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和报关程序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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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程序(理解为主、重点、综合实务题)
(本章中所有提到免证,都不包括进口许可证)
第一节报关程序概述
一、监管货物的概述:
(一)监管货物的含义:(所有)
(二)监管货物的分类:
1、一般进出口货物:单边进出口不再复出进口
2、报税货物:保税加工货物和保税物流货物
3、特定减免税货物:三定特征。特定企业(三种外资企业自用货物),特定用途(国投资项目、利用外
资项目、科教用品项目、残疾人专用品项目)
4、暂时进出境货物:特点是担保和原状出进境
5、其他:如果通运货物、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租赁货物等
(三)监管期限:
1、一般进出口货物:申报到放行阶段
2、保税货物:进境到核销阶段
3、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境到监管期限满或纳税后解除监管阶段
4、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到复运出进境或者转为实际进出境阶段
5、其他:(略)
总结:分类是为了区别进出境阶段是否交税交证、以及放行后是否继续监管,与填单无关。
一般进出口货物
二、报关程序的概述:
报关程序:按时间分为前期、进出境、后续阶段。
如果一般进出口则要交税、交证,不继续监管。
(一)前期阶段:……………………………………………………………………………………非一般进出口货物
1、保税货物中的加工贸易货物:合同备案,申领手册(电子或纸质)。
2、特定减免税货物:申领减免税证明。
3、暂准进出口货物中的展览品:申办“展览品进境备案”。
4、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申办“出料加工备案”。
(二)进出境阶段 [该交税的交税、该交证的交证,否则须海关批准或有许可证明,即前期阶段海关作业环节:审单、查验、征税、放行;
报关作业环节: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基本环节)
特税货物无征税阶段,放行后即进入后续阶段。
(三)后续阶段:
①保税货物:核销。
②特定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
③暂准进出境货物:销案。
④其他货物中的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部分租赁货物:销案。
三、电子报关概述
(一)概念
法律效力:纸质与电子数据报关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特殊条件下可单独使用纸质单或电子单。
先交电子单,等收到电子报文后,打印纸单交单。
(二)电子通关系统
1、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海关报关自动化简称。实现监管、征税、统计三大海关业务一体化管理。
2、海关2000通关系统: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海关信息作业平台,外贸企业可在公司办理手续。海关用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又称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简称电子口岸,或电子政府。企业用
第二节、一般进出口货物
一、概述
(一)概念
一般进出口货物:纳税、放行后,不再监管的货物(针对监管方式而言)
一般贸易货物:即货物单边进口或出口的贸易。
一般贸易货物:正常报关纳税、交证则结关为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时提交减免税证明,则放行后进入监管阶段,此时为减免税货物;(二)特征:(交证、纳税、放行即结关)
1、进出境环节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即结关,不再监管。
(三)围:判断是不是一般进出口货物,关键看是否实际进出口和是否放行后解除监管),而不在于它是否作价和交税
根据这点判断下列▲▲
①不享受特定减免税或不准予保税的一般贸易货物;vc
②转为实际进口的原保税货物
③转为实际出进口的原暂准进出境货物
④实际进出口货样广告品(不包括暂时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
⑤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实际进出口
⑥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
⑦承包工程项目进出口货物;▲
⑧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
⑨随展览品进出境的小卖品、展卖品;
⑩不准予保税的寄售代销货物
11 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列用的样品;
⑿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
a)外商经贸活动中赠送的;
b)外商经贸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不作价
c)我境外企业、机构向国赠送的。
二、程序
四个环节: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 审单、查验、征税、放行
(一)进出口申报
1、申报步骤:准备申报单证、进口看货取样、申报
2、申报方式:终端申报、委托EDI申报、自行EDI申报、网上申报
3、申报地点:进口→进境地 /指运运申报(构成转关申报);
出口→出境地 /启运地申报(构成转关申报);
保税、特定减免税和暂准进出境转为实际进出口时,在货物所在地申报。
4、申报期限:
进口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节假日顺延:11日进境12日算起是26日。
出口货物: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进口集中申报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申报。
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申报,变卖处理。不宜长期保存,提前处理。
(三个月的滞报、纳金0.5%。)
5、申报日期:收到“接受申报”报文或“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即申报日期并表示申报成功。
纸质报关,关员报关单上登记处理的日期,即为海关接受申报日期。
遭退单,则为再次申报被接受日;核准改单、退单,为再次申报被接受日
6、申报接受与现场交单:
收到“接受申报”报文或“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
10打印纸质报关单,备齐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现场报关。
7、滞报日期与滞报金:起征日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的第15天始按天0.5%。(万分之五)计算。
(1日申报进境,15日之为申报期限;16日开始计征)
核准撤单重报的,则计征日为撤单第15日开始计征(14天必须重新申报);现场不交单造成的被撤单重报不在此列。
起征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计算到元;50元起征。
公式:滞报金 = 完税价格 * 0.5%。* 滞报天数
8、申报单证:分为主要单证、随附单证(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
主要单证:报关单
基本单证: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如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特殊单证:核销单、原产地证、许可证件、加工手册(纸质和电子)、减免税证明、担保
文件等。
预备单证:贸易合同、信用证、进出口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等。
9、进口看货取样问题:
海关核准并监管,海关开具取样记录与清单,关员与取样人同时签字确认。
法检货物,尚须取得检验检疫许可证明。常常因确定品名、规格、型号、归类等。
10、修改或撤销申报情形:(属海关行政许可)▲
①计算机、网络系统等原因导致申报错误的
②放行后,由于配载、装运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退关需要换船的
③报关员操作或书写失误,但未对管制政策、税费征收、统计指标造成影响的
④按照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定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的
⑤装载、运输、存储时因短溢装、不可抗力造成的短损而与申报不符的。
注意:海关已决定布控、查验的进出口货物,不得修改。
改单或撤单再重报时需要变更、补办许可证件的,应当补办提交。
(二)配合查验
1、查验容:货物的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和货物状况是否与报关单相符
2、查验地点:一般在监管区进行。特殊情况下,海关申请核准可派员到监管区以外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