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信息化系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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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民政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公告致有关供应商:
受成都市民政局委托,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批准,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将对“成都市民政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建设项目”项目(招标编号:
SCTC-2011-0921-155-01)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分为1个包。为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性要求和技术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性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举证进行说明。
所提意见请在
2011年10月28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中心。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联系人:
李晓渝先生,李柯先生,何翼风先生,陈全红小姐联系电话:,
传真: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2010年10月21日
xx民政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
建设项目技术需求书目录
第一章概述 (2)
1.1项目名称 (2)
1.2项目背景 (2)
1.3建设目标 (2)
1.4建设原则 (2)
1.5建设内容 (4)
1.6建设周期............................................................................................................................4第二章技术要求.............................................................................................................................4第三章功能要求.. (5)
3.1民政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功能要求 (5)
3.1.1民间组织子系统 (5)
3.1.2优抚安置子系统 (5)
3.1.3社会救助子系统 (5)
3.1.4灾情管理子系统 (6)
3.1.5城乡社区工作子系统 (6)
3.1.6区划地名子系统 (6)
3.1.7社会福利子系统 (6)
3.1.8社会事务子系统 (6)
3.1.9双拥工作子系统 (6)
3.1.10离退休人员管理子系统 (6)
3.1.11民政执法管理子系统 (6)
3.1.12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子系统 (7)
3.2民政统计分析信息系统功能要求 (7)
3.2.1民间组织业务统计分析子系统 (7)
3.2.2优抚安置业务统计分析子系统 (7)
3.2.3社会救助业务统计分析子系统 (7)
3.2.4灾情统计分析子系统 (8)
3.2.5社区管理业务统计分析子系统 (8)
3.2.6区划地名统计分析子系统 (8)
3.2.7社会福利业务统计分析子系统 (8)
3.2.8社会事务业务统计分析子系统 (8)
3.2.9直属事业单位统计分析子系统 (8)
3.3民政系统整合与接口建设 (9)
3.4民政信息综合数据库功能要求 (9)
3.5基础软件采购要求 (9)
3.5.1数据库软件 (9)
3.5.2中间件应用服务器.............................................................................................10第四章其他要求 (12)
4.1投标文件要求 (12)
4.2实施要求 (12)
4.3验收要求 (13)
4.4培训要求 (13)
4.5系统维护要求 (13)
4.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4)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名称
xx民政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1.2项目背景
信息化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成为当今世界,特别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信息化水平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
民政信息化是衡量民政工作社会作用、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民政工作现代化程度、民政干部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以信息化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推动民政业务与信息化融合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选择。随着民政工作在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用的凸显,加快我市民政信息化进程势在必行。
1.3建设目标
成都市民政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是以民政广域网、民政办公局域网、业务专网以及成都市电子政务内外网为依托,建设多个应用信息系统和一个统一集中的数据中心,构建起民政信息系统集中式综合平台,通过梳理整合成都市民政业务资源、信息资源和数据资源,建设深入市局各部门、区县各民政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的民政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实现信息资源数据资源的共享,实现民政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电子化、标准化,同时最终为领导决策打下良好的基础。
1.4建设原则
在平台建设中要坚持遵循“统筹共建,分步实施,整合发展,资源共享”,与“成都市民政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保证平台建设具有系统性、实用性、可扩展性,以及技术上的成熟性,先进性和安全性。
民政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软件将遵循以下建设原则:
1)实用性原则
为了保证各项管理系统和应用系统的集成与开发的合理性、先进性及可扩充性,系统建设必须以需求为导向,统一规划、稳步推进。
开发与实施不但要保证与其它系统在数据层上的互联互通,而且还要实现与民政内部各项业务信息进行共享与协同,是一项系统工程。平台力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充分考虑各业务层次、各管理环节数据处理的实用性,把满足用户生产和管理业务作为第一要素进行考虑。用户接口和操作界面设计尽可能考虑人体结构特征及视觉特征,界面力求美观大方,操作力求简便实用,整个系统易于使用。切实符合用户管理、决策、社会服务及办公等各项业务和职能要求。
2)先进性原则
平台应具有较长生命周期,设备、软件的先进性和模块化设计,可以使该平台不断的升级更新。考虑到未来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方向,在保证实用、可靠的基础上,力求采用先进的成熟的网络信息技术、软硬件产品、应用平台和软件开发平台和数据库,使具有较长的生命周期。
3)xx、可靠性原则
统一安全标准、统一目录体系、统一交换标准,保障平台系统互通与安全。
民政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具有信息量大、可靠性要求高等特点,要求系统必须遵循相关信息化建设标准,具有可共享性、可扩充性、可管理性和较高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