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哈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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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机械

丁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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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精神文化----嘻哈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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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西方文化观中,美国文化具有明显的宗教性,宗教文化对美国外交的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源于宗教的使命感强化了美国外交中的孤立主义与干涉主义,美利坚民族信奉的宗教自由的理念在20世纪90年代的国际大背景下促使美国政府出台国际宗教自由法,由此加剧了国际社会在人权问题上的冲突;20世纪后期保守宗教主义的复苏强化了美国对外政策中的宗教神学色彩。

关键词:美国文化,宗教文化,宗教自由,宗教保守主义

一:关于嘻哈

嘻哈即‘Hip-Hop’意为“摇摆的屁股”,源自美国黑人社区,其渊源可上溯至20世纪70年代。Hip-Hop是一种由多种元素构成的街头文化的总称,它包括音乐、舞蹈、说唱、DJ技术、服饰、涂鸦等。Hip-Hop是街头的文化,是一种生活态度。它与同是街头文化的滑板、小轮车等极限运动有着亲密的关系。Hip-Hop一族具有共同的行为方式,即使互不相识,你也能从他的外表准确地判断。Hip-Hop现在已经从街头步入主流文化。在美国,主流娱乐空间已经被Hip-Hop占据;在中国,这种文化青少年中日益活跃起。所谓的“嘻哈”早已成了一种流行的时尚,甚至已成为一种固定下来的习惯,穿着宽松但昂贵的衣服,包着名牌头巾或运动帽,典藏版的球鞋,当然还有带数位摄影的手机与耳机,加上一堆亮闪闪的金属饰物,踩着那种有点摇晃的步伐。

“嘻哈产业”,许多人可能连听都没听过,但事实上则是几乎全球绝大多数的人,目前都早已生活在这个产业所建造出来的文化氛围中。就以台湾为例吧。只要我们随便打开电视,那些卖手机、球鞋、牛仔裤,以及饮料等商品的广告,总是一群年轻人头戴棒球帽、或者包着大头巾,身穿宽松的服饰,甚或披一件带有头罩的夹克,脚踩着球鞋,在那里舞动、奔跑,或做着其他动作。这就是“嘻哈风格”;当然更别说那些综艺频道上的饶舌歌手了。除了电视广告及综艺频道上可以看到的典型的“嘻哈风格”外,如果我们走上街头,在一些时髦青少年,甚或年轻新中产阶级集中的地方,那种“嘻哈风格”更是普遍。有些青年新贵,头戴球帽,挂着一幅帅酷的无线手机装置,这当然也是“嘻哈风格”的具体显露。而“嘻哈风格”当然不是凭空跑出来的。一种风格的形成,主要是透过商品,以及该商品所创造出来的行为及文化代码。因此,风格自然也是产业。

二:嘻哈是一种风格创意产业

所谓的“嘻哈产业”,它的产业规模实在模糊得难以清楚界定。如果用最宽松的定义,凡与“嘻哈风格”有关的都被纳入,那么它的规模单单在美国恐怕就已达到一兆美元以上。但这样的定义其实太过浮夸。真正所谓的“嘻哈产业”,应当是发动出整个“嘻哈风格”的核心产业,因而它是一种风格创意产业,保守估计,它至少有数百亿美元的规模。2002年,世界名酒Courvoisier用饶舌歌打酒,销售业绩立刻提高了20%,2003年美国热门音乐排行榜几乎全是嘻哈天下,由于整个“嘻哈风格”已强大到如此难以匹敌的程度,它不但产业活动的地盘扩大,甚至连顶级名校如哈佛、麻省理工学院,也都很严肃地将它视为一种文化及生活、产业的现象来研究及开课讲授。

三:新美国梦的最佳样板

现在可以说已到了“嘻哈风格”不再只是单纯的美国黑人青少年“次文化”的阶段了,它所型塑的风格,经过资本主义商品化的过程中的被“占用”及“改窜”,逐渐变成了一种新的“时尚”,它在征服了纽约和洛杉矶后,也渐渐开始要征服全世界。在美国有所谓“嘻哈世代”(HipHopGeneration)之说,指的是1985年至1990年间窜起的黑人世代,而毫无疑问的,在这个世代里,最有成就的即是赛蒙斯,他是全球“嘻哈产业”最大的创意人及发动人,他早已不是“黑人雅痞”(Buppie)而是“嘻哈产业帝国”的教父,甚至更成了“新美国梦”(NuAmeri canDream)的最佳样板。

有关“嘻哈风格”的问题,各家说法不同。有人说它起源于古非洲,有人则说它始于牙买加,但无疑的,以道白式的饶舌歌为主体,则无疑是“嘻哈风格”的核心。它在1970年代开始随着音乐合成器的出现而走红,配合着舞步而表达桀骜的悲伤与愤怒,因而它有着强烈的个人化,追求自我认同,以及反主流的不驯意含。这种乐与舞的风格,很快的就在大城市的黑人青少年聚落和街头散布开来。而除了音乐与舞步之外,他们那种装束,其实也非常的具有街头风。例如,当时的黑人社群,生路匮乏,街头贩毒乃是主要营生,那种宽大厚重,或者戴帽包头的服饰,乃是年轻毒贩彻夜在街头流荡之必需,而宽松的长裤、口袋则用来藏枪,球鞋则用以必要时的追赶与奔逃。易言之,这种装束其实在本质上相当接近不驯青少年的帮派装。

可是由历史及经验,我们也知道所有的符码意含都是流动的。那种街头式的走路、说话、装束,当民权运动所造成的黑人地位被渐渐抽离,它的符码意含则往“帅”、“酷”等方向移动。当主流企业开始介入这个产业,“嘻哈风格”就等于已成了主流的一部分,甚至并取得了一定的主导权,而这个主导权并不在白人手中,而是由黑人创意企业家掌控,因为只有他们才知道整个“嘻哈风格”的窍门与可能走向。因此,由“嘻哈风格”从“次文化”而发展为影响到全美甚或全球的风格与产业,我们或许可以回顾以前所谓的“巴黎风情”了。如果我们去巴黎,一定会很快地注意到,巴黎人随便谁,纵使是“随意穿着”(casualwearing),都会露出某种不同的味道,这就是所谓的“生活风格”的奥秘。由于“嘻哈风格”已成为全球庞大的产业,而且其地位仍在上窜,不但影响到大众生活商品,甚至还往高档商品以及名牌这个领域继续渗透,诸如海尼根啤酒、可口可乐、麦当劳、等也要以它为诉求。这时候,“嘻哈产业”也跟着出现许多高档商品,有些嘻哈人物那一身行头,其昂贵程度可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如今,嘻哈风已由美国向全球扩散,这也就是说,在过去20多年里,当我们说到“嘻哈”时,尽管名称相同,但实质上早就有了极大的差异。早年的“嘻哈”是落拓黑人社区里那些穷小孩的“邋遢风格”(Shabby)对自己凄苦的命运充满了悲愤,但到了今天,所谓的“嘻哈”早已成了一种流行的时尚,甚至已成为一种固定下来的习惯,穿着宽松但昂贵的衣服,包着名牌头巾或运动帽,典藏版的球鞋,当然还有带数位摄影的手机与耳机,加上一堆亮闪闪的金属饰物,踩着那种有点摇晃的步伐。

参考文献:《太阳照常升起》(美)海明威—上海译文出版社

《多谢您的小费》(美)史蒂夫杜伯兰尼卡上海人民出版社

《世界上最幸福的地方》(美)埃克里维纳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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