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现状_问题与建议_廖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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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往往形成一套资金拆多次的局面,因此不 能体现同业拆借市场的灵活性和及时性,业务 活动效率不高。
四、发展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建议 1.让市场交易主体进一步多元化,允许外 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拆借市场。因为外资企 业在中国国内有着大量的资金需求,其资金的 提供者便是外资金融机构,这样看来,我国的 同业拆借市场对外资金融机构有着相当的吸 引力,与此同时,外资金融机构的加入可大大 提升市场的活跃性,而外资金融机构在国内又 不能于国内金融机构抗衡,给它们的个人储蓄 等各方面利益带来冲击,因此,引入外资是相 当有必要的。 2.完善市场监管制度。首先,对市场的交 易主体的入市条件进行严格的限制,拆借主体 进行严格的审核,而不要为了提高市场的活跃 性去放宽入市的条件。第二便是建立信息披 露机制和信用评估机制,交易主体定期向市场 提供自身的资金流动状况以及偿还信贷的能 力,这样可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建立有效、 统一的信用等级制度,可以使交易主体更加了 解自身的经营状况,同时对违规机构进行惩 罚,大大减少了信用风险进而降低了企业融资 的成本。最后是增强市场的法制建设,使同业 拆借市场交易处于一个规范、有序的状态,使 得市场运营保持高效率。 3.建立经纪人制度。设法培育一批专业性 强的经纪人,增强经纪人市场的法制建设,使 其规范化、法制化。同时让该市场自负盈亏, 可以大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从而更好的降 低同业拆解市场上的交易风险,有助于扩大交 易规模,提高市场的活跃性。 4.完善市场利率,坚持实行利率市场化。 中央银行应该根据市场的资金供求情况来调 控同业拆借利率,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和法制建 设,扩大市场规模,合理调控场外交易,这样能 促进我国拆借市场利率的灵活调整,也是加快 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重要过程。 5.放宽外汇头寸额度限制,行间市场开展 外币拆借业务。应改革现行的管理办法,逐渐 放宽外汇头寸额度限制,对银行外汇业务实行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同时,开展多币种拆借业 务也需要在外汇市场上适时推出一些金融衍 生工具,如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交易, 为金融机构外汇资金风险管理提供避险工具。 6.坚持发展先进技术,建立更好的基础设 施来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坚持实施交易系统 的升级,努力实现系统的电子化,不仅可以提 高管理效率,还可以增加管理功能,从而提升 运行效率,使我国同业拆借不断与发达国家接 轨。 五、发达国家同业拆借市场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同业拆借市场主要是联邦基金市场。 它有着巨大的交易量。在 1992 年时,日均交易 量就有 900 亿美元,我国同业拆借市场与之无 法比较。21 世纪初期,联邦基金市场又有了一 些新的变化。参与交易的金融机构范围扩大 了,增添了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时,其市场组织 形式以无形市场为主,需要参与买卖的金融机 构利用电话,通过在联邦基金储备所开设账户
《经济师》2010 年第 1 期
●经济研究
我 国 同 业 拆 借 市 场 的 现 状 、问 题 与 建 议
摘 要: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经历了近 20 年的风风雨雨,已经发展成如今颇具规模的重 要市场。文章简单介绍了我国同业拆借市场 的发展历程、现状以及对于一些缺陷地方应该 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同业拆借市场 市场利率 交易 主体 市场监管 次贷危机
1992—1995 年是发展与理清阶段。1992 年开始,我国金融形势趋于好转,同业拆借市 场也现了高速增长,仅 1993 一年的同业拆借 交易量就达到了 4000 亿元左右,但如此迅速 的发展使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出现了极度混乱 的局面:拆借市场的准入资格形同虚设,市场 交易主体的范围大大扩大,甚至一些个人也参 与其中,拆借利率被肆意拉高,月利率有的高 达 150%,在南方一些城市甚至高达 200%。拆 借期限不断拉长,甚至达到 5 年,大量拆借资 金被用于房地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开发区 项目及炒卖炒买股票。这种混乱局面严重影 响了我国拆借市场的健康发展,干扰了金融市 场的正常运行。于是,1993 年人民银行出台了 一系列规章制度,1994 年 2 月 15 日中央银行 颁布的《借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拆借种类、 数量、期限、用途及交易主体都进行了更严格
4.同业拆借利率不稳定,没有完全实现同 业拆借利率市场化。同业拆借利率本是市场 的基准利率,可反映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化趋势 和资金供求状况。但我国判断同业拆借利率 是否正确的依据是拆借利率与中央银行确定 的存款利率间有关,同时政府对利率有着很大 的影响,这样就达不到向中央银行传递市场资 金供求状况的目的,从而货币政策的制定失去 了依据。同时交易规模不大和场外拆借的干 扰,使得利率的调控赶不上市场的变化。目前 我 国 正 在 利 率 市 场 化 方 面 积 极 地 努 力 ,2007 年正式使用 shibor 利率(即上海间同业拆借市 场利率)作为参考,市场化进程迈出了重要的 一步。
2.拆借金用途缺乏有效监管,在银行间市 场中,存在着偏离拆借本身临时性头寸调剂本 职能的违规行为。譬如有的市场成员用拆入 的资金进行其他方面投资? 弥补信贷收支缺 口, 外资银行与金融机构组织大量资金外逃, 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从事证券回购、股市投 机等等?缺乏及时有效合理的监管,造成拆借 市场流动性不足和风险增大,扰乱了正常的金 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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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
《经济师》2010 年第 1 期
体,这必然限制了市场的活跃性?我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已经涵盖了政策性银行、商 业性银行(含国有独资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 商业银行、外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 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 机构,但对于外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却始终严 格限制,而且就是对外资银行也并非全面开 放,这显然不利于这些外资金融机构充分利用 WTO 以及世博给我国带来的巨大商机。
5.同业拆借二级网络有待进一步规范、完 善。一方面我国二级网络的建设参差不齐,有 些二级网络的建设已经实现了全省联通,有些 只有一部分联通,而且各网络系统设计不一, 与一级同业拆借市场配套衔接差;另一方面我 国二级网络在拆借利率的形成上仍存在一定 的主观随意性,无法反映同业拆借市场资金的 真实价格,各网络间拆借利率存在较大差异、 统一性不足、关联性不强、权威性有待提高。
三、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存在的缺陷 1.交易行为相仿,市场交易主体还是缺乏 进一步的多元化。目前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大 银行资金较为宽裕,中小银行及其他机构往往 是资金的需求者。前者不缺钱,后者常常需要 拆入资金,但由于中下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 信用等问题,拆入资金会受限?另一方面就是 政策规定中资银行同业借款比率不得超过 4%,由于银行是我国同业拆借市场上的交易主
6.同业拆借市场业务运作效率不高,虽然 经多次清理整顿,但同业拆借市场层次繁多的 弊病仍未根治。在纵向上共有国家、省、地 (市)、县四个层次,横向上有区域资金融通中 心和各金融系统内部的拆借市场,还有临近地 区的无形市场,整个市场层次繁多,加之市场 调查困难、信息传递迟缓,特别是金融系统内 各自拆借上相互封闭,拆借活动缺乏统一调
中图分类号:F8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1-099-02
一、同业拆借市场简介 同业拆借市场亦称“同业拆放市场”,是金 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临时性头寸调剂的市 场,是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实 施流通性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央银行制定 和实行货币政策的重要依据。 同业拆借市场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融通 资金的期限比较短,我国同业拆借资金的最长 期限为 4 个月,因为同业拆借资金主要用于金 融机构短期、临时性资金需要;二是参与拆借 的机构基本上在中央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在拆 借市场交易的主要是金融机构存放在该账户 上的多余资金;三是同业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 借,拆借活动在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市场准入 条件较严格,金融机构主要以其信誉参与拆借 活动。 二、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作为金融改革的重 点项目之一,起始于上世纪 80 年代,它经历了 起步、快速发展和规范化统一三个阶段。 1986—1991 年是起步阶段,那时同业拆 借市场迅速发展,但是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经营资金拆借业务的机构混乱,拆借资金用途
3.缺乏经纪人制度,即两家商业银行直接 进行洽谈来商定拆借利率及期限。这样的交 易方式虽然弹性大交易成本低,但是限于双方 的信息不对称,拆出机构对拆人机构的资信状 况不清楚甚至完全不了解,并且在我国目前缺 乏完善的信用评估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情况 下,拆出银行就会承担较大的资金风险。为了 较好的管理和控制风险,大的商业银行往往不 愿意对中小金融机构拆出资金,或者拆出资金 规模较小,期限也很短,这就大大缩小了同业 拆借市场上的交易规模,降低了同业拆借市场 的活跃性。
行要求客户用抵押、担保作还款保证并随着市场的变动对其价值进行评 估,同时培育抵押品交易市场;(2) 把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运 作,即银行在发放某些消费贷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某种特定 保险险种或产品组合,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不能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 即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金,从而偿还银行贷款本息;(3)实 现消费贷款证券化,成思危在评价美国金融危机的启示时就提到,资产 证券化有利于商业银行降低消费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消费信 贷资产,按照不同地域、利率、期限等方面形成证券组合,出售给专门机 构或信托公司,由其将购买的贷款组合经担保和信用增级后,以抵押担 保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
5.消费信贷风险反馈与控制管理。最后还要建立消费信贷风险的反 馈、预警和控制机制。由于一个客户可能既有住房信贷、汽车信贷,同时 还在申请信用卡或其他消费信贷,因此在对消费信贷风险进行度量和评 估的基础上,银行可掌握已申请过消费信贷客户的信用资料、信用历史、 信用状况与社会经济背景等,银行可以根据个人信用状况的历史数据来 预测借款人将来的行为,并据此规定不同层次的服务与优惠。对信用度 高的客户,可以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对信用度低的客户,则限制办理某些 业务;对列入黑名单的客户,银行应拒绝提供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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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预警和事中控制的机制,改变原来那种只靠事后补救的方法。该环节 应该由风险管理部门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控制程序,还包括对一切消 费信贷客户的监督与检查、对不良信贷资产采取适当纠正措施以及通过 一定的方法将损失和危害得到弥补与缓解。其具体职能包括:(1)对银行 所有消费信贷品种中的信贷客户实施信用评分;(2) 对缓解措施的有效 性和合适性进行检测;(3)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廖乐一
规定。经过这次清理整顿,同业拆借市场秩序 有了明显好转,市场违规行为大大减少,拆借 市场开始步入正轨。1994 年的同业拆借交易 量就达到了 5000 亿元左右,而 1995 年则突破 了万亿。
1996 年至今是规模发展阶段。1996 年 1 月 4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全国统一的同业 拆借利率—— —中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加权平 均利率,并从 6 月 1 日起取消了同业拆借利率 上限,全面放开拆借利率,实现了由利率管制 向利率市场化的转变。从货币市场交易的期 限结构看,1997 年 7 天以内(包括隔夜)的同业 拆借的比重为 32.5%;而 2000 年同业拆借的 期限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7 天以内 (包 括隔夜)的同业拆借比重已上升为 71.4%。这一 指标的变化表明,同业拆借市场已成为金融机 构之间调节短期头寸的重要场所。2006 年底 进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金融机构总 共 703 家,拆借市场迎来了历史性的突破。与 10 年前相比,2006 年 底 机 构 规 模 已 经 增 加 12.8 倍;1998 年全国拆借总量不足 2000 亿, 2006 年已经突破 2 万亿。1996 年以来,我国同 业拆借市场运行良好,没有再出现极度混乱无 序的局面,市场拆借利率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基于知识管理的消费信贷风险管理对策 1.制定知识型风险管理战略和目标。银行在制定消费信贷风险管理 的目标时要基于知识的视角构思一个具有延续效应的基于知识管理的 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系统。该目标的树立要使业务流程、知识管理与消费 信贷风险管理目标很好地结合,且目标的建立应基于全局、系统的观点。 目标的具体制定应以创新能力、运作效率、反应能力为出发点。基于知识 管理的消费信贷目标应分为三个层次:战略性目标从意识的角度来创建 有关消费信贷风险的银行文化和使命;策略性目标为基于知识管理的消 费信贷风险的核心内容并规划未来需要的技能;操作性目标指有关基于 知识管理的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实施措施,把战略性目标和策略性目标 转化为具体的目标。 2.组建知识型组织结构—— —学习型组织。促进知识(下转第 102 页)
不合理,利率过高,期限不断延长等。特别是 1988 年,由于部分地区金融机构违反有关资 金拆借的规定,用拆借资金搞固定资产投资, 拆借资金到期无法收回。中国人民银行根据 国务院的指示,对同业拆借市场的违规行为进 行了第一次整顿,撤销融资公司,严格限制非 银行金融机构进入拆借市场,接着又对拆借利 率实行上限控制,并严格规定拆借主体、拆借 期限及拆借资金的用途。但是这些措施效果 并不明显,拆借市场的交易量并未显著下降, 1989—1991 年,交易量分别为 2200 多亿元、 2370 多亿元和 2927 多亿元。同期,中国人民 银行还下发了《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第一 次用专门的法规形式对同业拆借市场管理做 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使得拆借市场有了一定的 规范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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