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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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方案
为贯彻《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2011年—2015年期间,在全区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500场以上,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建设成科普宣传工作长期有效的品牌和载体。
二、活动范围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到社区、学校、农村、机关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统一编写材料
国家局统一编写讲座教材,在活动网站发布,并供下载。区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编写讲座补充教材。两份教材均可为大讲堂活动的讲座资料。国家局每年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讲座教材进行补充和更新,区局也将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讲座补充教材进行调整。各盟市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写讲座教材。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讲座师资队伍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及专家共同组成。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建本地区的科普专家师资队伍,并负责培训及管理。如果下一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开展讲座活动中需要上级部门提供专家支持的,上级部门应全力给予支持。
(三)开展科普讲座
2011年—2015年期间,每年举办500场讲座,区局每年组织讲座不低于6场,各盟市局每年组织讲座不低于2场,各旗县区局每年举办讲座不低于1场。每年9月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期间,各地要集中组织开展讲座活动。
四、工作计划
(一)2011年,在9月底前完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科普专家库的建立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统一教材的编写,并在相关的网络和媒体上公布。
2012年—2015年期间,每年将在3月底前完成专家库的调整及讲座教材的补充和更新,并及时给予公布。
(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在2011年9月1日前制定本地区的2011—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汇报。
(三)2011年8月—2015年11月自治区和盟市局根据本地的活动实施方案,完成活动补充教材的编制、专家师资队伍建设,并组织开展讲座活动。
(四)接受国家局根据《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检查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对此项活动的检查评估,并开展对盟市局的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