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二矿(扩大矿区范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二矿(扩大矿区范围)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苏五星矿评字〔2011〕第131号)
一、评估对象: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二矿(扩大矿区范围)采矿权。
二、评估委托人: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三、矿业权人: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四、评估机构: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五、评估目的: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二矿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并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该采矿权部分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云南省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处置采矿权价款,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提供的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二矿(扩大矿区范围)采矿权”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六、评估基准日:2011年4月30日。
七、评估日期:2011年5月12日至2011年5月18日。
八、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DCF)。
九、评估主要参数:
储量核实基准日(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次划定矿区范围内共保有资源储量 5,697.37 万吨,其中(332)类2016.73万吨、(333)类3680.64 万吨;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5,697.37万吨。其中露采储量共计2845.33 万吨,其中(332)类754.26万吨、(333)类2091.07万吨;坑采储量共计2852.07万吨,其中(332)类1288.28万吨,(333)类1563.79万吨,露采与坑采储量全部为国家出资勘查形成(其中原采矿权矿区范围内价款已全部处置);333类资源储量可信度系数取值0.8;评估利用的露采资源储量2427.12万吨、评估利用的坑采的资源量2539.31万吨;评估利用露采可采储量:1985.99万吨、评估利用坑采可采储量:1731.49万吨;生产规模露采150万吨/年、坑采100万吨/年;(露采)矿石贫化率取值4%、(坑采)矿石贫化率取值9%;露采部分采矿回采率96%、坑采部分采矿回采率80%;矿山服务年限:露采共计12.71年、坑采共计15.75年;产品方案为擦洗用磷矿、浮选用磷矿、堆存矿销售;擦洗磷矿产品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88.03 元/吨、浮选用磷矿产品不含税价102.56元/吨、堆存矿产品不含税价27.81 元/吨;固定资产投资露采部分原值25423.81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坑采部分原值6484.27万元;单位矿石生产总成本费用露采73.92元/吨、坑采89.96元/吨;单位矿石经营成本露采61.96元/吨、坑采83.52元/吨;折
现率:8.00%。
十、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对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计算和验证,确定“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昆阳磷矿二矿(扩大矿区范围)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8172.22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壹佰柒拾贰万贰仟贰佰元整,其中:拟扩大矿区范围的采矿权评估价款为1018.77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壹拾捌万柒仟柒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