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生创业政策

合集下载

浙江大学生创业贷款可以贷多少

浙江大学生创业贷款可以贷多少

浙江大学生创业贷款可以贷多少危机给创业者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经济环境的变换导致了银行信贷的紧缩从而使融资问题变得更加尖锐和敏感。

但在此背景下国家不断推出针对大学生创业贷款的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今天店铺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浙江大学生创业贷款可以贷多少的相关文章,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浙江大学生创业贷款可以贷多少:浙江出台新政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最高可贷30万从浙江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出台了《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首次提出鼓励网络创业,将网络创业高校毕业生列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社保补贴政策扶持对象,这也是全国首创。

此次出台的《意见》,从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等方面,明确了新的政策措施。

在鼓励到社区(村)公共服务平台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网上创业、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求职补助等方面有创新和突破。

作为电子商务大省,浙江网络零售业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意见》指出,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经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认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可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而在自主创业金融扶持上,由原先规定的2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额度提高至30万元,两年贴息期限延长至3年,帮助高校毕业生解决创业资金问题。

如何解决基层工作待遇偏低、稳定性较差等问题?《意见》中也有规定,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被选任或招聘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专职工作者的,应确保其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其中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经费中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意见》还规定加大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从2013年起,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残疾人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优化创业政策 促进大众创业——浙江省创业政策分析

优化创业政策 促进大众创业——浙江省创业政策分析

尽管浙江省创业创新环境建设已走在全国前列,但与发达国家和省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除了市值超过2000亿美元的阿里巴巴以及一些上市公司,杭州本地创业团队中还未出现像小米、大疆这类百亿甚至千亿规模以上的创新型企业。

优化创业政策 促进大众创业浙江省创业政策分析■徐晓静/文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背景下,浙江省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创业的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如2011年杭州市被国家教育部命名为“国家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2012年国务院授予其“全国创业先进城市”的称号。

尽管浙江省创业创新环境建设已走在全国前列,但与发达国家和省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除了市值超过2000亿美元的阿里巴巴以及一些上市公司,杭州本地创业团队中还未出现像小米、大疆这类百亿甚至千亿规模以上的创新型企业。

为此,本文将从企业发展的生命周期(包括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再创业期)出发,对浙江省近几年创业政策进行系统的梳理,分析其创业政策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浙江省创业政策的对策建议。

一、浙江省创业政策发展现状(一)政策样本选择说明本文梳理的浙江省创业政策源于官方网站发布的文件,包括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政府、省人事厅、省商务厅、共青团浙江省委、省科技厅或几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

通过这些部门的公开信息网站,一共收集了从2008年1月1日到2016年5月1日之间发行的71项与创业相关的政策(鉴于2008年以前发布创业政策的部门和数量都较少,而且发布政策的时间间隔较长,所以本文以2008年以来的创业政策作为样本)。

(二)政策总体出台情况通过对71项创业政策的梳理,发现从政策的出台时间看,14年和15年是政策出台较多的年份(见图2),这与国家提出两创的时间不谋而和。

从政策关注阶段看,涵盖了创业的前三个阶段,即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从涉及内容看,包括金融支持、场地扶持、教育培训、商务支持等多个方面;从支持对象看,包括农民工、大学生、高校教师、留学人员、高端引进人才以及失业人员等;从扶持领域看,包括物联网、文化创意、科技计划、农村电子商务等众多类别。

在校大学生创业休学政策

在校大学生创业休学政策

在校大学生创业休学政策听说现在可以休学创业,是不是真的呢?大学生创业政策有什么?店铺把整理好的在校大学生创业休学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安徽开网店可以贷款在校生可休学创业安徽明确创业政策,特别是对开网店创业做出了说明,比如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创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记者从省政府官网获悉,我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就业创业者发放多项“政策红包”。

比如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创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招用应届生有补贴该意见提到,要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小微企业租用给予租金优惠。

加快建设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专业镇,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和岗前培训补贴。

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开展培训就业对接,根据培训后到企业就业人数,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对到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就业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紧缺专业(工种)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补助。

此外,健全失业风险预防和调控机制。

我省将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降至2%,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

10万担保贷款助创业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另外,支持市、县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初创期科技型和新兴产业领域中小企业成长。

省政府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担保贷款。

对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银行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市、县应积极整合相关资金,设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并建立持续补充机制。

并扩大省级青年创业引导资金规模,为创业青年提供融资支持。

湖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湖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湖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培养具有创业意识、开拓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人才,是知识经济时代对教育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今天店铺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湖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湖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湖州新政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缺乏资金、见识较少、经验不足这些都是制约我们青年创业的大难题。

”刚从浙江农林大学毕业的学生小沈说。

而记者了解到,这次湖州市出台的创业政策就是在市场准入、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创业服务、园区建设等几方面帮扶自主创业的大学生。

中职生和在湖创业的外地高校生纳入扶持范围“以前我们帮扶的对象都是大学毕业生,这次的一个亮点就是把扶持范围扩大了,不仅仅是大学生,中职生和在湖州创业的外地高校毕业生也都可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据湖州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出台的政策面对的对象是指在湖州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持《自主创业证》的湖州高校在校生,在本市范围内新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青年。

高校毕业生凭《自主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后就能够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同时,湖州户籍的中等专业(职业)学校毕业生及湖州中等专业(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也可以参照执行。

给创业学生踏入市场的“门槛”放低“刚毕业的大学生一般都拿不出大额的资金注册,对此,我们给他们放低了门槛。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

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

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允许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股权出质融资。

并且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经营场所上,对高校毕业生也放宽了限制。

该负责人说,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可以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19•【字号】浙政办发〔2023〕53号•【施行日期】2023.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等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一)加大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力度。

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投资、外贸、消费、金融等政策的联动,强化部门协同促就业机制。

鼓励各地优先投资岗位创造多的项目,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极。

各地要及时梳理本地区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市、区〕政府。

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新信贷产品,通过设立专项贷款等方式支持稳岗扩岗。

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续贷支持。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三)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2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2年末参保30人及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9.01•【字号】浙人社发〔2024〕49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9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普通高校: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政策性岗位招录。

持续做好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下同)工作,优化考试时间安排,8月底前基本完成2024年面向应届毕业生的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提前谋划2025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挖掘编制存量,加大补员力度,稳定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

二、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

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优化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合并为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创业政策浙江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创业政策浙江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浙江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1、创业教育纳入学分管理新政:高校要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允许学生休学创业。

探索建立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自主创业情况折算为学分。

2、简化企业登记制度新政: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继续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举措。

3、可申请创业贷款新政:调整小额担保贷款为创业担保贷款。

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4、税收减免新政: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1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5、创业社保补贴新政:将创业补助和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合并为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租金补贴。

[浙江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相关文章:。

杭州创业优惠政策[2022年最新浙江杭州创业优惠政策]

杭州创业优惠政策[2022年最新浙江杭州创业优惠政策]

杭州创业优惠政策[2022年最新浙江杭州创业优惠政策] 1月7日从杭州市政府获悉,杭州市下发了《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出台积极就业政策27条。

同时,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等10余个相关配套文件正由有关职能部门抓紧制定,将于1月底前出台。

这一揽子积极就业政策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6大方面27条的新政,体现了杭州市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活力的决心。

如就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新政一口气推出了放宽市场准入、减税降费、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强创业教育培训、支持农村电商创业、加快平台建设和鼓励科研人员创业等9条举措。

企业是就业的主要阵地,新政对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实行政策优惠,尤其是对小微企业进行扶持,发挥其在就业中的主渠道作用。

新政对个人、企业和创业平台都有不同的优惠政策。

如个人创业者,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等扶持。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企业可按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之和享受社保补贴,期限为1年。

小微创业园主办方符合条件,就可每年享受不同等级的补贴。

就如何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提升素质促进就业、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等事项,新政也出台了相应详细措施。

据了解,此次27条新政与以往的最大不同,在于指导上的大转变:从以促进就业为主,向鼓励创业与促进就业相结合转型。

这意味着,帮扶对象上从过去以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向以高校生为主、兼顾各类劳动者转型;促进就业手段上,由驱动向服务驱动转型。

此外,新政注重政策的整合,在实施地域上第一次实现了从主城区跨越到市区。

萧山、余杭、富阳三区与杭州主城区同步,全面推进就业一体化,就业、培训、人才政策进一步融合,城乡之间在政策项目、对象范围、享受标准等方面也趋于接近。

浙江省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

浙江省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

浙江省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小额担保贷款作为落实国家积极就业政策的一个重要部分,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已经越来越显现出实实在在的效果。

今天店铺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浙江省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的相关文章,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浙江省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大学生创业贷款流程一般的大学生创业贷款流程如下:一、申请条件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2、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二、贷款期限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三、贷款方式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式为担保、抵(质)押贷款。

四、有关说明具体操作办法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此外,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还有其他优惠政策,例如从事个体经营的,1年内免交工商登记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者还可将户口档案托管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对于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项具体政策应向各相关部门咨询。

五、申请材料借款申请人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如下资料:1、有效身份证件;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5、采用房屋抵押方式贷款的,需要提供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抵押房屋财产所有人(含法定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并按规定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提供评估报告;抵押住房免于评估的,应提供符合免于评估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交易合同或上一次评估报告等;6、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浙江省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浙江省大学生创业最高可贷30万元这个夏天,全国有699万名高校毕业生正欲踏入社会。

而本省的高校毕业生,就有26.81万人。

他们之中,并非每一个人都能以顺畅安稳的姿态,把握未来。

昨天举行的“浙江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另一组数据,为2013年的就业难增加了码数:目前我省累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3万余人,预计外省来浙求职的高校毕业生达12万人,今年毕业生进入社会总量超过40万人。

杭州余杭应届生补贴政策

杭州余杭应届生补贴政策

杭州余杭应届生补贴政策
《杭州余杭应届生补贴政策》
近日,杭州余杭区出台了一项新的政策,着眼于支持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特别是针对高校毕业生,推出了一系列补贴政策。

这项政策将为应届毕业生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旨在鼓励他们在余杭区就业创业,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据了解,该政策包括了多个方面的支持措施。

首先,对于在余杭区兴办企业的应届毕业生,将有机会获得一定程度的创业补贴。

这将有效减轻创业者的经济压力,提升创业成功的机会。

其次,对于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将享受到一定幅度的租房补贴。

这项政策将大大减轻应届毕业生的生活负担,帮助他们更好地安家落户。

此外,余杭区还将提供一系列的创业扶持措施,包括提供免费的创业辅导培训、专业导师指导等服务,为应届毕业生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持。

这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余杭区政府对应届毕业生的重视和支持,而且也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来到余杭区。

相信这些政策的实施将带来积极的效果,为余杭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才引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希望未来余杭区能够继续出台更多的政策,为更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创业政策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创业政策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1. 什么是基层就业?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

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

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2. 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⑵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⑷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3. 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4. 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组部、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5. 什么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2008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浙江省在校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浙江省在校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浙江省在校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大学生作为创业潜力军,其创业意义十分重大,不仅可以缓解自身就业压力还可以提供就业岗位。

今天店铺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浙江省在校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浙江省在校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浙江大学生创业政策措施(一)实施“岗位拓展计划”,大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1.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单位要结合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国家技术创新试点省建设,充分挖掘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渠道,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

对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的国有企业,政府在项目、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鼓励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或在承担政府购买的服务项目时,以项目招聘、临时聘用、人才派遣等形式聘用高校毕业生。

2.充分利用重大投资项目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级政府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性建设项目过程中,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明确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和实施计划。

特别是在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

允许按工程费用的一定比例计提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所需费用,纳入项目投资估算与概算。

3.鼓励承担国家、省和地方科研项目的单位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工作。

签订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相关劳务性费用和社会保险缴费可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允许其在项目所在地落户,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原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4.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各地要紧紧抓住我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契机,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兴服务岗位。

要建立多层次服务外包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接体系,畅通渠道,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5.01.07
•【字号】甬人社发〔2015〕1号
•【施行日期】2015.0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甬人社发〔2015〕1号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局:
现将《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鄞州、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大榭、高新、保税、东钱湖区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县(市)和杭州湾新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7日。

浙大本发〔2018〕5号+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浙大本发〔2018〕5号+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文件浙大本发〔2018〕5号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增强学生科研创新创业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三条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按级别分: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四个等级,即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创”);浙江大学校、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 Program)(以下简称“校SRTP”、“院SRTP”)。

第二章项目分类第四条国创分三类: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项目设计和研究,并撰写研究报告和交流成果(学术)等的活动。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的活动。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的活动。

第五条省创分三类: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一)科技创新项目是本科生及其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成果的活动。

(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是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立项调研、技术方案设计和实施、培育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具有科技成果推广价值的活动。

(三)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是研究生及其团队在导师指导和培训下,培育和转化科技经济的活动。

第六条校、院SRTP只设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科研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基础科学探索与研究,培养大学生科学素养的活动。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七条本科生院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杭州创业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

杭州创业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

杭州创业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在杭州创业有没有什么扶持的政策帮助啊最新的杭州创业优惠政策又是哪一些大学生在杭创业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以本人名义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以在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

二是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三是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提出创业资助资金申请,必须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并在杭州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且。

另外,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付诸实施并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注册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享受不低于1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资金:(1)满足上述在杭自主创业的规定条件;(2)须由原参赛团队中的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3)在大赛结束后一年内(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提出无偿资助申请。

具体优惠政策有:1、创办企业相关费用减免:大学生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凭《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到工商部门、有关验资机构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各网点办理工商登记、验资证明和开设银行账户时,相关部门将免除有关办理费用。

具体是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

放宽经营场所限制。

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浙江省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

浙江省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

浙江省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浙江省的大学生办理创业贷款,现如今的浙江省,有什么贷款方面的优惠政策么?贷款的申请要求又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店铺为你带来的“浙江省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金融贷款方面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

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

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

3、利率优惠。

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

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

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税收缴纳方面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企业运营方面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

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业的毕业生、测评服务。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1.30•【字号】浙教高教〔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24〕6号各普通高等学校: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毕业生就业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高等教育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集聚人力资源优势最直接的贡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做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压实工作责任。

加强党对就业工作的领导,高校党委要专题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全“校-院”两级就业工作领导体系,分别制订促进就业的工作方案。

各高校要切实承担起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高校要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考核,定期开展就业工作督促检查,推动逐级落实就业工作责任,调动全校力量形成全员促进就业工作的合力。

(二)充实就业工作力量。

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配强大学生就业工作岗位,鼓励在二级院系明确专职就业工作人员。

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鼓励就业指导人员按要求参加相关职称评审。

二、大力拓宽就业岗位供给(三)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

高校书记、校(院)长和校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广大干部走访用人单位、推介学生就业、拓展就业空间。

积极与相关单位建立就业合作渠道,充分动员校友力量,巩固拓宽长期稳定的就业合作渠道。

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支持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支持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支持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4.07.09•【字号】•【施行日期】2024.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支持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各区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太湖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南太湖新区社发中心:现将《支持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9日支持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精神,结合湖州实际,制定以下若干政策。

一、着力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1.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我市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参加省内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和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企业在职在岗人员,按规定给予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补贴。

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2.加大重点人群创业支持力度。

将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列为“重点人群”。

对初次创办各类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重点人群,按规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创业补贴、最高1万元/年的租金补贴、最高2万元/年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注册、入驻青创空间并带动就业的青创项目,按规定给予最高25万元的青创项目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并成效明显的,按规定给予1万元的创业典型奖励;对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大赛上获奖的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最高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创业示范补贴。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浙政发[2015]21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7.21【实施日期】2015.07.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在扩大就业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拓展新的就业领域。

着力发展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等产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进一步提高就业吸纳能力。

大力发展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培育就业新的增长点,加快形成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三)放宽市场准入。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协同审批、一证五码”。

在国家统一实施社会信用代码后,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继续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举措。

积极探索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行企业名称远程自助查重申报,简化冠名程序。

(四)实行减税降费。

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大学生创业政策
浙江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自主创业的越来越多。

在创业的初始阶段,大学生到底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对此,浙江省教育厅、省劳动和
社会保障厅及省地税局等部门作了答复。

问:对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提供哪些优惠政策?
省教育厅学生处: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政府有相关扶持政策。

目前,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
业外,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半年内未就业的,可申请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人员相关政策,包括
小额贷款和财政贴息等。

问:没有学位证,只有毕业证,或者只有结业证或肄业证能否享受此政策?
省教育厅学生处:目前扶持政策主要针对应届毕业生,持有毕业证的大学生就可享受。

取得结业证和肄业证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说
是毕业生,一般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在享受相关政策时,毕业
生需要出示毕业证、身份证、学校的就业报到证等。

问:“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是指哪些收费?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局: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的收费项目有七大项。

免交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
示范文本工本费;免交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免交卫生
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等、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免交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免交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等
其他类收费;免交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设立
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免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
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问:历届高校毕业生能否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局:对毕业6个月后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经失业登记后,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职
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都可
以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
管理类收费。

问: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税收等方面有什么鼓励和优惠政策?
省地税局:高校毕业生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经科技部门认定,报主管
税务机关备查,可免征营业税。

另外,如高校毕业生新办第三产业
企业,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一定期限
内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浙江大学生创业政策出台
1、创业教育纳入学分管理
新政:高校要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允许学生休学创业。

探索建立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自主创业情况折算为学分。

2、简化企业登记制度
新政: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全面推行“一照
一码”登记模式。

继续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
“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举措。

3、可申请创业贷款
新政:调整小额担保贷款为创业担保贷款。

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
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4、税收减免
新政: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定
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
失业1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5、创业社保补贴
新政:将创业补助和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合并为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
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
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
贴期限不超过3年。

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有条件的地方
可给予租金补贴。

浙江: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创业
以前大家谈到上大学,除了让孩子学习更多知识外,同时也是希望孩子毕业后能够找到一份好工作,“创业”对于大学生来说,可
能会感觉有些“离经叛道”。

不过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马云、宗庆后等人物崛起,再加上浙江优渥的市场土壤,如今大学生的创
业热情正一年比一年高涨。

笔者昨天获悉,为了顺应潮流,开展更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浙江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高校建设创业学院的意见》(以下简
称《意见》),要求省内高校建立创业学院,并推行“专业+创业”
学习模式,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助力。

本科“3+1”等教学模式
毕业前1年进行创业学习培养
《意见》提出,在2016年3月底前,全省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除公安类等特殊类型高校外,普遍建立创业学院,并完善相应的管
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新建一个学院很容易,难的是制定创业学院的人才培养培训方案。

笔者了解到,《意见》要求选择省内若干所意愿强烈且具有较好条件的院校进行试点工作,开展专科“2+1”、本科“3+1”或专业
硕士“4+2”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进行新型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培养。

2016年下半年将试点扩大到15所左右高校。

到2017年,全省
建设30所左右示范性创业学院,形成10万人左右在校生规模。

这些新的教育模式要如何理解呢?省教育厅高教处负责人说,其
实就是针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在完成专科二年、本科三年学习后,转入创业学院集中学习培养,“学生在开始的2年或3年里分散在
各学院,到了最后1年,再集中到创业学院进行学习。


值得一提的是,省教育厅还鼓励有条件的试点高校,可探索将创业学院培养过程嵌入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也就是4年本科、2年专
业硕士进创业学院的“4+2”模式。

“做小买卖”能替代毕业设计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很多人或许都会奇怪,专业知识学习好理解,但是创新创业该怎么教,难道是教学生们如何开公司、做生意嘛?《意见》明确指出,
高校要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尤其是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
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省教育厅学生处负责人说:“高校要开设面向全体学生的通识性创业公共课程,培养学生们的
创业意识,并且激发他们的热情。


正因为“创业教学”是全新的尝试,所以考核评价制度也需要改革。

《意见》要求,创业学院学分可以替代其他相关专业课程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和创新创业项目可以替换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也就
是说,如果学生在开公司、做小买卖方面取得了不错的进展,也可
以成为自己的毕业设计。

与此同时,试点创业教育的高校,还需探索尝试让学生开展创新实验、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训练等活动认定为课程学习。

另外,把创业实践与创业项
目作为学生考核、评价重要绩点。

这种新型的考核制度,就需要高校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学生经批准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者获悉,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创业需要,与学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
办理相关休学手续。

启动创业导师培育工程统筹资源建立“大学生创业基金”
在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方面,笔者了解到,省教育厅今年还将启动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建设省、校两级平台,开展创业导师培训。

同时,建设创业导师数据库,实现创业导师教学资源共享,开展创
业导师与创业学生对接活动,并将教师指导学生创业实践和创业项
目等计入教师考核相应工作量。

《意见》提出,高校在广泛开展与地方、与企业行业深入合作的基础上,还应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构建资源优化、内
外融通、运行高效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平台,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
创业基地、创客中心、创客天地、创新工场、创业大本营等众创空间。

当然,统筹校内外各种资源,促进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和创业企业发展也是必不可少的。

除了加强与地方、行业企业的对接,落实
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外,高校也要拓宽创业融资渠道,统筹利用校内
外资源,建立大学生创业基金,为优秀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最后,《意见》还表示,高校需把创新创业文化特别是创客文化作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和环境。

看了“浙江大学生创业政策”的人还看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