统建设。依托现有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拓展应用领域,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指标体系,实现监测信息的综合利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预警制度,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科研支撑体系。

加强部门、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卫生监测预警体系的信息沟通和协作联动,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的时效性,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拓宽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服务范围,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能力。

(五)建立健全全省紧急医学救援体系。以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为龙头,以市(州)、县(市)紧急医学救援中心为主干,以各级医疗机构急诊科为支撑,建成完善的省、市、县三级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原则上一个市(州)设一所市(州)级紧急医学救援中心,一个县(市)设一所县级紧急医学救援中心。根据城市人口分布和卫生资源布局,按照急救半径5公里、应急反应时间10分钟的标准,设置急救站。紧急医学救援中心、急救站以城市每6万人、农村以每12万人配置1辆救护车,服务半径控制在8公里以内,形成反应灵敏、通讯畅通的急救服务网络。

整合全省120院前急救信息系统,与省市县三级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信息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实现全省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与协调。

加强湖北省核与辐射损伤救治基地、化学中毒救治基地能力建设,完善功能。

(六)全面提升专业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按照平急结合的原则,依托现有人力资源,借鉴部队预备役管理模式,组建各级各类卫生应急规范化的专业处置队伍。加强队伍的培训,改善队伍装备,规范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注重提高队伍在重大灾害造成交通、通讯、能源中断等极端条件下快速反应、医学救援的能力。用5年的时间,打造一批装备合理、训练有素、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完善专家调用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咨询和指导作用。

(七)加快建设物资储备及调运系统。加强卫生应急物质储备机制建设,明确储备政策,科学制定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合理确定实物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现金储备的比例,分级、分类进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重点加强自然灾害、重大传染病、职业中毒、化学中毒、核和辐射突发事件、群体性伤亡事故等所需的药品、疫苗、医疗卫生器材和设备等的实物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建立全省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网络,健全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快速调用机制。

(八)加强科技支撑系统建设。积极推动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重点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研究,开展实验室快速检测技术方法的研究,提高突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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